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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庸小说人物谱

金庸小说排名录

  在港台武侠小说家中,金庸是宁少勿滥的作家。金庸写了多少武侠小说?他曾将其作品的第一字作一对联,十四个字正好是十四部武侠小说:

  飞——《飞狐外传》

  雪——《雪山飞狐》

  连——《连城诀》

  天——《天龙八部》

  射——《射雕英雄传》

  白——《白马啸西风》

  鹿——《碧血剑》 iis7站长之家

  笑——《笑傲江湖》

  书——《书剑恩仇录》

  神——《神雕侠侣》

  侠——《侠客行》

  倚——《倚天屠龙记》

  碧——《碧血剑》

  鸳——《鸳鸯刀》

  另有《越女剑》短篇(1970 年),因其容量较小,又受对联字数限制,金庸不列其内。笔者试以十四部作品作品评。

  品评之前,我先列出两张排名录,一为按金庸创作时间顺序的排名:

  1.《书剑恩仇录》(1955 年)

  2.《碧血剑》(1956 年)

  3.《雪山飞狐》(1957 年)

  4.《射雕英雄传》(1958 年)

  5.《神雕侠侣》(1959 年)

  6.《飞狐外传》 (1959 年)

  7.《白马啸西风》(1960 年)

  8.《鸳鸯刀》(1961 年)

  9.《连城诀》(又名《素心剑》)(1963 年) 10.《倚天屠龙记》(1964 年) 11.《天龙八部》(1965 年) 12.《侠客行》(1965 年)

  13.《笑傲江湖》(1967 年)

  14.《碧血剑》 iis7站长之家(1969-1972 年)

  需要说明的是,金庸自1955 年闯入武侠世界,至1972 年9 月封笔, 前后十七年写了十五部作品。70 年代中期,金庸对其作品作了逐字逐句的修订;有些作品删改较大,某些章节甚至重写,至80 年代中期才完成全部修订工作,可见金庸创作态度之严谨。

  另一种排名录,为金庸的好友倪匡所列。小说家兼评论家倪匡的金庸小说排名录如下:

  1.《碧血剑》 iis7站长之家(倪匡称之为古今中外第一好小说)

  2.《天龙八部》

  3.《笑傲江湖》

  4.《神雕侠侣》

  5.《雪山飞狐》

  6.《倚天屠龙记》

  7.《射雕英雄传》

  8.《书剑恩仇录》

  9.《连城诀》

  10.《侠客行》

  11.《飞狐外传》

  12.《碧血剑》

  13.《鸳鸯刀》

  14.《白马啸西风》

  倪匡是以排名开金学研究之先河,他从《我看金庸小说》写到《五看金庸小说》,文字活泼、调侃,见解标新立异,可谓精心研究“金学”

  之杰出成果。

  但“仁者见仁,智者见智”,面对博大精深的金庸

  小说世界,爱好者各有所见,如作家三毛与评论家董千里,就认为金庸作品最佳者是《射雕英雄传》《神雕侠侣》。笔者试以自己一得之见,另作一种新的排名,以期引起金庸小说研究者的争鸣。

  《书剑恩仇录》

  《书剑恩仇录》(又名《书剑江山》),为金庸武侠小说之处女作。

  要认识新派武侠小说的本来面目,此书不可不读。

  《书剑恩仇录》写红花会群雄,如同《水浒传》写梁山泊好汉。书与剑的冲突,江山与江湖的对抗,史实与艺术的结合,武学与奇情的交融,显出金庸出手不凡。其语言之生动流畅,人物群像之多姿多采,都超出了一般旧派武侠小说的水准。

  但《书剑恩仇录》并未达到倪匡所誉之“光芒万丈”的境界。其不足有三:

  其一,故事结构以平铺直叙为主,写人状物还沿袭旧派武侠小说的传统手法,缺少悬念与细腻的心理活动描写。情节的焊接上也欠紧凑,少奇特之笔。

  其二,塑造人物形象,以群像为主,尽管文泰来、余鱼同、骆冰、徐天宏都有戏,但全书缺少一个震撼人心的大英雄。写儿女情长之感人,还欠功力。

  其三,书中第一主角陈家洛是个失败的艺术形象。他背后拖着宋江的辫子。对乾隆一让再让,甚至把深爱自己的女人送给哥哥当玩物,陈家洛的致命弱点,给全书蒙上了一层阴影。

  因上述三大缺陷,《书剑恩仇录》只能成为新日两派武侠小说的交接点。它在金庸小说中排名第十四位。

  《白马啸西风》

  此书为中篇,仅六七万字,创作于金庸写武侠小说的中期。

  虽然《白马啸西风》在容量上不及《书剑恩仇录》宏大,故事情节也不如《书剑恩仇录》好看,但金学研究者将其列为末位,我以为有欠公允。

  《白马啸西风》在新派武侠小说史上有其独特的地位,它是一篇别具一格的武侠散文诗。

  它的特点有三:

  其一,在结构上,比《书剑恩仇录》成熟。情节虽不够曲折,但处处有伏笔。李三之死,李文秀的感情波澜,华辉与马家骏的师徒恩仇,都有巧妙的铺垫。

  其二,人物形象鲜明,不仅书中主角李文秀的遭遇写得极其感人,而且写苏普与阿曼一家四人皆有个性。假扮计爷爷的马家骏的心理活动也可见金庸用笔之细腻。能通过武打场面与凶杀氛围来映衬出人物的内心活动。这些都是《书剑恩仇录》未能达到的。

  其三,《白马啸西风》的主题比传统武侠小说

  那种快意恩仇的主题深刻。全书自始至终以情孽为主线。白马李三之死,看来是为了一张地图,其实是死于情敌史仲俊之手;马家骏出手相救李文秀,也是为情而舍命;华辉临终前想杀死李文秀,只是李文秀无意中问起他心中恋人阿曼母亲的容貌,心灵颤抖使他下不了毒手。因情而活,为情而死,情之所在,孽之所存。这便是《白马啸西风》的成功之处。

  《白马啸西风》可排名第十三位。

  《鸳鸯刀》

  《鸳鸯刀》亦为小中篇,也是金庸小说中别具面目的艺术作品。

  《白马啸西风》以情感人,《鸳鸯刀》以趣动人。

  在这幅“江湖谐趣图”中,武林英雄、江湖好汉,个个妙趣横生。

  武功平平的“太岳四侠”大言不惭;信奉“江湖妙诀”的周威信总镖头大出洋相;林玉龙、任飞燕这对欢喜冤家大打出手;袁冠南与萧中慧的喜结良缘;萧半和突然露出太监的真面目。真是趣中有噱,笑中有谐。

  武侠小说中文字之调侃,非《鸳鸯刀》特有,但通篇皆有喜剧之色彩,这在武侠小说中实属罕见。

  《鸳鸯刀》的缺陷是:表现“武”与“侠”的场面不够淋漓尽致,情节中巧合太多,作品缺乏思想深度,人物感染力稍逊,结尾又落入“大团圆”的窠臼。

  《鸳鸯刀》的排名应在第十二位。

  《碧血剑》

  《碧血剑》是金庸创作的第二部武侠小说。

  金庸说此书的主角是明末忠臣袁崇焕,但袁崇焕未出场,虽补《袁祟焕评传》一篇,终归与武侠脱节,这是不成功处之一。

  其二,《碧血剑》事实上的主角袁承志,写得与陈家洛一样叫人失望。这位袁公子东奔西走串戏,不伦不类,又莫名其妙爱上一个撒娇胡闹的温青青,实在丢男人的脸。

  其三,《碧血剑》在结构上不够紧凑,故事焊接上有裂缝,语言表达上也未必比《书剑恩仇录》娴熟,这可能与金庸初涉武侠世界、驾驭语言的功力无法做到游刃有余有关。

  倪匡兄因此认定《碧血剑》不如《书剑恩仇录》,是金庸小说创作中的一个停顿,甚至是倒退。我却不同意这一论断。

  《碧血剑》是金庸新派武侠小说从摸索走向成功的一个重要转换点。

  它的成功之处,是作者吸取新文艺手法(或者说西洋文学表现手法),第一次在他的武侠小说中运用倒叙形式来展示故事的起伏曲折。请注意,书中真正的主角金蛇郎君夏雪宜自始至终没有出场,他的个性特点以及有关他的故事,全部依靠温仪与何红药两个女人的动人回叙,这个手法正是新派武侠小说与旧派武侠小说的重要区别;而这种手法的运用为以后武侠小说情节的跌宕起伏开了先河,金庸在以后的《雪山飞狐》中运用得更加娴熟,古龙在《名剑风流》中也借鉴了这一手法。

  《碧血剑》第二个贡献,是金庸小说中第一次出现了一个半正半邪的艺术典型。金蛇郎君夏雪宜这一形象的诞生,大大增加了武侠世界中人性的复杂性,也为金庸以后小说中出现各种亦好亦坏的武林高手开了先例。

  仅此两点,已足见《碧血剑》在新派武侠小说史上的重要性。

  可惜此书写法上还欠严谨,败笔时有所见,因此,它只能屈居金庸小说排名之第十一位。

  《连城诀》

  读金庸小说,《连城诀》读得我最苦。

  也许在我读过的武侠小说中,它是一部内容最残酷、基调最沉闷、回味最苦涩的作品。

  父亲活埋青春正好、芳心萌动的女儿。

  师父教武功,故意让徒弟误入迷途。

  师兄弟为贪欲二字,勾心斗角,相互陷害。

  为争夺一个女人,不惜设下种种阴谋圈套。

  一个善良的女人为救丈夫而死在丈夫剑下。

  把活人埋在墙中活活闷死。

  尔虞我诈,借刀杀人,猫哭老鼠,惨绝人寰,凡此种种,透溢在字里行间。

  圈套中的圈套,阴谋中的阴谋,叫人领略人性之恶原来是如此卑鄙、无耻、阴鸷、刁猾、残忍与虚伪,贪婪丑恶的世态万象,读得教人简直透不过气来。

  在《连城诀》中,尤见金庸冷峻的描述功夫,他不加任何评议,完全让残酷的真相说话。这种纯客观地描绘出的世界,足以和古今中外的悲惨世界媲美。其艺术感染力是震撼人心的,令人不忍读第二遍。

  《连城诀》之前,金庸在《白马啸西风》中也写过师徒恩怨,但直到《连城诀》问世,才充分显示了金庸写人物内心世界的深入与细腻,也为他以后写《倚天屠龙记》中谢逊师徒的仇杀,打下了基础。

  《连城诀》在结构上大起大伏,伏笔甚多。它的弱点是写情太苦,不符合一般读者的阅读心理。尽管添了一条光明的尾巴,但还是超出了审美主体的接受能力。

  因此,《连城诀》只能排名第十位。

  《侠客行》

  以一对极其相像的双胞胎的活动构成故事线索,并非金庸独创。

  英国戏剧大师莎士比亚写过《错误的喜剧》,日本推理小说作家西村京太郎写过《双曲线的杀人案》,前一幕写成喜剧,后一部写成悲剧,但《侠客行》的双生子故事是一出悲喜剧。

  被称为“狗杂种”的石中坚从小失去母爱,在岁月磨练中成为一代大侠;而深受父母宠爱的石中玉,却成为一个无耻小人。两兄弟的奇遇,引出一连串奇人奇事,如性格古怪的谢烟客,狂妄自大的白自在,胡闹有趣的丁氏兄弟,痴情报复的梅芳姑,性情刚烈的史小翠,一直到那个如同神话世界中的侠客岛中的神秘人物。这些颇为好看的情节看得人眼花缭乱,但一旦冷静下来,便会发现作者有点故弄玄虚,比如贝大夫将错就错,就经不起逻辑的推敲。全书中的第一主人公石中坚,还缺乏一种英气逼人的艺术光彩。在人物的出场上,也有呼之即来的毛病。

  我以为《侠客行》排名是第九位。

  《碧血剑》 iis7站长之家

  《碧血剑》 iis7站长之家是金庸小说的封笔之作,也是武侠小说中的“四不像”

  作品。

  倪匡称它为不是武侠小说的武侠小说,应为武侠小说的极品,又断言称得上古今中外第一好小说。在金庸小说中,理所当然排名第一。

  持倪匡兄这种观点的人可能不少,但也有不少武侠小说爱好者对此持截然相反的观点。据我所知,有人(包括武侠小说研究者)至今未读完《碧血剑》 iis7站长之家,理由是读不下去。

  一部小说能引出两种截然对立的看法,至少说

  明《碧血剑》 iis7站长之家的长处与欠缺都是明显存在的。

  文学是人学。《碧血剑》 iis7站长之家在塑造人物形象上有大胆的创新与突破。

  韦小宝无疑是一个成功的艺术典型。他的机智、油滑以及无赖的本色都表现得淋漓尽致。一个从妓院走向宫廷的无赖(完全不懂武功),居然成为武侠小说中的第一主角,这是金庸的一大创新。

  金庸以韦小宝作突破,其实是要突破武侠小说的传统格局,并深化武侠小说的主题。《碧血剑》 iis7站长之家超出了江湖恩怨、武林夺宝的旧模式,通过壮阔的画面与多彩的人物个性,运用调侃的语言,去表现中国“国民性的悲剧”与“文化的悲剧”。这种立意是相当成功的。

  关于《碧血剑》 iis7站长之家的成功,倪匡论述极多,无须重复。

  但问题是,不像武侠小说的武侠小说,是否真的是武侠小说的最高境界?我以为大可商榷。

  《碧血剑》 iis7站长之家至少有三个弱点:

  第一,结构松散。故事情节缺少一个整体的框架。

  第二,太少武侠味。除了海大富与太后比武一节极为精彩,其他武打如同儿戏。

  第三,全书中缺少一个可爱的正面艺术典型(陈近南犯了陈家洛同样的毛病)。

  从我个人爱好来说,我不喜欢被美化的小人(韦小宝)与被美化的皇帝(康熙)。

  金庸从写好皇帝起笔(《书剑恩仇录》),又以写好皇帝收笔(《碧血剑》 iis7站长之家),这是他写武侠小说的一大失败。

  《碧血剑》 iis7站长之家排名为第八。

  《飞狐外传》

  如果把金庸十五部小说作“七上八下”排列,“飞狐外传”应为“七上”之作。

  我是从读《飞狐外传》开始迷上金庸武侠小说的。至今重读,仍赞叹其独特的艺术感染力。尤其开幕那场“恶战商家堡”,可称得上金庸武侠小说中最精彩的片断之一。

  《飞狐外传》的成功,不单单是这部书悬念迭起,情节精彩纷呈,还因为作者第一次完成了一个既有侠义心肠又具有一般人弱点的少年英雄的塑造。胡斐的天真、调皮、机智、不拘小节,都显示了一个少年人的特点,读来十分亲切(这些性格后来在令狐冲与韦小宝身上各有体现)。

  他不懂武艺,但胆子大,在大是大非上善恶分明。从陈家洛、袁承志到胡斐,这是金庸小说中的正面人物形象的一次大突破。

  胡斐形象的唯一缺点是莫名其妙地爱上了袁紫衣,这种败笔后来在张无忌身上也未能避免。由于袁紫衣这一人物写得不伦不类,致使《飞狐外传》大伤元气, 故此书只能排在金庸小说“ 七上” 之末位。

  《神雕侠侣》

  和《飞狐外传》同时创作的《神雕侠侣》,比《飞狐外传》有更明显的优点。

  《神雕侠侣》的主题是一个“情”字:“问世间,情是何物,直教生死相许?”这说明金庸小说除了表现传统武侠小说“忠奸”、“恩仇”

  的主题外又有了新的变化。金庸塑造了社会叛逆杨过与任情而为的小龙女(武侠世界中的两大艺术典型),并通过杨过与郭靖的矛盾冲突,去表现社会与人的本性的不可调和。就主题而言,此书是令人刮目相看的佳作。

  但我以为,在“射雕三部曲”中,它还排在最末。它既没有写出《射雕英雄传》中气势宏伟的场面,其人物典型也不如《倚天屠龙记》那么丰富多彩。它的弱点还在于写几次战争都有点松散,其中的主角杨过与小龙女,也不十分可爱。书中的配角如郭靖、黄蓉,失去了在《射雕英雄传》中的魅力。令人难忘的郭襄又出场太晚。只有她姐姐郭芙尚不失为成功的艺术典型,虽然她是一个令人头疼的女人。

