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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人论金庸

萧峰应不应该守信用

作者:阎大为

  在第十六回,萧峰的契丹血统被揭穿后,他被迫离开丐帮时,他曾庄严地起誓说“青山不改,绿水长流,众位好兄弟。

  咱们再见了。乔某是汉人也好,是契丹人也好,有生之年,绝不伤一条汉人性命,若违此誓,有如此刀。”说着将一柄单刀弹为两段,当时看来他真是大英雄。后来萧峰违背了这个誓言,在聚贤庄杀人无数。

  是不是应该严格地遵守诺言和誓约,不同人可能有不同看法。在金庸的小说中也奚落过死板地遵从“说过话就一定要算数”的人物。

  在《侠客行》中就有一位谢烟客,他允诺对“狗杂种”“不动一指”。为了不违诺言,当然不能亲自动手杀,但又一心想要致敌于死地,于是就处心集虑设法使”狗杂种”死于非命。

  不管这样的死亡原因是不是由谢烟客本人所引起,也不管这样死亡是不是要经历极大的痛苦,只要谢烟客自己。“不动一指”,没直接动手“杀”就行。这样的信守诺言的观念和行为。

  当然是又无聊又可笑的。

  但是如果誓约本身并没有错,那么认真地遵守它又有什么不好呢?

  萧峰在离开丐帮时起誓的动机是很好的,如果在誓言中将“汉人”改为“无辜汉人”,可能就更好些了。像这样的誓约,萧峰是应尽一切力量去遵守的,他不遵守,就很难让人信服他可以算作是“绝顶人物”。否则,“言而无信”这一条被中国人几千年常常谴责的坏品质,岂不成了“完美伟大的英雄的”美德了吗。

  在这部书中还有一个被调侃的对象岳老三,也在守信用的观念上出丑。岳老三为了要段誉拜他为师,他追到大理皇宫中,在第六回中,和段誉比武中失败。在此之前曾约定如果他输了,就拜段誉为师,木婉清用言语激他:“我瞧你是甘心作乌龟王八旦,拜师是不肯拜了。”他就一定要拜段誉为师,以显得自己说话一定是算数的。在此之后,虽然他对拜段誉为师是非常不情愿的,但基本上遵守了徒弟应守的规矩。在最后,为了救被捆缚在地上的段誉,死在第一恶人段延庆的杖下。

  岳老三是金庸在这本小说中塑造的一个充当笑料的人物,就如同《笑做江湖》中的桃谷六仙,处处显出智力甚为低下,滑稽可笑,这原是没有什么问题的,也不须再多说了。但“在有些“金学家”的评论中,说岳老三因为“说过话一定要算数”,所以才显得很愚蠢。是这样的吗?当然不是。不知道为什么有些“金学家”对“守信用”这一点总看着不顺眼。

  “言必信”这一点,在处理人和人的关系时是十分重要的。如坚持这一信条,有时看起来是吃些亏,但从长远上讲,一定是有益的。

  如果谁从《天龙八部》中研究出一条结论:坚持“言必信”

  才使岳老三变得那样蠢,那么这位先生愚蠢的程度也可能和岳老三相差不是很远了。其实,岳老三在拜段誉为师这一点上所表现的愚蠢,是在于他并不是武功不行,也不是败于段誉,而是段誉父子二人合力才将他打败,他不拜师也并不违背他原来所许下的诺言的,但让木婉清一激,他就糊里糊涂地拜了,这才是他的愚蠢之所在。

  是不是在像香港这样商业气息极浓的地方,人们认为只有傻瓜才守信用?

  也许是在那里,人们大不讲信用了,“言而有信”,“言必信”等几千年来被奉为美德的信条,都已经过时了?否则,为什么金庸会让他心目中最大的英雄这样不守信用,并在他的小说的其他部分多次对严守信用于以调侃?

  为什么这么多的“金学家”们都对萧峰这种庄严地起了誓,但不遵守的行为毫不在意,还认为他是“绝顶人物”呢?

  按中国人的传统,守信用是一个很重要的品德。虽然,不论是在古代还是现代,郁总有人在各种场合下背信弃义。

  但是人们在文学作品中公然的鼓吹守信用是不重要的,甚至是不必要的,还是极少见的。

  在现代的政治生活和市场经济中,中国的守信用这一老传统是不是不应再被重视?按有些国家的观念,如果没有签合同,没有签具有法律效用的文件,不管说过什么都可以不算数。

  作为一个中国人。还是以尊重和赞扬守信用较好一些。

  虽然守信用的人有时看起来不够灵活,因而可能占不了便宜,甚至吃亏,但从长远上看,不论在商业上还是在政治上。

  守信用的人是不会吃亏的。

  有位“金学家”在评论金庸的小说时说:“在古代社会,至少在金庸的笔下世界,言而有信一诺千金是最重要的道德准则。”面对这样的评论,真有点不知该说些什么了。只能想像这位先生大概没时间仔细看金庸的小说,只是惟恐晚了就来不及了,于是就急急忙忙地挤入吹捧者的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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