  《神雕侠侣》在金庸小说中排名第六。

  《射雕英雄传》

  金庸小说在大陆掀起狂澜,首先要归功于《射雕英雄传》的魅力。

  这部书据说在大陆印了八十万册,至今犹令无数读者争相传阅。倪匡兄认为,它的成功,奠定了金庸武侠小说大宗帅的地位。

  《射雕英雄传》在艺术上显示了金庸大手笔的气度,作品以丰富的想象、瑰丽的文笔和壮阔的场面,展示了武侠世界的神奇魅力。

  武侠与历史结合,不是金庸首创,但金庸却是第一个驾驭历史而又能随心所欲编写故事与塑造人物的高手。他在广阔的历史背景下,充分运用文学手段,写出“东邪西毒南帝北丐中神通”的传奇故事,以笔掀惊涛的巧妙安排和细腻入微的心理描写,使武侠小说变成一种令人读之不忍释卷、回味再三、击掌叫好的艺术品。

  《射雕英雄传》在气势上几乎可以压倒所有的武侠小说:山水为之动色,日月为之惨淡,可谓古今罕见。但说到人物感情的纠葛,郭靖与黄蓉之间只有一个虚设的蒙古公主,层次未免太单调。再说次要人物的活动场面,写得不甚精彩,也显出其旁枝的苍白。同时在结构与语言上,可看出金庸小说还未达到炉火纯青的地步。

  将其排名第五位,相信大陆的武侠小说爱好者会表示赞同。

  《雪山飞狐》

  倪匡兄认为金庸取得武侠小说大宗师的地位,应从他写出《射雕英雄传》开始。我以为还可拔前一点。《雪山飞狐》的问世,标志了金庸武侠小说已开创新派武侠小说的新天地。

  我以为,《雪山飞狐》宣告了新派武侠小说时代的到来,尽管金庸在此之前就创作出了《书剑恩仇录》《碧血剑》《书剑恩仇录》介于新旧两派武侠小说之间,《碧血剑》在运用回述与塑造半正半邪的人物形象上为新派武侠小说的成熟提供了基础,而《雪山飞狐》才达到让人耳目一新的武侠小说的新面目。

  《雪山飞狐》更成功、更完美地运用了回述形式,书中的主角是倒叙中的苗人凤。对苗人凤的倒叙,又通过各个不同的人物站在不同的角度来描述,也就增加了苗大侠的立体感,这是可赞可叹处之一。

  其二,《雪山飞狐》情节扑朔迷离,但悬念解开之后却合情合理。

  其结构之严谨,正如金庸本人所说:“也许只有《雪山飞狐》一部,是在结构上比较花了点心思..有点一气呵成的味道。”这也是《雪山飞狐》可列为金庸小说前五部的原因之一。

  说《雪山飞狐》是石破天惊之作,还因为金庸运用了电影手法与西洋文学手法来渲染恶战前的氛围以及各人的心理活动。以一天来写一百年的恩怨纠葛,这种精妙的构思与立体框架,在金庸创作前期未曾见之,在以后的精品中也极少见之。至于故事的结局,作者留给读者去想象,也不失为一种明智的安排。

  《雪山飞狐》可名列第四。

  《倚天屠龙记》

  《倚天屠龙记》《射雕英雄传》属于一种类型,都是气势磅礴、场面壮阔的宏伟画卷。可秉烛夜读而不知东方欲晓,可心摇神夺而不知美味佳肴,可生砥砺之心,可去荣辱之念。

  但《倚天屠龙记》在“射雕三部曲”中,层次更为丰富,写人言情更加惟妙惟肖。

  在金庸小说中,人物之多姿多采,唯有《倚天屠龙记》可与《天龙八部》媲美。金庸写此小说,不仅出场人物繁多,令人目不暇给;而且独具个性者不胜枚举。武当七侠,魔教二使者与四大护法,赵敏、蒙古高手,三派人物,旗鼓相当,以人出戏,这是《倚天屠龙记》的妙处之一。

  第二,《倚天屠龙记》写情,实不在《神雕侠侣》之下。写张无忌与殷离、周芷若、赵敏、小昭之间的瓜葛,可视为以后写段正淳与韦小宝的尝试之笔。至于杨逍与纪晓芙、何太冲与班淑娴、王难姑与胡青牛,都写得一波三折,在迂回变幻中见出儿女情长。即使只是神龙一现的何足道,也显出金庸不愧为写情之高手。

  《倚天屠龙记》最震撼人心弦的,是作者巧妙运用情节去表现那种无奈的悲剧氛围:

  写俞岱岩无辜被金刚指断其四肢;

  写张三丰七十高龄为救稚子委曲求全;

  写殷素素改邪归正后难以求生;

  写殷离苦练蜘蛛手;

  写朱长龄父女假戏真做;

  写张无忌被撵下明教教主之位。

  这种种场面并非兵刃相见,而又比刀光剑影的拼死一搏更叫人荡气回肠,感叹不已。

  通过个性与偶然性来展示人生世界的复杂性,这一点在《倚天屠龙记》中也有上乘表现。

  纪晓芙被迫失身于杨逍,又为女儿取名不悔。

  周芷若明明爱上张无忌却要与张无忌为敌。

  谢逊因妻子被辱而充当制造武林惨案的凶手。

  这种偶然中的必然,人性中的复杂与难测,都是过去的武侠小说中很难见到的。

  《倚天屠龙记》的不足,与第一主角张无忌的天性有关。张无忌与其父张翠山一样,还缺少一种大英雄的光彩。他们在爱情上的表现,从另一个侧面暗示他们在事业上的必然失败。

  尽管如此,《倚天屠龙记》排名第三,还是无可厚非的。

  《天龙八部》

  《天龙八部》是充分显示金庸博大精深的学问的一部武侠小说精品。

  在《天龙八部》之前,金庸用传统的儒学来回述和解说武学。从陈家洛、袁承志到郭靖、张无忌,都有主动或被动的报国之心。作者以郭靖的入世爱国来表现自己的人生观。至《天龙八部》问世,金庸才以佛教的“大悲大悯”来破孽化痴,用佛教的去贪、去爱、去取、去缠来开导读者,这就增加了武侠小说的思想深度与哲学内涵。

  《天龙八部》中有三个主角:段誉、乔峰、虚竹,一公子一英雄一和尚。三人身分不同,经历不同,性格不同,但各占一台戏,既前后交错,又相互映衬,既层次鲜明,又一气呵成。这种结构与人物刻画手法,开创了武侠小说写人叙事的新路子。

  《天龙八部》是一部成功的悲喜剧。

  由悲而喜的有:

  段誉所爱的女人竟是他的妹妹,但她母亲刀白凤说出他的生父是段延庆而非段正淳;虚竹历经磨难,却误打误撞解了玲珑棋局之谜;萧远山与慕容博结仇多年,拼死相搏,经无名老僧妙语点拨,死而复活,投身佛门;鸠摩智逞凶称霸,吃足苦头,后大彻大悟,泥井中成佛;段延庆从皇子变为乞丐,在欲杀段誉之时,不料得了一个儿子。

  也有由喜而悲的:

  乔峰为丐帮之主,何等威风!后来他明白真相,愧对众人,误伤少女阿朱;段正淳处处留情,不料其夫人刀白凤由妒而愤,红杏出墙,自己的儿子原来是老婆与他人所生;阿碧吴语款款何等动人,与阿朱戏弄凶僧,后又

  陪发疯的慕容公子流泪;

  慕容复出场,风采照人,又有王语嫣美人依恋爱慕,结局发疯,头戴纸冠,受小孩朝拜,做称帝白日梦。

  由此可见,《天龙八部》写武写侠,写人写情,皆大起大伏,曲尽其妙。读武侠小说不读《天龙八部》,实在是人生一大遗憾。

  《天龙八部》还有妙处:段延庆为雪受辱之耻,处处与段誉作对,几次欲置段誉于死地,一旦达到目的,却不知所害之人原来是他的儿子,此中哲理岂非大可供世人玩味?

  若论此书之缺陷,书名《天龙八部》,指哪八个人物?作者没有明言。此其一。第二,《天龙八部》写得最有趣的人物是段正淳,他夺了段誉不少戏,有喧宾夺主之弊。第三,《天龙八部》放得开,但情节上的分枝太多,稍有松散之嫌。此三点,虽为枝节,但已使它屈居《笑傲江湖》之后。

  《天龙八部》排名为金庸小说第二位。

  《笑傲江湖》

  一部真正伟大的文学巨著,必然同时具有结构上的严谨与丰富,内容上的壮阔与细腻,语言上的生动与流畅,情节上的跌宕与曲折,主题上的深刻与浩瀚。无论从哪一个角度去认识《笑傲江湖》,我们都不会感到失望。它可以说是武侠世界中空前的惊世之作。

  《笑傲江湖》最大的成功是塑造了武林中最出众而又最平凡、最诚实而又最聪明的大英雄,他的名字便叫令狐冲。

  令狐冲武功不是最高,外貌不是最俊,气度不是最高贵,智谋不是最出众,但他却超越传统儒家文化思想的局限,又不为佛教的清规戒律所束缚,于是,他在自由自在中体现了武学的最高境界。

  要懂得武侠小说如何开导一个人走向自由王国,《笑傲江湖》不可不读。

  要认识武林中的世态万象,去除名利之念与贪欲,《笑傲江湖》不可不读。

  要体味风趣调侃的语言艺术,《笑傲江湖》不可不读。

  要明白伪君子的骗术与领悟什么是真善美,《笑傲江湖》不可不读。

  要去除世俗门阀之念,要知道友情高于生命,《笑傲江湖》不可不读。

  读《笑傲江湖》可读得热血沸腾,大汗淋漓,振聋发聩,目不暇给。

  读《笑傲江湖》可读得忍俊不禁,捧腹大笑,拍案叫绝,心旷神怡。

  读《笑傲江湖》可读得毛骨悚然,不寒而栗,愁眉苦脸,不忍卒读。

  读《笑傲江湖》可读得心平气和,浮想联翩,大彻大悟,荣辱不惊。

  

  《笑傲江湖》有惊心动魄的格斗,有令人莫测的阴谋,有情趣盎然的恋情,有丰富无比的哲理。

  《笑傲江湖》是金庸武侠小说的最高峰。

  《笑傲江湖》是新派武侠小说的最高峰。

  《笑傲江湖》是历代武侠小说的最高峰。

  列《笑傲江湖》为金庸小说第一,不为虚誉。因为《笑傲江湖》已经超出了武侠小说本身的内涵,读者可以从中体味成败、荣辱、功利、情爱的哲理。

  《笑傲江湖》在写情、叙事、述景、言志各方面,皆能匠心独运,完全可和古今中外的第一流好小说相媲美。

  此书为第一,世人不可不读。

  笑傲江湖

  令狐冲

  在金庸小说中,我最推崇《笑傲江湖》;在金庸小说的男主角中,我最倾心于令狐冲。

  令狐冲没有段誉那样显赫的门第,他连自己的父母是谁也不知道,从小由师父师娘抚养成人。

  令狐冲不像陈家洛、袁承志那样知书达礼,他自称从不读书。

  令狐冲的武艺绝对比不上乔峰,他曾戏谑地称自己的武功在武林中排名第八十九位。

  令狐冲自负而口出狂言,但与杨过那种孤傲自大不同。

  令狐冲善良诚实也与郭靖的朴实愚钝相异,他是个极有趣的人物,但决不像韦小宝那样恶作剧。

  倪匡兄认为令狐冲身上有韦小宝的影子,这是一种曲解。虽然两个人都爱开玩笑,都是口齿伶俐,口没遮拦,但却是形似而非神似。因为令狐冲虽自称万不得已才用点手段,其实他根本没有用过任何卑鄙的手段,他的一生光明磊落。

  吴霭仪女士说令狐冲毫无心机,我也以为此说

  不妥。令狐冲杀罗人杰,救仪琳,都是极有心机,只不过他的心机是聪明正直的表演,决无半点害人之心。

  令狐冲看来旷达洒脱,但又多愁善感,当他见到小师妹岳灵珊与林平之稍稍亲热,心中便涌出一股说不出的烦恼。可见他也是武侠世界中的“情种”。

  但这一些,还不足以道出他的可爱之处。令狐冲最令我倾心的,是他把功名利禄看得极为淡薄,又不为世俗之念所动。他只想做一个普通人。后来,他退出武林,醉心于绿竹巷中,过起神仙般的日子。这种境界,超出武林中人的一般追求。

  金庸写令狐冲,颇具匠心。他人未出场,已给读者诸多印象。第一次通过他师弟劳德诺说他酒瘾大发,向叫花子讨酒,一口气喝了大半葫芦的酒,点出他个性的放荡不羁;接着由仪琳追述令狐冲救人经过,作者用的是先抑后扬、欲贬实褒之技,并穿插了误会法,把令狐冲仗义救人、光明磊落的性格,通过一连串扑朔迷离的情节,有层次地逐步展示出来。这两段皆为倒叙,读来颇为生动,不是大手笔写不出来。

  金庸写令狐冲,还把他放到九死一生的境地,让他受苦受难,多病多伤,令读者不由不为他提心吊胆。他的不幸与幸运都是大起大落。令狐冲在金庸笔下实在磨难太重,经历太惨,但反过来却更显出令狐冲百折不挠的精神与乐观豁达的天性。

  令狐冲放任性情,口没遮拦,正好体现出他的胸无杂念;令狐冲的处事随意,游戏人生,正显出他的藐视礼教。由此可见,有功利之心的人,难以领略令狐冲处世的妙处;有世俗之念的人,也决不会像他那样活得如此洒脱。

  我想,倘若一个人真正进入令狐冲这般境界,他便可以放纵自己内心的情感,即使有些波折,有些烦恼,也算不虚度此生了。因此,在陈家洛、袁承志、郭靖、杨过、张无忌、乔峰与令狐冲之间,我只能引令狐冲为自己的同调知交。我从他的身上,找到了自己所要追求的东西。

  任盈盈

  《笑傲江湖》中的任盈盈,与《射雕英雄传》中的黄蓉,都可称为“妖女”,但她与黄蓉的身分大不相同。她是魔教教主的女儿,手段半正半邪。她为了维护自己的尊严,居然令十五个汉子自己刺瞎眼睛,并永世不得返回中原,这自然是名门正派的黄蓉做不出来的。

  金庸写任盈盈出场,极为精彩。令狐冲初会任盈盈于洛阳城中的绿竹巷中,不见其人但闻其声,那叮咚叮咚的柔和琴音如同仙乐,让令狐冲相信奏琴者是一位“婆婆”,从而肃然起敬。后来,令狐冲为了保护这位婆婆,不惜生命与少林派格斗厮杀。虽然方生大师说得明白:“这婆娘是邪教魔女”,可是令狐冲天性善良,想到婆婆身逢大难,岂能见危不救!

  竟自不量力,愿为她拼死一搏。后来令狐冲为了让婆婆吃药,舍身滚入山涧,急得那婆婆也顺坡滚下,方才露出“庐山真面目”,原来婆婆是位武功甚高的绝色少女。这一场戏紧张中显得有趣,比郭靖初见黄蓉写得更为出色。

  任盈盈是任我行之女,又被东方不败封为“圣

  姑”,这样的地位对她心理上影响甚大。她自尊而大度,手段泼辣却不乘人之危。作为一个女人,她也像黄蓉一样有执著的追求,但任大小姐的身分,又使她处处想维护自己的尊严。她深爱令狐冲,却不会像黄蓉那样大胆表露,后来情敌岳灵珊死了,她又为其厚葬修墓,显示了大家气度,这不是寻常女人所能做到的。

  若论心机,任盈盈其实也不在黄蓉之下。她早料到令狐冲要当主要由女尼组成的恒山派掌门,所以预先收了不少男徒,为他做该派领袖解决了尴尬问题。她与人交锋,从不轻易出手,林平之学成“辟邪剑法”之后,她先要看个明白,方敢采取克敌制胜之法。最妙的是写她与令狐冲洞房花烛之夜,淘气的“桃谷六仙”藏在床下,想偷听新婚夫妻的悄悄话,令狐冲一时不察,幸亏任大小姐多个心眼。这说明任盈盈不仅艺高胆大,而且心细如发,对人窥测之深,令人叹为观止。

  大凡古代淑女,对丈夫总是极为尊重,这位邪教魔女居然表现尤为出色。她明知所爱之人深爱岳灵珊,但在岳灵珊危急时她却能出手相助。

  令狐冲拒绝当日月教副教主,任我行大为扫兴,但任盈盈却不勉强丈夫。

  任我行死后,她也看破名利地位,甘心情愿与心爱之人令狐冲归隐于绿竹巷中。这几笔描写,大大拔高了一个魔女的人品。

  任盈盈屈居黄蓉之下,自然也是世俗之见,但《笑傲江湖》毕竟为邪派翻了案,任盈盈也成了魔教中最有魅力、最有个性的文学女性。

  仪琳

  仪琳,是金庸笔下的“圣女”。

  武侠小说被称为“男人的童话”,其主角当然十有八九是男人,如《碧血剑》 iis7站长之家中的韦小宝,如《天龙八部》中的乔峰,如《碧血剑》中的袁承志。书中的女主角大都是陪衬人物,仪琳在《笑傲江湖》中的地位便是如此。

  在金庸笔下的女性人物中,我对仪琳取爱怜的态度。她的最可爱之处,是心地极其善良而又富有自我牺牲精神。这个纯洁的俏尼姑被“采花大盗”田伯光擒住,欲施非礼,在千钧一发之际,让令狐冲撞见了。这一段令狐冲救仪琳的经过,由仪琳口中叙出,十分动人。这自然是金庸特有的本事,他善于从旁人的回叙中来交代事情的来龙去脉,徐徐道出,层层挖掘,既显示出令狐冲的高风亮节,又让仪琳的单纯可爱跃然纸上。

  尼姑接受的是宗教思想,一是要虔诚,二是要禁欲。对于第一条,仪琳整个身心都接受了;对于第二条,一个年轻美貌的尼姑的内心世界里因为闯入了一个令狐冲,便掀起她心灵深处的层层波澜。她自知尼姑不可动凡心,但又因为钦佩令狐冲而暗生爱念,自知不对,却又无法解脱。这种心理刻画十分成功。比如令狐冲身受重伤,口渴得很,想吃西瓜,仪琳对着瓜田犹豫再三,佛门弟子戒偷戒盗,她为令狐冲偷摘西瓜,岂不犯戒?但爱情的神奇力量终于战胜了宗教思想。仪琳摘瓜之时暗暗自责:“是我仪琳犯了戒律,这与令狐大哥无干!”这种舍己为人的精神境界,恐怕在金庸笔下的女子中绝无仅有。

  仪琳的故事,又引出她父亲不戒和尚与她母亲哑婆婆的一起风流韵事。当哑婆婆知晓了女儿的心事,不由蛮横起来,掳来令狐冲,强迫他当场娶仪琳。这一段故事,粗读引人发噱,但细细回味,却在笔墨间反衬出仪琳如同璞玉般的高尚人格。她起初不信令狐冲爱上自己,但当哑婆婆骗女儿说令狐冲已经出家当了和尚,她心中好难过,不愿令狐冲去当和尚;哑婆婆又说要让令狐冲当太监,仪琳更是坚决反对,她的理由是像令狐冲这般好人不能当太监。她明知令狐冲深爱小师妹岳灵珊,但从不嫉妒,她的心愿只有一个,只要令狐冲快乐,她就十分满足了。

  我初识仪琳,只觉得这个纯洁无邪的小尼姑是《圣经》中的人物。

  后来重读,又发现金庸写她确实合乎情理。因为她的心底无私,并不是没有内心冲突,只因她秉性太善良,又从小信仰宗教,她依靠这一精神支柱,战胜了各种诱惑。她在情窦初开、芳心萌动之际,进行了一次又一次内心的争斗,使处世宗旨始终不变,不愧“圣女”之美誉后来,仪琳偶然中杀了岳不群,众人推她为恒山派掌门,她坚决推辞,可见她与令狐冲的精神境界十分相似,但金庸却让令狐冲与任盈盈结成伉俪。我对此大抱不平,如果仪琳与令狐冲结百年之好,岂不令人快哉!

  岳不群

  岳不群是个了不起的伪君子。

  他的外表是君子,面如冠玉,一脸正气,颏下五绺长须,手执君子剑。他的谈吐与剑法一样,都是儒雅蕴藉,令见者自有景仰高山之情。他又处事谨慎,在各大门派中威信极高,谦逊宽容,颇有长者之风。

  但这一切都是假的,一旦伪装的画皮揭去,岳不群成了一个真小人。

  小人要打扮成君子,并非易事。首先,岳不群不是鼠目寸光之辈,他能洞察武林一切;其次,他又是自控能力极强的人,虽有野心,但表面上却能做得不露声色,不仅骗了徒儿,还让夫人宁中则与女儿岳灵珊都蒙在鼓里,这一手不是高明的伪君子做不出来,不是金庸这样的文学高手也写不出来。

  金庸塑造岳不群,极有分寸。岳不群粉墨登场之前,先有徒弟衬托出华山派的正气凛然,从而为岳不群亮相作了一个铺垫。刘正风金盆洗手之际,岳不群大谈做人道德、江湖义气,字字铿锵有力,句句掷地有声,为众人所折服。后来,岳不群与人交手,处处保持君子之风,得饶人处且饶人,也令人叹为观止。他明知劳德诺是混入华山派的奸细,却故意容忍,借刀杀人,不露痕迹。如查岳不群不是伪君子,只怕林平之、令狐冲早就惨遭毒手,只因为他要戴着君子的面具处世,也就不敢轻易下手。可见,伪君子纵然可恨,但毕竟做事要给自己留一点余地。

  古今中外名著中写伪君子的,可谓不少,有的是官场中的伪君子,有的是情场中的伪君子,但比起岳不群的眼力与手段,恐怕很少有人超过他。因为岳不群文武双全,又有谋略,又有武功,其伪装的本事,居然把历经江湖风浪、见多识广的方证大师与冲虚道长也骗过了,把他称为“正义的象征”。岳不群可谓是伪君子中的“帅才”。

  由此可见,岳不群是小人,但又不是一般的小人。他是《笑傲江湖》中最有野心、也最有心机的小人。他终于夺得《辟邪剑谱》,但如愿以偿之后,岳不群又赢得了什么呢?他以阴谋起家,最后死在阴谋之中,他死而有憾。这个伪君子中的佼佼者在人生舞台上演完了最后一幕,留给读者无穷的回味。

  野心是诱导人的天性走向深渊的魔鬼。一个人要赶走自己心中的魔鬼, 不妨从克制膨胀的贪欲做起, 并以岳不群的悲剧为鉴。

  宁中则

  宁中则是华山派掌门人岳不群的妻子,武功不凡,“无双无对,宁氏一剑”。她在教令狐冲学武时大显身手,面对强敌时又临危不惧,确实无愧“宁女侠”的美誉。

  但宁中则令读者倾心的,不是她的武艺,而是她刚中有柔的性格。

  她是一个好妻子,贤惠而温情;她又是一个好师娘,对华山弟子,尤其对令狐冲充满了慈爱。她的刚烈正气令人起敬;她的仁慈温柔委实可爱。

  可惜“宁女侠”嫁了个伪君子,她与岳不群朝夕相处,居然对丈夫的阴险伎俩一无所知,一直到真相大白,她才不得不自杀而死。她的自杀,是一个善良女子的自尊心受到莫大伤害之后不得已而采取的解脱痛苦之法。

  令狐冲的遇险,真正为他担心的是师娘宁中则。她的心与令狐冲一脉相通。众人都怀疑令狐冲,只有她相信自己徒弟的光明正大,纯净无瑕。

  可惜她太少心机,又因为岳不群作伪的本事非同一般,于是她只能以死来结束她本该轰轰烈烈的一生。

  女人的幸福,一半靠在男人身上,这虽然有点贬低女人的自身价值,但事实往往如此。宁女侠虽然有“宁氏一剑,天下无双”的本事,但她在处世上毕竟是被动的,随着丈夫的真面目大白于世,她也无颜在世上活下去。她不是以死殉情,而是因心灵上遭受莫大打击而失去了立足世上的勇气。

  在古代,也不乏大义灭亲的壮举。洪承畴叛明降清,他的母亲拒不见这个获得荣华富贵的儿子;明末清初的李香君、柳如是,都是有见识、有正义感的歌妓,她们对丈夫的有辱气节,都表现出女人的刚烈。在这一点上,武艺高超的宁中则却比不上沦落风尘的青楼女子。可见,“女侠”

  不一定指武林中的女流,真正的“侠义”还在人的内心深处。“侠”是一种品格,“侠”又是一种气节。

  宁中则的悲剧至少证明了这一点。

  岳灵珊

  不知哪位哲人说过:“在爱情面前,任何理论都是荒谬的。”岳灵珊撇下令狐冲而爱上林平之,便是一例。

  岳灵珊是华山派掌门岳不群的独生女,令狐冲的小师妹。她在《笑傲江湖》中出场时,假扮丑女,由于被人欺侮,林平之挺身而出,为她打抱不平,从而拉开了一场恶战的序幕。

  女孩子在少女时代的爱情,大抵带有盲目性,但岳灵珊在初恋时爱上师兄令狐冲却并不盲目,因为令狐冲确有个性,心胸开朗,毫无杂念,是值得岳灵珊钟爱的。岳灵珊爱他也确实情挚意切。令狐冲被师父罚在玉女峰上面壁思过,岳灵珊瞒了父亲,上山送饭,在金庸笔下,这一段写得很有人情味。时间是大雪封山的一个黄昏,岳灵珊突然出现在鹅毛大雪中的悬崖上。为了送饭,她摔了一跤,饭篮掉入山谷,人也险遭不测。令狐冲看了又是感激又是怜惜,责怪她不该上山。岳灵珊说:“我挂念你没饭吃,再说..再说,我要见你。”寥寥数语,把一个纯情少女的爱情心态写得惟妙惟肖。看来他们心心相印,情投意合,爱情之路必然铺满了玫瑰,但事情的发展大出意外,最终岳灵珊竟爱上了林平之。

  岳灵珊爱林平之什么?金庸没有细表。这恐怕是小说家很难言述的。富家公子林平之是个狠毒的小人,但他外貌英俊,肯吃苦,受尽折磨而报仇之志不衰,这恐怕也会使少女动心。不过,依我看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那就是岳灵珊与令狐冲同门十几载,彼此太熟悉了。爱情本来就追求刺激与新鲜,林平之又是岳灵珊过去不曾见过的一类男人。岳灵珊的爱情的转移,也许与少女心理上这种连她自己也未必意识到的隐秘的变化有关。

  岳灵珊是个深情女子,她一旦倾心于林平之,就会豁出命去相爱,甚至当她发现了林平之的种种古怪行为之后,也不加深究,依旧一往情深,直至死在林平之手下,还竭力为心爱的人辩护。现代人恐怕对此不大好理解,但在古代女子中却是屡见不鲜。

  岳灵珊的人生旅程,前一段充满了鲜花,后一段则经历情感上的跌宕起伏。她的死似乎有点不值得,这是局外人的感叹,局内人也许“死而不侮”,这大概就是爱情本身无法言喻的最好说明。

  林平之

  林平之这个人物的命运大起大落,因此读者对他的看法恐怕和我一样,也是先褒后贬,厌恶中略带惋惜。

  初看林平之,这位福威镖局的少爷,有七分任性三分正气。他路见不平,见义勇为,出手相救假扮丑女的岳灵珊的一节,足见他有几分可爱之处。

  再看林平之,镖局被毁,家破人亡,浪迹江湖,身处危境,却浩然正气尚存,艺不高胆却很大,敢与余沧海横眉,至死不肯给木高峰磕头,拼死为令狐冲助上一臂之力,这个少年的所作所为颇令人起敬。

  三看林平之,他已投在岳不群门下,浑身上下都是复仇的热血,为了报仇雪耻,“引刀自宫”,终于练成了辟邪剑法。可怜他虽成了武林高手,却又变成一个心理畸形的男人,他恨世上所有的人,包括深爱他的岳灵珊。林平之终于在大起大落中再塑了他的个性,成为一个不可救药的悲剧人物。

  合上《笑傲江湖》,林平之的形象跃然纸上。一个天真的富家子弟,居然变成虚伪而残忍的狠毒之辈。他杀死热恋他的少女岳灵珊,成了一个心理变态的复仇狂。

  林平之纵然成了反面人物,但他的所作所为,从封建伦理关系上去分析,似乎没有什么可以指责的。他忍受了极大的痛苦,最终为父母报仇雪耻,不愧为林家的后代;但从今天的道德观念上去认识,他自然只能属于可怜的性变态者。

  复仇,是武侠小说中一个常见的主题,但优秀的武侠小说总是通过人物形象的突变来揭示复仇的可怕性。林平之心灵的畸形,正说明金庸小说的境界高于其他二三流武侠小说,由此可见,“金学研究”的产生决非偶然。

  刘正风

  刘正风“金盆洗手”一幕,读来惊心动魄,又令人叹息不已。

  这位衡山派的高手突然宣布退出江湖,这是令人惊叹处之一;刘正风不仅退出武林,而且还接受了朝廷授予的参将之职,这是令人惊叹处之二。五岳各派掌门人对此大惑不解,原因是刘正风一向操守谨严,为人光明磊落,且武功卓绝,像他这样一个义薄云天的铮铮男子汉居然会希罕一个芝麻绿豆官,会选择一条贪图升官发财的道路,这当然令武林中人大为惊叹而产生怀疑了。

  答案是刘正风结交了一位魔教中人。他与魔教长老曲洋由琴瑟唱和而心意相通,于是结为知音。他自知五岳剑派与魔教之间必有一场恶战。

  一边是他的同盟师父兄弟,一边是他的知交好友,刘正风夹在当中,左右为难,这才出此下策,以金盆洗手,去捐了一个武官自污。他的苦心只是为了置身于腥风血雨的斗殴之外,不料这种躲避矛盾的办法也行不通。

  嵩山派掌门人左冷禅设下毒计,连下杀手;刘正风为了曲洋,弟子死于非命,连妻子儿女都惨遭不幸。这一场戏,表面上是写名门正派严惩刘正风的背叛行为,其实是写出了以左冷禅为首的嵩山派的狠毒凶残,反而激起读者对刘正风的同情,对名门正派的鄙视与愤恨。主持正义的定逸师太终于看不下去,出手相助不成,带领群尼含愤出走。

  刘正风为结交一个朋友,弄得家破人亡。读者不免对这种私人情谊的可信性表示怀疑。金庸写刘正风与曲洋,当然有史借鉴,古代伯牙弹琴为钟子期所赏识,成为知音,钟子期卒,伯牙破琴断弦。但问题是刘正风结交的曲洋,是江湖上视为邪教的长老,连定逸师太也认为刘正风不可与武功阴毒的魔教中人相交。对此刘正风自有刘正风的解释:“言语文字可以撒谎作伪,琴瑟之音却是心声,万万装不得假。”因为我辈不知音乐之妙,也无从反驳刘正风的高论了。但古人说“士为知己者死”,这一名言在这部小说中有了形象的注脚。

  金庸后来写曲洋出手相救令狐冲,不愿滥杀无辜,处处为刘正风牺牲妻儿的行为作注脚。曲洋也因为刘正风为自己落得家破人亡而大为内疚,但刘正风依然认定:“此辈俗人,怎懂得你我以音律相交的高情雅致?”他们二人临终之前,琴箫合奏了一次《笑傲江湖之曲》。可见,刘正风与曲洋的志趣与胸怀不是凡人所具备的。

  刘正风“金盆洗手”的故事,其实是整部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嵩山派、华山派、恒山派的头目相继亮相,为他们以后的归宿埋下了伏笔,其旨意便是说明名门正派未必是君子,邪道魔教中也有好人善者;而刘正风全家老幼惨遭灭门屠杀的结局,大大增强了这种艺术感染力。

  莫大先生

  五岳剑派中的衡山派高手,居然都是音乐爱好者。

  莫大先生与刘正风这对师兄弟,表面上看来相似,都有极高的演奏技能,其实形似而神不似,有地下天上之别。

  我们不妨从琴音来识别二人。刘正风,临终前与曲洋同奏一曲《笑傲江湖》而长逝。他奏的曲子乐而不淫,哀而不伤,正如他的为人光明磊落,正气凛然。纵然在嵩山派的围攻下,刘正风依旧临危不惧,言辞掷地有声,那股正气融入琴音之中,自然高雅脱俗。因此他是一个天上人物。

  莫大先生则不同。他瘦得像痨病鬼,外貌猥琐,使一把又薄又窄的利剑,剑法怪异,如出洞灵蛇,颤动不绝。他杀大嵩阳手费彬,也是搞突然偷袭,先将剑光罩住对方,其剑法变幻,犹如鬼魅。莫大先生杀了费彬后又悄然退去,真是来去匆匆,给人一种神秘感。

  曲洋对莫大先生的高超剑法甚为钦佩,但对他演奏的《潇湘夜雨》大感失望。曲洋如是评价:“所奏胡琴一味凄苦,引人下泪,未免也太俗气,脱不了市井的味儿。”刘正风对此也有同感,说:

  “我一听到他的胡琴,就想避而远之。”

  由此从琴音的格调来对比,便知莫大先生与刘正风是两种不同类型的人。莫大先生凄苦哀怨的琴音,令人想起阴森森的地狱之声。也正因为莫大先生是地狱中人,他的行踪才会如此神出鬼没。他纵然出手相救师弟刘正风,以后又几次帮令狐冲的忙,并推倒世俗之见,为令狐冲与任盈盈成婚时演奏一曲《凤求凰》,但这一切都是暗中相助,他始终不肯公开露面。无论是杀人还是救人,他都不愿显示自己的本来面目。

  平心而论,莫大先生不失为一个具有正义感的侠客。他也有古道热肠,也好打不平;但是,身怀绝技的莫大先生,又实在称不上是一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从他悲怆的琴音来猜测,莫大先生也许因为自己长相猥琐,也许因为忧郁古怪的性格所致,或者他曾在生活中遭受了罕见的不幸命运摆布,这一些原因不知金庸可曾替莫大先生设想过?

  吴霭仪女士在《金庸小说的男子》一书中指出莫大先生面对乱世,处于一种不能进也不能退的无可奈何的境地。凡人处于这种境地,岂不可悲!

  左冷禅

  金庸塑造反面人物很讲究层次。

  《笑傲江湖》中最早露面的反面角色是青城派松风观主余沧海。余沧海杀害林平之一家的手段,既狠毒又残忍,而且带有恐怖色彩;但一到左冷禅上台亮相,余沧海也就无戏可唱了。

  左冷禅是个有能量的反面人物。他一是打着“名门正派”的旗号,二是仗着嵩山派五岳盟主的地位。他为了实现自己独霸武林的野心,大干杀戮的勾当。左冷禅惨杀刘正风一家,其实并不是因为刘正风与魔教中人曲洋结为好友,而是为了显示自己的威风,从而巩固他在“名门正派”中的领导地位。后来,他又暗布埋伏,掳杀恒山派弟子,以蒙面强盗去袭击华山派弟子,手段之卑劣,正合任我行对他的评价:鬼鬼祟祟。

  与他争霸的岳不群,是他最大的敌手。这一点他当然不会不知道,因此他早就派劳德诺到华山派去卧底。这一手不能说不高明,但他最终还是输给了岳不群,因为左冷禅在“杀戮”上比岳不群有过之而无不及,但若论玩阴谋,他确实比岳不群差一个档次。他手段狠毒,惨无人道,在杀戮刘正风一家时,连天真的小孩子也不放过,无所顾忌地杀人,达到丧心病狂的地步。但这种恶人缺少耐性,也缺少一种迷惑人的欺骗性,因此他一出场,就让明眼人看出其恶人的真面目。再则,江湖险恶,武林多变,左冷禅企图凭一味杀戮称霸武林,是很难成大气候的。

  头儿任我行曾说左冷禅武功了得,心机也深,但终究不是英雄行径。左冷禅其实也不在乎当英雄。他是一个十足的功利主义者,不像岳不群又想摘桃子,又要装门面。因此他在某种程度上更能激起读者的憎恶与仇视。他在残杀无辜上也比岳不群更残忍、更凶恶,在两个“小人”之中要选择一个较好的“小人”,我只能投岳不群一票。

  左冷禅的可怕在于他永远不甘心失败,他在败给岳不群之后,不会像慕容复(《天龙八部》中的反面人物)那样发疯。他惊怒之下,冷静退场,时时想卷土重来。对现实生活中的这类“小人”,我们切不可取宽恕的态度。

  金庸写左冷禅与岳不群,是从两个不同的角度来揭示反面形象的个性。一个是凶狠成性,一个是道貌岸然,两人终于殊途同归;而共同的命运又揭示了“名门正派”中也有恶人,而“魔教邪派”中也不乏好不戒和尚不戒和尚这个人物,粗看似乎脱胎于《水浒》中的鲁智深,他们都有粗鲁犷悍、敢作敢为的一面,又都是武艺惊人的高手;但金庸写“花和尚”比施耐庵更注重于刻画人情味。不戒和尚的痴情与父爱,都是毫无牵挂的鲁智深所没有的。

  金庸写不戒和尚出场一幕戏,十分精彩。令狐冲身受重伤,对他一往情深的仪琳心中着急万分。这时嵩山派高手狄修欲置仪琳于死地,刚一出手,就被一个胖和尚扼住咽喉,这个七尺高的胖和尚正是仪琳的生父不戒和尚。

  不戒和尚本来是杀猪屠夫,因为看中了一个美貌的尼姑,心中便产生了奇怪的念头:“尼姑不爱屠夫,多半会爱和尚。”于是因爱出家。后来,其妻哑婆婆因妒出走,不戒和尚居然为她奔走天涯。这份痴情大可列入武林情人辞典。

  我喜欢不戒和尚,因为他虽然出言粗俗,但对女儿爱之甚深。他听说女儿爱上了令狐冲,便动用一切手段把令狐冲捉来,为了给令狐冲治病,累得衣裤湿透。不戒和尚的有趣之处,是处处弄巧成拙,他用真气灌入令狐冲体内,害得令狐冲大吃苦头。这种“拉郎配”的把戏,也只有不戒和尚才做得出来。他自称丈人老头,又把女儿的心事在令狐冲面前全部吐露出来,他对仪琳说:“你日思夜想地记挂着他,难道不是想嫁给他做老婆?就算嫁不成,难道不想跟他生个美貌的小尼姑?”害得仪琳害羞不已。真是一个有趣之极的父亲。

  不戒和尚与他的醋娘子哑婆婆的故事,也令人发噱。不戒和尚与哑婆婆(其实她装聋作哑)生下仪琳之后,一天,不戒和尚抱着女儿在晒太阳。有个美貌少妇见大和尚抱个女娃娃,心生好奇,与不戒和尚说了几句话。不戒和尚天生好开玩笑,几句戏言,居然让哑婆婆大发醋劲,她一怒之下,写下“负心薄幸,好色无厌”八个字,扔下丈夫与女儿一走了事。

  由此可见哑婆婆确是个性子刚烈的醋缸子。后来,哑婆婆行走江湖,凡见到男子稍有轻薄之行,就视作淫棍给予教训,连令狐冲也不明不白地被她侮辱一番。

  不戒和尚与哑婆婆后来竟重归于好。金庸这样写,其实合乎逻辑,因为这对夫妻看来大闹矛盾,其实他们有着许多共同点:脑筋都容易搭错,为了女儿的婚事都强迫令狐冲做女婿,在思想上又都是不合常理。不戒和尚比妻子可爱之处,就是更加旷达开放,比如他听说令狐冲与任盈盈已结为夫妻,居然有意让女儿当令狐公子的偏房,这种丈人老头倒是罕见。

  桃谷六仙

  桃谷六仙是六胞胎孪生兄弟。因为他们行动一致,心思相通,连语言与口气也如出一辙,实在分不出彼此,我索性把他们作为一个人来点评。

  在金庸小说人物中,桃谷六仙是写得极为成功的艺术典型之一。这六个傻得可爱的怪人,为这部波澜起伏、扣人心弦的小说平添了诙谐的趣味。

  如若单论武功,桃谷六仙不能不算一流高手。他们武功怪异,六个人又配合得天衣无缝,同时出手,常令对手不知所措;但胜负不能仅看武功高低,应以智取为高。在这方面,天真如稚童的桃谷六仙,既无心机,又无谋略,被人作弄了还自似为做了一件聪明事。桃谷六他又往往好心做错事,他们给令狐冲治病,乱治一通,把他治得死去活来。最有趣的是他们的胡言乱语,互相抬杠。比如见了“杨公再兴之神位”,一个说是纪念杨四郎,另一个说是纪念杨七郎,还有一个杜撰出个“杨公再”来,争得不亦乐乎,叫人忍俊不禁。

  桃谷六仙见识极低,但个个口齿伶俐,歪理十足。有一次华山派掌门岳不群嫌他们;啰嗦,想把桃谷六仙赶走,便自称自己好静,不想听他们乱说一通,不料此话刚刚出口,桃谷六仙就大谈嘴巴的用处,使岳不群对六兄弟的强词夺理只能甘心认输,闭口不言。

  桃谷六仙的可爱,不仅仅在于他们的语言好笑,我欣赏这类人物是因为他们心地极其善良,他们表面上凶蛮得很,其实内心诚实,很讲义气。

  为了救令狐冲,恭恭敬敬去请大夫平一指,平一指让他们乖乖坐在船上,他们就不敢乱说乱动。桃谷六仙自称是彬彬君子,这当然是戏谑之词,但他们淳厚的本性,与真君子的胸怀也相差无几,因为他们从无害人之心。

  金庸写活桃谷六仙,是借鉴了中国古代话本小说的艺术手法。《隋唐演义》中的程咬金,《英烈传》中的胡大海,《水浒》中的李逵,都是噱得可爱的戆大。金庸在这方面有所突破,塑造了六个叫人笑也不是、哭也不是的有趣人物,在剑拔弩张中制造了一点轻松情调。当然桃谷六仙的斗嘴谑语,也只有金庸想得出来。

  据《吉尼斯世界之最大全》记载,多胞胎的寿命大多极短,平均五千万对双胞胎中只有一对可活到一百岁。至于六胞胎能同时活到五十岁的,至今还未见到。桃谷六仙居然活了六七十岁,还有这么高的武功,大可列入最新版的《吉尼斯世界之最大全》。

  田伯光

  旧武侠小说中的反面角色,除了奸臣佞人、无赖泼皮,要数采花大盗最令人深恶痛绝。

  田伯光在《笑傲江湖》中一亮相,读者便认定他是《三侠五义》中那个花蝴蝶花冲之流的淫棍;但再读下去,才发现中了金庸的圈套,因为这个出了名的“采花贼”,其实是个假坏人。

  新编的《武侠大观》一书中,有一条“采花贼”条目,其定义是指专门利用武功强奸民女。以此来对照田伯光,田伯光实在不够格。正如吴霭仪女士在《金庸小说的男子》一书中论及:读完全书并未发现田伯光有采花之行径。他擒住了仪琳,心生欲念,却未动手动脚。他客客气气地爱慕仪琳,决不做强扭苦瓜之行。

  读者对田伯光不反感,是因为发现他有诸多可爱之处。比如他举止坦荡,对自己的欲念并不隐讳;又比如他既重义气又讲信义,他与令狐冲对打,几次可置对方于死地,但因为有约定在先,居然表现出极高的君子风度。当然田伯光最令人可敬的是,他宁可受桃谷六仙“痛加折磨”,拼死不讲出令狐冲告诉他的秘密。当令狐冲问起此事,田伯光只轻描淡写说了“痛加折磨”四个字,颇有大丈夫气概。

  读者对田伯光有好感,还因为他终于成了令狐冲的朋友。田伯光中毒之后,也表现出不凡的洒脱,他对令狐冲说:“田某纵横江湖,生平无一知己,与令狐兄一起死在这里,倒也开心。”临死前还想与令冲冲握一握手,可见他对自己过去的恶行已有了认识。从气质上去分析,田伯光能与令狐冲成为朋友,也有思想上的联系,尽管他过去有轻薄的行为,但他言行疏狂不羁,有一仲豪气贯虹的气概,也与令狐冲的作为有相通之处。

  在一部《笑傲江湖》中,田伯光还是一个滑稽的角色。他为不戒和尚所制服,去寻找令狐冲一节,颇为好看。后来他打赌输了,甘心情愿认仪琳做师父,也有趣之极。

  金庸通过塑造田伯光这个艺术典型,写出了一个人的两面性,也说明坏人是可以转变为好人的。

  分析田伯光这人物也很有意思。采花贼用强制的手段奸淫妇女虽然可恶,但像福公子这类达官贵人,用权势、金钱、用手腕来勾引和玩弄女人,他们算不算采花大盗呢?马春花被福公子占据了身子,还占据了心灵,并且至死不悟。这类达官贵人行径不是比采花贼更令人愤慨吗?

  任我行

  我读任我行的故事,很自然地把这位武林高手与三国时的乱世枭雄曹操联系起来。

  任我行确实与曹操有相像之处。

  第一,任我行谈吐豪迈,不拘小节,专横骄傲,处事不合常理,与曹操的性格特征相似。

  第二,任我行与曹操都极有心机,识见非凡,谋略颇高,只讲目的而不择手段,比如任我行骗令狐冲代他坐牢两个月,又比如设计害东方不败,都与奸诈的曹操酷肖。

  第三,任我行被东方不败囚禁在西湖地牢十二年,受尽种种折磨,都不气馁,居然练成了绝世武功“吸星大法”,这也与曹操起兵后屡次失利而重整旗鼓的雄心壮志相合。

  第四,曹操打天下时礼贤下士,求才若渴,一旦功成名就,便诛杀功臣荀彧、荀攸;而任我行一方面反对小人吹捧,另一方面又落入谀词的包围之中。这种不能免俗的下场,曹操与任我行可谓形似神合。

  一个是历史人物,一个是文学人物,但从性格上去探究,我们可以找到他们性格相似的思想根源。

  任我行是个快意恩仇、杀人如麻的男子汉,他的城府与谋略均高于武功,透过这些表层的特征,可以知道任我行是个有野心的人,他想独霸武林、扬名青史,在本质上与曹操一统天下、建功立业的抱负是一致的。

  他们都不甘寂寞,不甘虚度人生,为了求取功利可以表现出惊人的忍耐力,可以使用种种为正人君子所不齿的手段。他们一方面显示英武的气概、过人的急智和临危不惧的风度,另一方面又表现出凶残、狠毒、阴险与唯我独尊的某些独裁者的性格特征。

  尽管罗贯中在《三国演义》中把曹操塑造成大白脸,但曹操毕竟是个了不起的英雄,他能够在军阀混战中以弱胜强,统一北方,发展文化,这些都是不可磨灭的历史贡献。任我行的某些性格特征惹人反感,但读完《笑傲江湖》,读者也会和令狐冲一样承认他是一位罕见的大豪杰。任我行在处事上,确有超越常人气度的可贵之处,比如他认为自己生平最可佩服的三个半人中,第一位就是把他关在西湖黑牢中的对手东方不败。这一点也与曹操极相似,曹操在“煮酒论英雄”中就称赞过刘备是英雄,又发出了“生子当如孙仲谋”的感慨;可见他们都有深远的目光与宽宏的胸怀。

  没有这些过人之处, 曹操与任我行也就称不上是一代枭雄了。

  

  东方不败

  只要不是一个同性恋者,对东方不败的嗲声嗲气的神态以及关在绣房中学做女人的种种表现,不能不持反感的态度。

  东方不败是靠阴谋代任我行当上魔教教主的。他原来只是任我行手下的小头目,后来被任我行一手提拔起来。东方不败利用任我行专心苦研“吸星大法”,乘机发动政变,把任我行关入黑牢,于是自己当上了教主。

  照理来说,东方不败应该吸取任我行的教训,但人类的思想感情并不能完全纳入理智的轨道。他夺取权力之后又对权力失去兴趣,步任我行后尘,对《葵花宝典》着了迷。要学习《葵花宝典》中神奇的武功,首先要“挥剑自宫”,男人变成女人。由于这种性变态,东方不败不仅羡慕当一个女人的种种好处,还迷上了杨莲亭这样一个弄权的小人,于是东方不败终于败得一塌糊涂。

  任我行、东方不败的命运,似乎都在昭示一个道理:对武功入迷会毁了一个人。这似乎不可思议,其实正与金庸写武侠小说的宗旨相合。金庸推崇的是侠义而不是武功。如果真正练成了绝世武功而不讲侠义之道,当然称不上是义薄云天的大侠。

  东方不败的悲剧比任我行更有典型性。他与杨莲亭的缠绵关系,在点像历史上皇帝对太监的倚重。宦官弄权造成的政治悲剧,可从《笑傲江湖》中领略到。东方不败不理武林中事,任杨莲亭在外胡作非为。与东方不败有生死交情的童百熊,最后惨死在东方不败手中,倒像历史上的忠臣义士被昏君无情处死一样令人悲愤。由此可见,金庸写武侠小说并非只是供读者消遣,如果细细探究,武林中的故事原来也寓含值得鉴的历史教训。

  东方不败是个可悲的艺术典型,但他身上也表现出许多不同凡响之处。比如他当对擒住任我行,并没有一剑斩了这个可怕的对手,而是把他囚禁起来,又让江南四友给他送水送饭,这或许是他想慢慢折磨任我行;但东方不败对任我行的女儿任盈盈始终不错,他没有斩草除根。我想他一方面对除掉任我行一事毕竟有点内疚,另一方面他又时时羡慕做一个年轻貌美的女子的幸福。还有东方不败与任我行等四人交手之际,也显出他的大家风范。他本来足以战胜四大高手,只因为有同性恋的怪癖,杨莲亭受伤让他分心,以致落败。东方不败与其说输在任我行手中,不如说死在杨莲亭手中更恰当。但可怜的东方不败临死前还在为“宠男”求情,这个武林中同性恋故事读得人又恶心又叹息。

  向问天

  东方不败曾对向问天说:“日月神教之中,除了任我行和我东方不败之外,要算你是个人才了。”此论把向问天列为日月神教的第三号人物。

  如以武功而言,这排列也算妥切,但如从一个人的人品以及各方面来衡量,向问天其实还在任我行与东方不败之上。

  应该承认,日月神教的三位主角确有许多相似之处。他们都是武功特高、性格倨傲、又具谋略的一流人物,尤其在只求目的而不择手段这一点上,更是如出一辙;但比较而言,向问天是个可交的人物。

  向问天在魔教中与曲洋并列,他自然比不上曲洋脱俗。他自称“天王老子”,性格凶悍不驯,但究其思想境界,向问天又对名利看得比较淡薄。他几次出手相救令狐冲,只因为这个年轻后生仗义,够朋友。他后来与令狐冲结为兄弟,情同手足,他劝令狐冲当日月神教教主,令狐冲不允,向问天发表了一席高见:“名门正派中也有邪恶之辈,魔教邪派中也不乏好人善者。你一旦当上教主,只要对内整顿,也可让邪教转化为正教。”

  这种思想境界自然是东方不败、任我行所没有达到的。

  金庸写向问天出场极有气势。他是一个白衣老者,容貌清癯,颏下疏疏朗朗一丛花白长须,纵然双手之间系着一根铁链,依然手持酒杯,开怀豪饮。他出手如风,功夫好俊,谈吐爽朗恣肆,像个粗人,其实应变能力极强,比如正邪两派人物追杀向问天与令狐冲,向问天故意说自己中了飞锥,似乎身受重伤,急得令狐冲大惊失色,待追兵逼近,向问天随手使出“满天花雨”的暗器,将敌手全部杀尽。从中可见此人的狡诈与老谋深算。

  向问天神力惊人,但不是勇而无谋之辈。我以为他有一点像明末农民领袖张献忠,只是他的野心没有张献忠大。《笑傲江湖》收尾时,向问天收敛了霸气,谈吐文雅了许多,似乎真的已经改邪归正,其实从艺术典型而言,后期的向问天反而失去了光彩与特色。

  金庸写向问天,处处与令狐冲对比。令狐冲也是疏狂豪爽之辈,但其一言一行决不违反做人原则,宁可玉碎,也不使用任何卑鄙的手段;向问天则完全不同。由此写出两人思想境界之高低。在某种意义上说,威风凛凛、武艺惊人的向问天只能是令狐冲的一个配角。这便是“武”与“侠”之间的最大差别了。

  天龙八部

  乔峰

  在金庸小说的人物谱中,真正能当武林盟主的正面人物,当推乔峰。

  金庸写乔峰,是用了“沧海横流,方显出英雄本色”的艺术手法。

  乔峰在丐帮叛乱中,充分显示了他镇静自若、临危不惧的英雄气派。他有刚直不阿的一面,又有善解人意的一面。他是一个刚烈的男子汉,有度量,兼有宽容之心;有急智,更有高瞻远瞩之见。他的武功已趋炉火纯青,他的智慧更是高出众人之上。他和郭靖一样,学的都是“降龙十八掌”,走的都是稳健扎实的武功套路,但由于乔峰的聪明超过了郭靖,因此他战胜对手,一半靠武功,一半靠智慧。从表面上看,乔峰是个威风凛凛的侠士,但他粗中有细,处事心细如发,实在是不可多得的武林帅才。金庸自述,他最偏爱的人物,一个是杨过,另一个是乔峰。

  无论从人品还是从英雄气质上,乔峰都胜过了杨过,但乔峰的结局却比杨过悲惨。他苦苦寻找事物的真相,一旦水落石出,他从人人拥戴的丐帮帮主、中原武林之中个个倾慕的“北乔峰”,变成了中原武林之敌。父辈的冤孽,民族的战争,使他成为悲剧中的主角。他的父母原来是契丹人。他的生父萧远山杀死了他的养父乔三槐与恩师玄慈大师,又逼死了他义弟虚竹的父亲,这血腥残酷的现实,使他愧对世人,尤其是愧对养他爱他的亲人。精神支柱一旦崩溃,乔峰也就走向了死亡——自然是悲壮的死。

  与乔峰交朋友,可以从容感受到一个男人博大的胸襟和无穷的智慧。他是一个理想的领袖,一个有事业心的男子汉,任何一个有思想的女人都会钟情于他,美人自古爱英雄,这可以从乔峰身上应验。我以为,乔峰与西方的斯巴达克思有相似之处,他们都是悲剧中的不朽英雄。

  乔峰的弱点,是不甘心于做一个普通人。他潜在的能量使他不能寂寞于人生。不成功,便成仁,大抵失败的英雄只能演一幕壮烈的悲剧,金庸的处理是合乎情理、合乎人物命运的逻辑的。

  段誉

  段誉是一个很经得起比较的人物。

  《天龙八部》中有三个主角:段誉、乔峰、虚竹。乔峰是喜剧中的悲剧人物,虚竹是悲剧中的喜剧人物,段誉却是喜剧中的喜剧人物。

  段誉身上缺少乔峰那种勇武刚猛、豪放粗犷的个性。乔峰是真正的大豪杰、武林盟主,段誉不是。

  段誉身上也缺少虚竹那种迂腐无为的个性,虚竹对一切都能逆来顺受,段誉做不到。

  说段誉是个不好女色的君子,当然不是事实。他迷恋王语嫣,而且一往情深,就如他父亲段正淳对每一个漂亮的女人一样;但段誉并不主动处处留情,他对木婉清、钟灵都不滥用感情。

  段誉竭力追求自由豁达,也敢作敢为,但他决不是具有无赖本色的韦小宝。他自有一种高贵的气质,尽管他被人捆绑,掉入泥井,出尽洋相,但他始终保持尊严,又与那个外表高贵、内心贪图名利的慕容公子大不一样。

  段誉与令狐冲都天生宅心仁厚,敢打抱不平,为救弱者不惜生命;但令狐冲始终不愿从政,段誉却终于当上了一国之君。还有他受佛学熏陶,并以之左右自己的行为,也与令狐冲追求绝对自由的情趣有异。

  吴霭仪女士曾把段誉与贾宝玉作过比较,段誉的行为好像使自己置身于武侠世界中的“大观园”。他对女人的尊重与轻视世俗价值,确与贾宝玉相似,但段誉毕竟与风流情种贾宝玉两样,他有天生的幽默感,于是段誉之痴,快乐多于悲伤,因而更可爱。

  通过以上这些比较,可见段誉是个非常有趣的可爱人物。读者对他的喜欢,一半是因为他的善良与仁厚;另一半是金庸让他屡涉险境,他好像只懂一点武功,什么朱蛤神功,什么六脉神剑,他都用不上,只有那套凌虚微步用得恰到好处,但也只是帮他作逃命的护身符(这一点与韦小宝相似)。

  我不欣赏段誉的“痴”,因为他“痴”于情,尤其对王语嫣的迷恋,实在可悲可笑;但我欣赏段誉的诚实。他自始至终说实话,不违背自己的内心去迎合世俗,去躲避危险。当他得知自已是段延庆的儿子,他没有去隐瞒这一事实,而是如实告诉了保定帝。由此可见,段誉的气度不凡,是由于他内心有一种不可动摇的尊严,而这种高贵的尊严出于他本性的自然流露。他不在乎王位与虚名,因此他才能得到别人想追求而无法得到的一切。

  段誉唯一的失误,是娶了王语嫣当皇后。他如何摆平皇后与妃子之间的关系?这或许又有好戏可看。

  虚竹

  金庸小说中的主人公,大抵每部小说只有一个,如《书剑恩仇录》中的陈家洛,《笑傲江湖》中的令狐冲,《飞狐外传》中的胡斐。有的小说中也有两位,如《碧血剑》中有袁承志与金蛇郎君,《神雕侠侣》中有郭靖与杨过。以三个主角同唱一台戏的,唯有《天龙八部》

  《天龙八部》的三位主人公:毁誉、虚竹与乔峰,可以称为一公子一和尚一豪杰。他们是奇妙的搭配,不仅身世上互有牵连,而且个性反差极大。段誉风流多情,虚竹善良迂腐,乔峰豪迈刚猛。三人义结金兰,大概也属性格互补。

  虚竹出场时,外表丑陋,浓厚大眼,鼻孔上翻,双耳招风,嘴唇甚厚,又不善于词令;但就是这个“好生丑陋的小和尚”,居然无意中破了玲珑棋局,令武林高手大为惊叹。后来虚竹被迫成了逍遥子的关门弟子、灵鹫宫的掌门人,又得到天山童姥的武功秘诀。这一个接一个的故事,都无非想证明虚竹成为武林高手纯属偶然,与乔峰刻意学习武功、主动改造社会完全不同。正因为他无意得之, 也就有心躲避声名之累。虚竹信奉佛、道,以慈悲为本,弃名利与女色于脑后;但另一方面他又毕竟是一个凡夫俗子,他明知不可食酒肉,但被骗吃酒肉之后,又不得不承认酒肉的鲜美;他明知不可犯女戒,但他怀中一投入女人的身体,又不由得欲念躁动。

  虚竹本是一张白纸,一无所有,正如他的名字,虚为空也,竹为清也;但正因为“空”与“清”,才能从容容纳世界的一切。他后来的作为,又与老庄的“无为”相吻合。虚竹处世是被动的,与人相处也是随意的,他不大有主见,常常迁就对方的意念。金庸通过虚竹这个人物写活了“黄老之道”,也写出了浊世与浮尘对道教的引诱。

  虚竹尽管丑陋,但他给人的印象却是可爱的。因为他虽然“迂”之极,劝说杀人不眨眼的女魔头不要杀生,这未免可笑,但反映了虚竹的人性之善;他破了杀戒、酒戒、色戒,这些都可以原谅,因为他内心深处不想当至高无上的灵鹫宫主人而一心一意想当一个小和尚。他身上的弱点,是少了一点情趣。虚竹这么一个人,竟然有那么多女人会深情爱他,这一点金庸以他心地善良作注解,恐怕有点牵强。

  虚竹在《天龙八部》中的地位之所以举足轻重,还与他的身世有关。

  他的生身之父玄慈方丈与乔峰有杀母伤父之仇,他的生身之母又是那个杀死无辜婴儿的“四大恶人”之一的叶二娘。这段经历给虚竹日后带来了恩怨纠葛、冤孽牵连的复杂命运,于是,虚竹想乐天于人世,也就不大可能了。他在茫然

  段正淳

  段正淳在《天龙八部》中的地位,如同《笑傲江湖》中的林平之。

  虽然这两个人都不是第一主角,但却是书中不可缺少的牵线人物。

  也许吴霭仪女士与其他女读者都有同感,对这个处处留情的男人有点不满。一部《天龙八部》中,段正淳风流自赏,与他有瓜葛的女人实在不少,他有妻子刀白凤,还有情人甘宝宝、秦红棉、阮星竹、王夫人、康敏,一个老婆加五个情人,难怪女读者要对此提出异议。

  倪匡兄评点段正淳,说他并非薄幸之辈,只是天生对女人的感情特别丰富罢了。段正淳纵然有了一个老婆加五个情人,但一旦遇到吸引他、他又爱的女人,说不定又会另结新欢。这是段正淳这类男人的致命弱点。

  但平心而论,段正淳不是一个坏男人。他为人正直,性格幽默,尽管拈花惹草,但从不轻薄和伤害女人。他有地位,有名气,有金钱,也有美男子的外貌与风度;但他吸引女人的,似乎并不在此。段正淳对女人自有一种炽热浓烈的感情。他爱得太滥,但又爱得太真。甘宝宝因吃醋与刀白凤拼命,他一会儿救这个,一会儿救那个,老婆与情人,他一个也舍不得。这一段写得极为风趣。他爱康敏(那位马夫人),差点送了命,却在所不惜。大概正因为如此,阮星竹、王夫人才会对他恨之愈切,爱之愈深。

  有人怪金庸对段正淳的玩世不恭采取了纵容的态度,我不以为然。

  段正淳处处留情的后果,是给儿子段誉留下了诸多麻烦,但最大的苦果作者还是让段正淳本人来咀嚼。他没想到自己的儿子居然是刀白凤与段延庆所生,他得到了了女人太多的深情,却失去了儿子;他付出了极高的风流代价,受到了最大的惩罚。

  《天龙八部》的结局大出人意外,段正淳最终成了悲剧人物。也许对他不满的读者,会对他产生一无可奈何的同情,而嫉妒心极强的女人则转怒为喜,大叹其自作自受了。

  刀白凤

  女人爱吃醋就像女人多眼泪一样寻常。

  女人吃醋,表现的方式多种多样,或是大吵大闹,或是要死要活;但《天龙八部》中的刀白凤却异想天开,吃醋吃到极端,由报复而作践自身,实在令男士们害怕。

  刀白凤是多情王爷段正淳的妻子,又是段誉的母亲。她贵为王妃,却取了个“玉虚散人”的道号。木婉清初见她时就纳闷:“段郎的母亲怎地是个出家人?”原因是刀白凤因丈夫处处留情,伤心之极,便去“玉虚观”消磨青春。

  段正淳是个风流情种,此话不假,但说他不爱结发妻子,却又有点冤枉他了。他戏称刀白凤为“凤凰儿”,后来刀白凤与秦红棉大打出手,秦红棉连发三支毒箭,情急之际,段正淳奋不顾身扑过来救妻子的性命,而当刀白凤欲取秦红棉的性命时,段正淳又反过来竭力保护情人,弄得两个女人对他又爱又恨。

  刀白凤的名字有点古怪,其实她是一个美人儿。她人到中年,徐娘半老,风韵犹存。段誉与娘亲热,竟让不明真相的木婉清大吃其醋,由此可见,做了母亲的刀白凤还相当年轻美貌。可惜刀白凤纵有美色,却牵不住多情的丈夫,那个段正淳一见漂亮女人就恨不得都捧在怀里,想来刀白凤开始也恼过他、骂过他,后来恼骂都不济事,女人在寂寞中终于步入邪道。说出来叫人吃惊,刀白凤不仅找了个情人,而且找了个又丑又脏的乞丐。她为了报复丈夫不惜作践自己:“我要找一个天下最丑陋、最污秽、最卑贱的男人来和他相好,你是王爷、是大将军,我偏偏去和一个臭叫化相好。”这种奇怪的报复,居然让她怀了孕,生下了段誉,而她的那个乞丐情人正是她丈夫的死对头段延庆。

  这段往事自然在她心底埋得很深。她本来不想让丈夫与儿子知道,但哪里知道天意有如此的巧安排,她的儿子落入段延庆之手,儿子要死在父亲手下,刀白凤这才不得不吐露这段隐情。后来段延庆没有死于段誉之手,也因为段誉信了母亲的临终之言。

  这幕悲剧派生出来的喜剧,便是那些本来与段誉为同胞兄妹的女孩子,都可以让段誉一个个娶过来做王妃,因为段誉的生父是段延庆,生母是刀白凤,那些女孩子却是段正淳与秦红棉、甘宝宝、阮星竹、王夫人生的,与段誉没有半点血缘关系。

  刀白凤不仅貌美,武功也不弱。她因怨入邪,让丈夫戴了一顶绿帽子,其实她依旧爱那个风流情种的段正淳,不妨听听刀白凤的临终之言:

  “你便有一千个、一万个女人,我也是一般爱你。”

  女人的爱,便是如此不可思议。

  康敏

  妻子对拈花惹草的丈夫大吃其醋,这是符合常理的,但几个女人为同一个男人醋劲大发,却不多见。金庸写段正淳的几个情人,想必把笔在醋缸里浸透了,写起来才能如此鲜龙活跳。

  段正淳到底有多少情人?恐怕说不清楚。单有姓有名的,依次(以她们女儿的年纪为序)排列是:秦红棉、阿萝王夫人、甘宝宝、阮星竹,还有一个康敏。

  甘宝宝是个多情的美人,她未婚时为中年男子的魅力所引诱,珠胎暗结,后来当了钟万仇的老婆,总算掩饰过去。钟万仇爱她疼她,但甘宝宝却嫌这个莽汉子不解风情,心中还思念着弃她而去的段郎。

  相比之下,秦红棉比甘宝宝对段正淳爱得更加浓烈,恨得更加厉害。

  她恨段正淳恨法有点扩大化,恨不得一棍子把天下男人都打死。她教导女儿以面纱遮去面庞,谁见了女儿脸,便嫁给谁。木婉清便是这般调教出来的。表面上看秦红棉早已割断情丝,其实她心中对段正淳的爱却比甘宝宝埋得更深。

  阮星竹的外貌与她的名字一样秀美。她的戏不多,但与段正淳缠绵的时间不短,为他生下两个女儿;阿朱与阿紫。她的脾气被女儿阿紫一语中的:“嘴硬骨头酥!”她也恨段正淳处处留情,但心中却一直想和他重温鸳梦。

  论心机与手段厉害,甘宝宝、秦红棉与阮星竹都比不上阿萝,那位王夫人吃醋的方法与众不同。她不恨段正淳用情不专,而是迁怒天下美妇引诱她的段郎。在她看来,只有把稍有姿色的女人全部斩尽杀绝,段正淳也就归她一人独占了。当慕容复抓住段正淳情人之际,她便鼓动慕容复将这几个女人一一刺死,她的霸道只反映了一个普通女子的愚蠢。

  真正令段正淳害怕的情人只有一个——康敏。

  康敏名义上是马大元的遗孀,但这位马夫人与段正淳也有一段情。

  段正淳爱她,因为康敏天生妩媚。她出场时身穿素服,脸施脂粉,眉梢眼角都是盈盈笑意,那对似笑非笑、似嗔非嗔的眸子极会传情。她的本事是柔到极处,媚到极处,又腻到极处。缠绵宛转,娇羞不胜,是个叫男人一见之下便心摇神驰的天生尤物;但这位美人儿却又心似毒蛇,用“十香迷魂散”制住了段正淳,用樱桃小嘴一口口把段正淳肩上的肉咬下来,还想一刀结果他的性命。叫人更为惊愕的是,她一边残忍地折磨人,一边仍是媚态十足。女人可以媚死人不赔命,康敏可算一个。

  马夫人谋杀亲夫,作弄段正淳,或许她还有自己的理由,但她设下圈套,欲置乔峰于死地,这却叫人不可思议。乔峰与她无所纠缠,她恨乔峰,只因为自恃美艳,足以颠倒天下男子,偏偏乔峰不为美色所动。从她的内心世界去分析,康敏属于那种极端利己的女人,她一旦得不到某些东西,宁可毁坏它也不允许它存在。因情生怨,那种怨恨便化为毒药。男人对这类女人避而远之,溜之大吉,是为上策。

  康敏这类艺术典型,与《斯巴达克思》中那个希腊妓女爱芙姬琵达有点相像。爱芙姬琵达因为得不到斯巴达克思的爱,就破坏和离间了这支奴隶起义军;而乔峰也差点毁在康敏手中。至于段正淳所受的折磨,只不过是康敏略施小技罢了。

  阿朱

  《天龙八部》中的段正淳是个风流情种,处处留情,生下许多女儿,阿朱便是其中一个。

  阿朱出场时,是慕容复府上的丫鬟。她扮作老夫人戏弄鸠摩智,其易容术之妙,令人叹为观止。她表面上活泼调皮,其实却颇有见识,是个有情有义的奇女子。

  阿朱与乔峰的爱情,发生得有点突然,但其志甚坚,其情甚笃。当乔峰由于身世之谜解开,一下子从丐帮之主变成“大恶人”时,天下人都对他抱有厌恶之心,唯有阿朱仍真情相随,矢志不移。雁门关外,也变成缠绵多情之地。她在乔峰受尽轻视污辱之际,竟一口气说了下面一段掷地有声的话:“有一个人敬重你、钦佩你、感激你,愿意永永远远、生生世世陪在你身边,和你一同经受患难屈辱,艰难困苦。”乔峰怎能不感动地叹曰:“得妻如此,夫复何求?”

  可惜这对真正相爱的恋人不仅没有能结伴去雁门关外放牧,反而成了你死我活的冤家对头。原来,阿朱的父亲是乔峰的杀父仇人。乔峰为报杀父之仇,决定以五掌回报段正淳,不料被击杀的不是段正淳,而是假扮段正淳的阿朱。一个心爱的女人死于她倾心相爱的男人之手,此事何等残酷!

  初看阿朱是代父受过,孝心可嘉;细细探究,才知道阿朱之所以玉殒香销,是为了保护情郎乔峰。因为她知道大理国兵强马壮,人才济济,乔峰一旦杀了段正淳,将难以对付仇家的报复。唉,阿朱原是为爱情而死的!

  在金庸手下的女侠中,阿朱的武功实在不算高超,但她的易容术却能以假乱真,达到惟妙惟肖的地步;但世上事物总是一分为二,有利有弊。

  她的易容术巧夺天工,却反而成为致自己于死命的原因。倘若她不是易容专家,那么乔峰就可能识破假段正淳,阿朱便决不会死,可见有些悲剧恰恰是聪明才智的产物,正合曹雪芹那句话:“巧者劳而智者忧。”

  倪匡评论阿朱,说她万般柔情。这话不假。但阿朱是个有见识的女子,决不泛爱,乔峰与她相配,是很完美的伉俪。

  但自古有情人难成眷属,这便应了法国文豪罗曼·罗兰的一句名言:

  “你爱她,她不爱你,她爱你,你又不爱她,而真正相爱的早晚要分离。”

  这话纵然悲苦, 却反映了部分实情。阿朱的故事便是如此。

  

  阿碧

  因为我是苏州人,阿碧一出场我就喜欢她。

  论外貌,段誉也承认她不如木婉清美艳,当然更比不上王语嫣了,但这个姑苏少女却满脸都是温柔,满身透溢秀气。她亮相前先有一曲动人的吴歌,一见面就有一口甜美的“软语”。再说她肤色白皙,如新剥鲜菱。

  小家碧玉,不也教人觉得楚楚可爱吗?

  但阿碧的可爱还不在于她的音容,而在于她的心地善良、性格温和。

  阿碧初见段誉时,见到鸠摩智欺侮弱者,就同情段誉;后来段誉被王夫人责骂以及段誉与乔峰处于困境,阿碧也是暗暗担心。最有趣的是她与阿朱送段誉进慕容府的路上,阿碧在船上想解手,那种又害羞又体贴人的表情,实在令人感到她处处可爱。她的心肠极软,善解人意,又烧得一手好菜,金庸曲尽其妙地写活了一个姑苏少女的种种好处。

  阿碧身世凄惨,她爹不知犯了什么罪,把她送到慕容府避难。虽然慕容复并不把她当丫鬟使唤,但阿碧的下场比全书中任何一个女子更值得惋惜。

  在《天龙八部》中,阿碧是个配角,她在感情世

  界中也是个陪衬角色。她和王语嫣都爱慕容公子,王语嫣爱心上人是取主动态度,痴情而有心机,各种手段都用得出来;而阿碧只会默默地爱。表面上看,她的爱没有王语嫣强烈,实际上这种埋在心底的爱情却更能持久。

  在尾声中,慕容复破灭了称雄天下的富贵梦,他头戴纸冠,接受七八个稚童的跪拜。在这可笑的场面上,那些慕容府的家人早已离去,连愿为慕容公子而死的王语嫣也甘心去当段誉的妃子,唯有阿碧还伴随旧主人。她明艳的脸上颇有凄惨憔悴之色,一边从篮中取出糖果分给众小儿,一边语音呜咽地说:“大家好乖,明天再来玩,又有糖果糕饼吃!”话音才落,几颗晶莹的泪珠便入了竹蓝之中。这分明不是在安慰众小儿,而是让发痴的慕容公子多几分欢喜。在这里,神志不清而志得意满的慕容复与面有柔情而心态凄凉的阿碧形成强烈对比,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感染力。

  在《天龙八部》中,金庸对“贪、嗔、痴”三毒作了无情的揭露和鞭挞,慕容复做白日梦即是典型一例;但金庸让温柔乡里的姑苏小美人阿碧与白痴长期厮守,用笔未免太残忍。

  钟灵

  《天龙八部》中的钟灵,是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姑娘,她出场的一幕戏,写得既紧张又有趣之极。“无量剑”的东西两宗比武正处在剑拔弩张之时,大理国王子段誉因为笑了一笑,差点送上一条小命。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梁上飞出一串清脆悦耳的笑声,钟灵这一亮相,很有点戏剧色彩。

  若论武艺,钟灵在金庸笔下的女将中排名在后,但她是钟万仇的爱女,母亲又是江湖上叫人头疼的“俏药叉”。她武艺不高,却善于玩弄毒药,腰间皮囊中的那只闪电貂,是一支“奇兵”,堂堂男子汉龚光杰在闪电貂面前,差点脱裤子显丑。

  钟灵的可爱,缘于她天真烂漫,又能临危不惧。她的秉性与母亲甘宝宝很相似,都是天生的风流情种。她与段誉困在石屋中,被骗服了春药,与段誉裸裎相见。这样写法,自然是为了让钟万仇吞下一枚自作自受的苦果,但我总觉得金庸对钟灵玩笑开得太过分。钟灵后来成了段王子众多妃子中的一位,不知她的下场是否和母亲甘宝宝一样令人伤心?

  在段誉的情侣中,钟灵属于灵秀的一类,她外表

  清秀而俏丽,更惹人爱怜的是她具有少女的洒脱。金庸没有细描她的姿容风采,用旁笔写她穿了一双葱绿绣黄线的小鞋。她在刀戈场中稳坐梁上吃瓜子,看热闹,其悠闲之风度,大可令男人着迷。

  在《天龙八部中》中,钟灵被写得虎头蛇尾,可能是段誉的爱情纠葛太多,活泼可爱的钟灵最后被冷落在一旁,对此我很为她惋惜。

  

  木婉清

  清代乾隆宫中有个香妃,据说她死后仍香气四溢,令乾隆帝思念不已(金庸把她写入《书剑恩仇录》,取名香香公主)。这类女子,自然不容易见到,但金庸笔下的木婉清却是这类香美人。

  木婉清绰号叫“香药叉”。她出场时骑着一匹黑骏马,初见大理国皇子段誉就蛮不讲理,出手泼辣,说起话来冷言冷语,一路同行,对段誉百般虐待,淋漓尽致地显出了“母夜叉”的厉害。

  一个人外表凶狠,内心却未必凶狠,木婉清便是如此,一旦揭去她那神秘的外衣,便显出她本性的善良与处事的幼稚。段誉为她治伤,偷看了她面纱后的真面目,她便以身相许,一副女孩子温柔天真的情态跃然纸上,原来这个“凶狠”的少女竟是男人温柔乡里的可人儿。

  木婉清戴着凶狠的面纱出现时,尽管可怕可憎,却充满了戏剧性。

  揭去这幅面纱时,可怕可憎不见了,但与此同时她也就无戏可演。此刻的木婉清只知以满怀柔情对待情郎,甘心情愿当大理王国的妃子,原先那种高贵气派无影无踪,但这并不奇怪,因为木婉清本来就是个柔美天真的寻常女子。

  段誉品行不坏,但天生情种,见色生爱,又仗着他的高贵贵身分,因而赢得了许多美人的青睐。木婉清从主动转变为被动,眼看着段誉被比自己更美的女子王语嫣迷得神魂颠倒,只能暗暗担心。她随段誉去大理王宫路上的种种复杂心情,表明她其实不过是一个纯朴的乡村少女。

  我对木婉清下嫁段誉,甚感惋惜。古代的专制帝王,见异思迁,六宫粉黛,昨爱今弃。段誉爱木婉清,也逃不过这条规律,不过是求一时之欢娱。木婉清爱段誉,最终只有空守闺房、独自叹息的份儿。这爱情悲剧的由来,是少女犯了太轻信与从一而终的通病。

  王语嫣

  段正淳的几个女儿中,王语嫣生得最为标致。

  段誉初见她时,几乎要晕眩,便唤她“神仙姐姐”。王语嫣之美,不似钟灵的灵秀,也不似木婉清的明丽,与阿朱的精灵俏皮、阿紫的冷艳窈窕,绝无雷同之处。王语嫣是姑苏燕子坞的大小姐,生得端庄曼妙,仪态万方,江南的山水与吴歌熏陶了她的心灵,而富裕的环境又使她气度不凡。

  王语嫣不仅熟读诗书,而且对天下武功来历瞭如指掌。乔峰、司马林、姚伯当、褚保昆一出手,她就能说出对方所用的招式。在对阵中,她还能临阵指点,每一招都说得恰到好处。可惜她本人不是武林高手,只是一位武术理论家。不过书中有这样一位女将,也为金庸小说的人物谱大为生色。

  论到王语嫣的品性,就不及她外表那么漂亮了。她不能说不多情,她对表哥慕容公子爱之甚深,连学习武功也是为了迎合心中的恋人。她为了得到慕容复的爱,不知受了多少苦,但到头来却是竹篮打水一场空,还是做了她一向冷淡的段誉的妃子。

  吴霭仪女士认为王语嫣是金庸笔下最令人讨厌

  的女子之一。吴女士讨厌其饶舌迂腐,对什么都喜欢评点一番。这自然不错。我认为这类饶舌的女子大都有点小聪明,表面上极稳重,内心一定喜欢想入非非,又仗着门第高贵,动不动掼出小姐派头。和这种女子相处一天二天,尚觉得与她有话可谈,但久而久之,便发觉她的可腻可厌。当然,王语嫣的可厌之处,还在于她酷肖她的母亲,痴情过了分,邪念就会乘虚而入,比如段誉这般对她好,她却为了表哥让段誉去送死。从感情上说她也没有大错,但从道义去研究王语嫣,这种女子未必称得上良善朴实。

  王语嫣戏虽不多,但极热闹。她因为慕容复想去当西夏驸马居然想跳崖寻死,后来果然又投井自杀,这便引出许多情节与人物来。因为她的美艳,段誉的多情郎角色也更加突出。可见在一部《天龙八部》中,王语嫣是少不了的。她既衬托出段誉的多情善良,又从旁勾勒出“名利”二字教慕容复变得多么冷酷与残忍。

  尾声中,王语嫣尽管当了段誉的王妃,但当她看见神志迷乱的慕容复在土坟上头戴纸冠,口中喃喃而语,她内心凄然,却终于从痴情的单相思中醒悟过来。

  段誉的妃子甚多,他是否能像当初那样爱王语嫣直到白头,我看很成问题。

  慕容复

  “南慕容,北乔峰”,这是《天龙八部》中的两个主角。乔峰是正面人物的主角,慕容复是反面人物的主角。

  “姑苏慕容”是一个带有神秘色彩的家族。慕容复上场前,作者就通过武林高手之口来点出慕容公子的威名远扬。后来段誉、鸠摩智等人来到燕子坞参合庄上,作者又通过阿朱、阿碧与王语嫣对慕容公子的崇拜,衬托慕容复不仅武艺精娴,还是个仪表不凡、风采四溢的美男子。《天龙八部》读完一半,慕容复始终没有亮相,但其人其事早已通过旁叙吸引读者,好像读《安娜·卡列宁娜》,主人公出场前用了许多伏笔。

  待等慕容复亮相,令人感到失望。无论是武艺还是气度,他都远逊乔峰。他阴险卑鄙,只有表面功夫。鸠摩智与他斗智,他又欠谋略。金庸说他所恃者不过武功高明,形象俊雅。确实,慕容复纵然用心险恶,但使出来的诡计,也并不见得如何高明,也就称不上是反面人物中的奇才了。

  慕容复的冷酷无情,在深爱他的表妹王语嫣面

  前暴露无遗。唯一可以令人谅解的是,慕容复时时不忘恢复他的大燕王朝,为了复国大业,他可以牺牲私情,克服人性上种种弱点,但单就这么一点而论,慕容复也不够眼光远大。他志大才疏,又偏激自傲,脱不尽落魄王孙的习气,终于自酿悲剧,成了一个可怜的疯子。

  《天龙八部》结尾中写不可一世的慕容复头戴高高的纸冠,用糖与糕饼来接受一群小孩的朝拜,口中念道:“众爱卿平身,朕既兴复大燕,身登大宝,人人皆有封赏。”那一幕情景,令人好笑中又不觉对做皇帝梦的慕容复产生一丝同情。

  功名利禄,害人至深。金庸通过一个反面艺术典型,写出了深刻的人生哲理。

  包不同

  在一部情节紧张的小说中,高明的作者常常会塑造一个或几个有趣的人物。

  这种发噱的角色大致有两类。一类是戆大,如《隋唐演义》中的程咬金,《英烈传》中的胡大海,《笑傲江湖》中的桃谷六仙。另一类人物以机智令人发噱,如《三侠五义》中的翻江鼠蒋平。《天龙八部》中的包不同也是一个成功的典型。

  包不同亮相在剑拔弩张的香水榭,当时云州秦家寨寨主姚伯当与四川青城派高手司马林正在慕容复府斗殴,人称包三先生的包不同像耍小孩子一样,把两派武林高手戏弄一番。

  读者看好包不同,不仅因为他武艺出众,而是他出口便是“非也非也”。包不同当然不是咬文嚼字的书呆子,他脾气刚烈,出手狠毒,但为人正直,“以彼之道,还施其身”。金庸写包不同让姚伯当、司马林大出洋相,是为了衬托出乔峰的拔俗超群。包不同在一般好手面前如鱼得水,但在乔峰手下,他精娴的武艺却一点也施展不出来,于是,学乖的包不同性子再怪, 也自知与乔峰交手只是鸡蛋碰石头, 自己多说一句话,就是多丢一分脸。他输得极为潇洒:“走罢,走罢,技不如人兮,脸上无光,再待十年兮,又输精光!不如罢休兮,吃尽当光!”包三先生高声而吟,扬长而去。可见包不同是一个表面上看来鲁莽有趣其实却很有心机的睿智人物。

  慕容复手下有四员大将:邓百川、公冶乾、包不同、风波恶。这四人的相貌也与其性格相仿:邓百川方面大耳,身形魁悟,身穿枣红长袍;公冶乾五十上下,青色儒巾,微眯眼睛,背了个酒葫芦;包不同瘦骨棱棱,身材极高,满脸病容,大有戾色;风波恶则身材瘦小,神色剽悍。这四个人的外貌与个性,大抵与《三侠五义》中的五鼠相似。邓百川宽厚,公冶乾风雅,包不同精怪,风波恶勇猛,金庸都写得恰到好处,其中写风波恶的喜欢打架与包不同的胡扯争闹最为传神。

  包不同与人争辩,一是引经据典,常常搬出不相关的古人来与人胡缠;二是好开玩笑,嘴巴上占人便宜。正因如此,他的手上功夫还不如嘴上功夫厉害,没理也要说成有理,是个武林中的有名“铁嘴”。

  邓、公冶、包、风四人随慕容复多年,一直以为慕容复是人中龙凤,直到慕容复认段延庆为父,他们才与主人绝交。其中以包不同最为大义凛然,痛斥慕容复那番话,令人肃然起敬。慕容复恼羞成怒,居然将这个看着他长大的包三先生一掌毙命。包三先生虽死犹荣,而慕容复则如行尸走肉。

  萧远山

  在武侠小说中,常常有一些死后复活的武林高手,萧远山便是塑造得极为成功的这类典型。

  萧远山在雁门关恶战中寡不敌众,不愿死于敌手,乃抱妻儿尸首投崖自尽。如此悲壮之举,令人惋惜。金庸有感于此,不忍让萧远山轻易冤死于九泉之下,于是在萧远山留言题壁之后,忽见儿子未死,顿生父爱之情,将其子萧峰(即乔峰)回掷崖上。后来他又绝处逢生,埋名隐姓藏在少林寺内。这固然与他求生之念未灭有关,但更重要的一个原因是缘于他的性格特征。萧远山有天生的神勇与过人的机智,这些性格决定了他是一个生活中的强者,他虽受挫于汉人,但决不甘心失败,于是复仇的欲望让他死而复活。他的复活,目的在于复仇。

  一个死而复活的人,他的惨痛经历必然导致他性格发生脱胎换骨的变化。他的勇武不屈会走向极端,于是变得凶狠、无情、偏激与蛮横。他一方面苦研武技,另一方面又大开杀戒,制造冤案,残杀无辜,其目的当然是为了发泄仇绪、离间南朝汉人,殊不知他让自己的儿子从此在江湖上遇到一连串的麻烦。

  金庸写萧远山,是处处用伏笔,写得隐隐约约。一是通过智光大师的悲愤回述,二是通过萧远山以鬼魂与黑衣蒙面人来制造悬念。前一笔写得凄惨悲凉,后一笔写得神秘离奇。这两笔正好预示了萧远山一生的命运。

  毫无疑问,乔峰(萧峰)是《天龙八部》中最重要的主角,而乔峰所有的戏,却都是他父亲萧远山一手导演的。世代的恩怨,南人与北人的对峙,都是萧远山留给儿子的沉重“遗产”。再从性格上分析,乔峰也确实受父亲萧远山“遗传因子”的影响,萧远山的冷静、英武与外貌上的魁梧高大,都被儿子全盘继承下来。所幸的是,乔峰的经历致使他比父亲更加具备一个伟大人物的性格特征。

  不管萧远山杀了多少无辜,他毕竟是一条好汉,他的狠毒是由悲惨世界导致的。后来他与慕容博在无名老僧佛法点化之下,在少林寺出家,一对仇敌成了师兄弟,这只能证明金庸信奉佛法无边。原来解决世上恩怨的最好办法是:皈依三宝、回头是岸。

  《天龙八部》虽是写武林中事,但其作品的核心还是以禅释世。惊心动魄的情节原来是一本佛经的生动注脚。

  无名老僧

  读过武侠小说的人,大都明白武侠小说家擅长故弄玄虚。那些剑拔弩张、耀武扬威的会家子不一定是一流高手,真正的武术大家恰恰是不露声色的寻常角色。

  《天龙八部》的无名老僧,便是这样一个艺术典型。

  无名老僧出场于萧远山与慕容博作生死一搏之际。这个身穿青袍、手执扫帚的枯瘦僧人,第一句话便是:“善哉,善哉!”萧远山父子与慕容博父子当时都吃了一惊,因为这个枯瘦僧人,年已高龄,胡子全白,行动迟缓,有气无力,完全不像一个武林高手。但更令两大高手吃惊的是,萧远山与慕容博偷研武功、借阅经书的全过程,居然被这无名老僧一一点破,而大轮明王鸠摩智的绝技,在无名老僧口中道出不过是小儿游戏。后来,萧氏父子与慕容父子都与无名老僧交手,他们的盖世武功在无名老僧面前,竟然不堪一击。无名老僧为了化解他们的怨仇,让萧远山与慕容博各自死去一次,又把他们救活过来,并从容地受了乔峰一击,折断了几根肋骨也毫不在乎。这时,读者才知道无名老僧才是金庸笔下真正的武林高手。

  如果把无名老僧与张三丰相比,恐怕我们无法判断他们中谁为武功第一。他们自然不可能在武术上一见高低,但无名老僧与张三丰慈悲为怀的处世之道却一脉相通。尽管一个代表了佛家,一个代表了道家,但他们都有超越众人的神奇功夫,更有劝人为善的脱俗高见。

  萧远山与慕容博后来都拜无名老僧为师。我想,他们不仅仅屈服于他的武功,主要是为他的思想所折服。无名老僧有几句妙语:“王霸雄图,血海深仇,尽扫尘土,消于无形”,“不存慈悲布施、普度众生之念,虽然典籍淹通,妙辩无碍,却终不能消解修习这些上乘武功时听钟的戾气”。

  前一句讲称霸与报仇是多余的;后一句讲上乘武功在于健身修心,如不去除戾气则会让人陷入不可自拔的泥潭。

  无名老僧的妙语,当然是劝人为善,并揭示了武侠之宗旨:侠为主,武为辅。所谓侠,即替天行道,舍已救人。从此也可见佛家与侠义的关系。

  佛家主张慈悲,比儒家提倡仁义更为透彻地解释了“侠”的精神。

  这位高僧以“无名”为名,也深含寓意。一个人连自己的名字也不要了, 那么世人争夺相向的名位利禄, 岂不是空空如也?

  

  鸠摩智

  鸠摩智来头不小,他是吐蕃国的护国法王,精通佛法,开坛讲经,连大理国保定帝也去听过,闻者无不赞叹。但鸠摩智又不仅仅是说教者,还是一个武林高手。他自称与慕容博结为知已,曾在一起切磋武功。枯荣大师的武功甚妙,但鸠摩智一眼就看出其所参枯禅的来历。凡此种种,皆可见鸠摩智确是佛道中人。

  金庸本人信佛,但他在《天龙八部》中屡次让鸠摩智大出洋相,先是让鸠摩智在天龙寺连栽几个跟头,后来又在燕子坞上阿朱的当,对小丫鬟连连磕头。一路写下去,鸠摩智的品行越来越差,保定帝说的“暗算偷袭,卑鄙无耻”,正好与他所作所为相合。我开始奇怪金庸的写法,后来才明白他的寓意,真正的佛教中人,并不是口吐莲花的鸠摩智之流。

  鸠摩智对佛经不是不精,他的武功也不能算不高。他出场时,段誉曾被他的仪容所吸引,他的谈吐与举止都显示其人的高雅与庄严。但仪容与武功只是一个人的表相。他在少林寺众僧前演示大力金刚拳、般若掌法、摩诃指法,也令玄慈大师仰天长叹。鸠摩智以为众人为他的神功所慑服,就大言不惭,显出其内心的“贪、嗔、痴”三欲。

  就类型而言,鸠摩智与慕容复是犯了同样的毛病,一个想为吐蕃国争利,一个为兴复大燕舍命,说到底,都是逃脱不了名利的引诱。在个性上说,鸠摩智不及慕容复冷静阴险,他身上多了一点戾气与蛮横。

  金庸写鸠摩智,是想揭示表里不一的社会现象,鸠摩智言辞高雅,内心粗俗,“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这是一。第二,鸠摩智纵然讲解佛经头头是道,但对佛学中的核心却一窍不通。因为贪欲之念未绝,终究无法成为一代高僧。鸠摩智后来在枯井中丧失武功,悲恨交集,终于在反省中悟到如来佛的训诫,去贪、去爱、去取、去缠。他将《易筋经》送给段誉,回头是岸,泥地成佛,这才为弘扬佛教立下大功。

  大轮明王鸠摩智的故事足可回味。一个人纵然熟知理论,又有智谋,但一旦沾上霸气,就会变得浅薄无知,变得蔑视众生,变得一意孤行,那么他多年修炼的武艺只会害了自身,而狂妄之心的必然表现便是凶残狰狞,这样的人虽能横行一时,却最终必然归于失败。

  世人大可从鸠摩智的泥地成佛认识到人生的真谛。

  

  段延庆

  优秀的文学作品常常通过描述人的经历来揭示人性的善恶。因此它既符合生活的辩证法,又让艺术典型从他自身的磨炼中完成他性格的组合。比如《复活》中玛丝洛娃从天真少女堕落为淫荡妇人,其生活经历读来令人既感动又觉可信。

  金庸在《天龙八部》中写段延庆,其手法之妙,我认为不在列夫·托尔斯泰之下。

  段延庆居“四大恶人”之首。在他出场之前,三大恶人已经相继亮相,叶二娘每天要残杀一个无辜婴儿,南海鳄神岳老三凶狠蛮横之极,老四云中鹤是一个好色如命的淫棍。这三个恶人的表现已足够让人骇怕,但他们还称不上“恶贯满盈”,因为只有段延庆才真正称得上天下第一恶人。

  邪恶的分类有许多种,段延庆的邪恶表现在他的残忍与无情。南海鳄神岳老三称他为老大,对他言听计从,岳一旦不肯加害段誉,居然被段延庆一杖致死,手段狠毒,全无半点哥们情分。后来,段延庆还将他的对头段正淳与他的情人一起擒获,想一个个杀死,他的冷酷,实在令人发指。

  

  但段延庆天性并不残忍,并不是一个生来就是冷酷无情的恶人。他本是尊贵英俊的大理国皇子,继承皇位的应该是他而不是段正明。父皇被奸臣所杀,他在混乱中逃出大理国,历经磨难,但当他重返家园时,大理国已经有了新皇帝,谁会相信这个重伤残疾的乞丐才是真正的皇位继承者呢?世道之不公,使他的心态发生了畸形变化,邪恶一旦战胜了良善,段延庆便转化为一个对人世充满仇视的恶人。

  金庸让段延庆走出恶魔泥潭的一笔是写父子相认。这也是整个《天龙八部》中最有戏剧性的一幕。段延庆万万没有想到,自己千方百计欲置之于死地的段誉,其实不是段正淳的儿子,居然是自己的亲生骨肉。这一现实,让一个对人世充满绝望与仇恨的恶人,突然看到世界原来存在着希望与光明。

  这一幕戏的尾声也是妙极。段誉不肯认段延庆为父,段延庆不由凶性大发,想杀段誉,但他终究又下不了手,他宁可让儿子杀自己也不肯绝后,结果是段誉相信了母亲的话,不肯杀他。于是,这个阴险狠毒的人居然大动感情,发出稚童般的哈哈大笑。因为他的心花怒放,正是他确信自已真正有了儿子。

  段延庆的下场无须细表,因为一个有了希望而看到光明的人,决计不会作恶于世,他要考虑自己是一个父亲,是一个拥有如此骄傲的儿子的父亲。

  经历造就人的性格。金庸通过写活段延庆证明了这一客观规律。

  

  倚天屠龙记

  张翠山

  有情有义,是构成大侠的两个基本点。《倚天屠龙记》中的张翠山做到了这两点,却成为戏中的一个悲剧性角色。

  张翠山是武当张三丰的弟子,武当七侠中的第五侠。他接受的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教育,勇于扶弱除奸,行事颇有君子之风。这一点,可从他与都大锦、殷素素、谢逊的接触中看出。都大锦为了贪图钱财,护送俞岱岩上武当,途中受骗,后来被张翠山发现车中藏了金子。张翠山对都大锦的处置,便是命令他把金子全部送给灾民。这便是武当派的行侠作风。他后来遇见了“清丽不可方物”的殷素素,心中一动,但表面上还要严守欲戒。张翠山与殷素素在冰火岛上几次遇险,殷素素要杀谢逊,但张翠山在生命危急之时,仍告诫殷素素不可暗算谢逊。最后,他自知对不起师兄俞岱岩,又为了武当的声誉,一剑结果了自己性命。可见,张翠山是死于义的铮铮男子汉。

  但另一方面,张翠山又死于情,他是一个俊俏美男子,是个很重感情而无识见的武林高手。他在处世上,远不如谢逊敢作敢为,既少谋略,也无心机。他与殷素素的结合,完全是女人在唱主角。他与素素在六和塔的约会,处于被动的位置;他与素素在冰火岛上的结合,也只有欢喜而缺乏男子汉的激动,当然,张翠山是深爱殷素素的。

  他自知师兄俞岱岩致残的原因与爱妻素素有关,他既重情又重义,于是只能自刎而死。但他以一死来告慰师兄,看来很勇敢,其实也算不上一个强者对待生活的态度。

  论武艺,张翠山决不逊色。他与谢逊比剑写字,连谢逊也自甘认输。

  可惜翠山天生性格软弱,掉入情网而不能自拔,使他无法做出一番大事业来。对于这样厚道的男人,我们可视他为自己的朋友。

  殷素素

  “清丽不可方物”的殷素素,在《倚天屠龙记》中出场时的一段描写,很有诗情画意。

  武当五侠张翠山远观她是个风流俊俏的公子,近看才知是个女扮男装的妙龄丽人。在缥缈旖旎的湖光水色之间,张翠山与殷素素初会于小舟之中。殷素素玉颊微瘦,眉弯而鼻秀,手如雪洁,笑如花绽,其清丽之美不可描绘,但更妙的是佳人抚琴,引喉唱曲,这钱塘江畔的此情此景,叫一个多情的青年男子张翠山怎能不动心?

  殷素素之可爱,不仅由于才貌双全,而且由于她是个深情的女子。

  她原是天鹰教主之女,武功谋略之高都不在任盈盈之下,但她与张翠山一见之下,却为他“英姿飒爽”所动,不惜抛弃一切,以身相随。后来与张翠山相伴于孤岛之上,尽管受尽苦难,却无半点怨言。正因为她有难得的真情,名门正派的张翠山才会置清规戒律于度外,向往与殷素素结百年之好。

  但真情自古多磨难。殷素素纵然聪明机智过人,又有改邪归正的决心,但残酷的往事不会轻易饶过殷素素。张翠山为情而死,殷素素也只能成为爱情悲剧中的牺牲品。

  尽管如此,殷素素依旧引起了读者的留恋,她与张翠山违背门规的爱情还是给人以百般的回味。至于她的骄傲任性以及狠毒手段,读者也很难从道德角度去加以深究和谴责。因为一个美丽的女人,能如此决然地殉情而死,她纵有一千个错,也是可以原谅的。

  至少在张翠山心目中, 殷素素始终是他爱情的偶像。

  

  俞岱岩

  在武当七侠中,四侠俞岱岩下场最为悲惨。他先是遭殷素素暗算,掌心被刺了七个小孔,腰腿间又被上了毒药的暗器击中。殷素素本不要他性命,让龙门镖局都大锦把他送上武当山,不料被“玄冥二老”冒充武当七侠,将其四肢骨节折断。张翠山见到他时,俞岱岩的指骨、腕骨、臂骨、腿骨到处冒血,其状惨不忍睹。俞岱岩如何受伤?书中没有具体交代;但据张松溪分析,断其四肢是让俞岱岩遭受异常痛苦的折磨,是用金刚指力捏断的。读到这里,真令人掩卷长叹,悲愤难抑。

  俞岱岩的悲剧,之所以令人惋惜悲愤,是因为他本人是无辜的。

  在武当七侠中,俞岱岩精干而稳重,他奉师父张三丰之命赴福建诛杀一个残害良民、无恶不作的盗贼。完事之后,在归途中意外发现海沙派与天鹰教为一把屠龙刀大打出手。俞岱岩无意中得到屠龙刀,并无半点贪心,而是认为此刀乃天下异物,如落入恶人手中,助纣为虐,势必贻祸人世。他只想把屠龙刀带回武当山,由张三丰去处置。却不料因为身上带了这把武林中人人为之争夺的宝刀,竟落得这样一个可悲的下场。

  俞岱岩的戏不多,他被师父张三丰救活之后,空挂侠客之名,只能整日睡在床上。后来,少林三大僧人赴武当山挑战,正好张翠山携妻子殷素素回来。殷素素愿当俞岱岩替身,代俞三侠布阵斗敌,不料她一语出口,竟让俞岱岩认出殷素素就是委托都大锦送他上武当山的女子。在这一幕戏中,俞岱岩虽说出几句悲愤的话来,却依旧不愿因为自己遭此惨祸而有有碍翠山与素素的夫妇之情。读到此处,铁石心肠者也莫不为之掉泪。从中可知俞三侠品格之高尚,心底之无私。

  应该说,张翠山与殷素素的自尽,与俞岱岩有关,但俞岱岩并没有想伤害他们。张翠山是受不了这一残酷的事实而自刎,殷素素也因为丈夫之死并且亲眼目睹俞岱岩的惨状而内疚,以致失去生活的勇气。这对夫妇自尽都与情理相合,尽管这幕戏演得太令人痛苦而压抑了。

  一部《倚天屠龙记》中,俞岱岩确实是个关键人物,一场武林恶战由他而拉开序幕。他的悲剧似乎启示人们:对于价值连城的宝物,世人还是少沾边为妙,最好的办法是远而避之。不然杀身之祸将会随时落到你身上。我这个想法虽然有点消极,但对于善良的人们来说,俞三侠的悲剧确堪为一面镜子。

  俞莲舟

  武当派开山之祖张三丰有七个弟子,他认为七个弟子中,张翠山悟性最高,又文武双全,是他衣钵门户的理想继承者。

  金庸本人也持这个观点,他给张翠山的戏最多,以致吴霭仪女士在《金庸小说的男子》一书中认为,《倚天屠龙记》中最有吸引力的男子首推张翠山。

  以我管见,能继承武当衣钵的不应该是张翠山,而应该是俞莲舟。

  俞莲舟在武当七侠中排行第二,因为他平时不苟言笑,几个师弟对他的敬畏比大师兄宋远桥还多几分。但俞莲舟并不是一个板着面孔的师兄,他对几个师弟情谊之深,甚于他人。张翠山携殷素素归来,俞莲舟表面上语气冷淡,口中只称她为“殷姑娘”,但待殷素素走开,他却对翠山说出一番肝胆相照、情逾骨肉的肺腑之言:“便有天大的祸事,二哥也跟你生死与共。”可见俞莲舟心中早已打定主意,宁可不要自己性命,也要保全翠山夫妇。

  在武当七侠中,武功以宋远桥与俞莲舟为最高。虎踞镖局总镖头祁天彪等三人要闯武当见张三丰,宋远桥露了一手,衣袖挥出,三个总镖头顿时气息逆行倒冲,差点毙命,可见宋远桥内功深厚。但宋远桥性格淡泊谦和,为人端严慈祥,是个佛面善心的老好人。以才干与胆略而言,他都不如俞莲舟。

  宋远桥的性格导致他生下逆子宋青书,张三丰后来把掌门人的位子传给俞莲舟,可见是明智之举。我之所以认为俞莲舟可当一大门派的继承人,还因为他潜心武学,无妻无子,不像张翠山、殷梨亭在处世中有太多的感情纠葛。张松溪的急智,莫声谷的刚勇,都十分难得,但从全面来衡量他们,又不及俞莲舟可以独当一面。当然,俞莲舟还具备一个领袖的风度:为人正直,以理服人。他在送翠山夫妇回武当山途中,眼观四路,耳听八方。一路上风云突变,都被他一一化解,可见他确是个文武双全的武林高手。

  《倚天屠龙记》的戏后来转到张无忌身上,武当七侠也就没有多少作为。但在张三丰救少年无忌之际,宋远桥、张松溪、殷梨亭、莫声谷都有不凡的表现,可见武当弟子情义之深,这与少林寺中师兄弟大打出手,形成了明显的对照。

  殷梨亭

  男人的痴情也有两类。

  一类是刚直而热情如火,为了所爱的女子不惜牺牲自己生命与荣誉。这类男子可以杨过为例。他爱小龙女既深情又聪明,敢作敢为,女人不能不被他所吸引。

  另一类男子个性软弱,情意缠绵,一旦失意就痛苦万状。《倚天屠龙记》中的殷梨亭,便是这一类掉了魂的痴情男子。

  殷梨亭是“武当七侠”中的第六侠,他年纪轻,社会阅历也就相对贫乏。他的处事天真,归根结底还是与他的个性有关。他欠缺杨过的刚强坚毅,感情上又很脆弱,尤其对待爱情上的突变,往往表现得一筹莫展,颇像痴情的女子。他的未婚妻纪晓芙失贞于杨逍,叫他难过得死去活来;他又不像杨过那样想报仇雪耻,而是依旧留恋纪晓芙曾经给他的一点温情,并且至死不忘。他负伤之后,还在昏迷中拉着自己恋人纪晓芙的女儿杨不悔的手,叫着纪晓芙的名字。

  如果细细分析,殷梨亭是个感情至上的天真男子。他的师兄张翠山娶了天鹰教教主的女儿殷素素,旁人都以为大逆不道,唯有殷梨亭首先承认她是嫂子,对张翠山更是十分亲热。在他看来,什么道义与门派,都不必放在眼里,只有两个人有感情才是真正重要的。

  他对纪晓芙更是如此,宽恕她的失身,心中对她的追求始终不变。即使是面对情敌杨逍,他也没有乘对方重伤之际报夺妻之仇。这类痴情男人的优点也是弱点,读者可能和我一样,觉得殷梨亭多情得有点傻气。

  这种感情至上而又天性软弱的男人,在事业上大抵无所作为,在感情世界中也往往没有立足之地。试想起纪晓芙若真的与他结为夫妻,恐怕一遇到强有力的男人进攻,给殷梨亭戴顶绿帽子也不是没有可能的。

  因此,我一方面欣赏殷梨亭的善良单纯,另一方面又对他缺少一种男子汉气概表示遗憾。他可以成为男人的朋友,但却不是女人心目中的偶像,至少在一些有主见的女人心目中,对他的同情往往多于爱情,因此殷梨亭只能成为爱情中的悲剧角色。

  据史记载,张三丰确有七个弟子,其他六人姓名与金庸小说中的人物相同,唯有殷梨亭原名殷利亭,金庸感到其名与六位武侠之名不符,乃作了改动。

  纪晓芙

  谈到爱情的不可思议又无法解释,那么请读一读纪晓芙的故事。

  纪晓芙在《倚天屠龙记》中出场时,正值张翠山携妻子殷素素回归武当,峨眉派静玄师太前去兴师问罪,当时剑拔弩张,一触即发。但见神情威严的静玄师太背后站着一个身材高挑、肤色白皙的年轻女侠,她低着头弄衣角,那副神态就显示她很担心峨眉与武当发生冲突。原来那个美貌少女正是武当第六侠殷梨亭的未婚妻纪晓芙。张翠山自刎之后,峨眉派扬长而去,唯有纪晓芙大为伤感,可见她是感情胜于理智的女人。

  这个柔情女子的遭遇很值得同情。因其美貌,被明教光明左使杨逍擒去,因奸而孕,生下一女。据她向师父灭绝师太供认,她完全是被迫的,但令人纳闷的是,纪晓芙居然给女儿取名杨不悔。她不仅对自己的失身表示不悔,而且对强奸她的杨逍不恨。纪晓芙在师父与师姐的威逼之下,宁可身败名裂,惨遭毒手,也要保护她的丈夫杨逍。

  杨逍是个有魅力的中年男子,这无容置疑,但他

  毕竟是用了强制手段。遇害的纪晓芙何以不怨?这理由恐怕有两个:一是女子一旦失身,生米煮成熟饭,她就认了命,二是那个强奸她的男人本来值得她爱。杨逍尽管在年纪上不占优势,但他比起那个软弱天真的殷梨亭确实多了几分男人味。再说纪晓芙与殷梨亭的姻缘,本来也只见过几面,谈不上有感情基础。纪晓芙移情于杨逍,大可原谅。

  芙自然不是轻浮的女子。她除了被迫失身,处处显示一个女侠的风范。丁敏君残杀彭和尚时,曾以纪晓芙私生一女要挟,纪晓芙宁可声名俱毁,也不愿强加无辜;灭绝师太有意传衣钵给她,只要她诱杀杨逍,可纪晓芙宁可被师父处死,也不愿害丈夫。她临终前把女儿杨不悔托给张无忌,并要求把女儿交给杨逍。杨逍因纪晓芙之死而伤心落魄,这实在是情理之中的。

  令人大为感动的是,纪晓芙虽然被奸而孕,但她不把责任全部推在男人身上。她面对世俗的责备与冷漠,依然用诚实的心地来支配自己的一言一行。可见纪晓芙在感情世界中是个了不起的女人。

  

  张无忌

  《倚天屠龙记》中的张无忌与郭靖有相似之处,心地皆宽厚善良,武功皆精娴过人;但张无忌不是郭靖。

  首先,张无忌比木讷的郭靖多了一点男子汉的温情;其次,张无忌为人随和,容易与人相处;第三点,也是两人最大的区别,郭靖处事固执己见,原则性极强,抱定的主意雷打不动;而张无忌生来毫无主见,在处世上随意性很大。这一点,无忌与其父张翠山酷肖。

  张无忌的随意性,一方面表现在爱情上。他不是那个处处留情的风流情种段正淳,他从不勾搭女人,但一旦有某个女子钟情于他,他总是不忍心拒绝。小昭、周芷若、赵敏爱上了他,张无忌时时记着她们的好处,以致不知选择谁人为妻,使得几个女孩子都很痛苦。

  在事业上,他也是当断不断,虽然被推上领袖宝座,但他并非出色的武林盟主。真正的政治领袖总是有谋略,有城府,可惜张无忌久经世面,仍对权术一窍不通,又无掌握权力的野心。张无忌在《倚天屠龙记》中出场颇多,但真正显示其光彩的场面很少。他的可爱之处,不在于对女人的吸引(我始终弄不明白那么多女孩子为何钟情于一个浑浑噩噩的男人),而在于他对谢逊的一片至诚友情。他还有一个弱点,一生太相信别人,尽管他有仁爱之心与出众的武艺,结果仍被撵下明教教主的位子。好在张无忌对此并不介意,他从不想当决策者。

  与张无忌交朋友,无所顾忌。你对他一分好,他还你三分好。你与他相处日久,会发现张无忌从不苛责他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你如果冲撞了他,他也不记恨。但你与张无忌交友,还得注意一点,不可把什么话都和盘托出,他对任何人都不设防,很可能把你的秘密无意中泄露给另外一个人。至于遇到疑难问题,你要听听张无忌的高见,那就让你为难也让他为难了。

  周芷若

  一个毒誓,可以让人背上一副沉重的枷锁,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命运。

  这类近于残酷故事居然被金庸描写得有声有色。

  我们不妨读一读周芷若的人生际遇。她在《倚天屠龙记》中出场时,还是个容貌秀丽、性格柔顺的船家女。她天生是美人坯子,小小年纪就长得楚楚动人。父亲死于非命,幸亏张三丰出手相救,她才幸免毒手。周芷若与身受重伤的张无忌相遇,应该说有点缘分。她在舟中精心照顾张无忌一段细节,活现出这个小女孩可爱的性格。她再度亮相,已成为峨眉派掌门人灭绝师太的女弟子。金庸极写丁敏君的刁钻凶蛮,来衬托周芷若的柔弱仁懦。后来灭绝师太突然选定周芷若为掌门继承人,条件是要周芷若发一个毒誓:不能和张无忌相爱;如若与张无忌结为夫妻,父母尸骨不得安宁,生下儿女,儿子代代为奴,女儿世世为娼。这个毒誓可谓恶毒之极。

  应该说,周芷若发这个毒誓是被迫的。她心中早就爱上了张无忌,不然她为何一剑刺中张无忌时,居然手下留情。但后来情节的发展似乎有点违反人之常情。周芷若尽管在江湖的磨练中逐渐显示出刚毅、坚强的一方面,但实在算不上心狠手辣。金庸可能为了追求扑朔迷离的艺术效果,把赵敏的某些性格特征移植到了周芷若身上,让她用迷药迷倒众人,用利刃在殷离脸上划了十几条伤痕,又自残左耳,嫁祸赵敏。她后来与张无忌交手之际,又突然自称“宋夫人”,以此扰乱张无忌的心,这种阴险狠毒无情的伎俩,恐怕游离了周芷若性格发展的脉络。我总感到金庸塑造这个艺术典型不是很成功。

  我说金庸没有正确把握周芷若的性格脉络,主要是说他写周芷若与张无忌之间的关系有点矛盾。她一方面爱张无忌,一剑不刺中张无忌的心脏是一例;后来她落败在鹿杖客的“玄冥神掌”之下,临危之际还要出手击杀赵敏,把自己体内寒毒传到赵敏身上,这些都可以证明她内心世界仍然无法摆脱对张无忌的依恋,不然为何对为张无忌所爱的赵敏会恨之入骨呢?但另一方面她又几次要置张无忌于死地,给张无忌造成诸多麻烦。这样爱与恨交织在一起,表现一个人的双重性格,也无不可。但金庸对这种感情的基础缺少令人信服的交代。

  金庸在《倚天屠龙记》中把周芷若与赵敏并提,声称周、赵二人都是很有野心的女人。周芷若因为有野心,才练成犹如鬼魅的“九阴白骨爪”,其出手诡奇狠毒,自然毫不奇怪,但让一个毒誓改变她的全部性格特征,我总觉得不大可信。尽管在此书的尾声中,周芷若还是由鬼变成了人,这种大起大伏的人格

  赵敏

  如果一个女人只是本性残忍,有点邪气,那么至多是一个无用黑心人;但如果她生来颇有姿色又有野心更兼机智过人,那么这类女人的可怕,就不可低估了。

  《倚天屠龙记》中的蒙古贵族小姐赵敏,便属于后者。

  赵小姐是汝阳王的女儿,美貌无与伦比,其媚态足以颠倒任何一个男子。她武功不算高,但工于心计,使出的手段令人咋舌。她小小年纪,胆子甚大,带了“玄冥二老”两位高手闯荡江湖,其目的就是做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那么,赵小姐心中的事业是什么呢?照她自己的话说:“我年纪大了,要杀很多人。”把杀人视若儿戏,难怪她诈骗明教高手、暗袭张三丰,在她看来都是略使小技。至于她为了引张无忌入彀,用有毒的“七虫七花膏”代替“黑玉续断膏”,让张无忌用在俞岱岩、殷梨亭的伤口上,这种不惜让两大高手陡增万般痛苦的欺骗伎俩,可见赵敏的狠毒心肠,简直匪夷所思。

  我初读《倚天屠龙记》,对张无忌与赵敏的感

  情纠缠实在不理解。这个魔女轻易地摆布男人,张无忌居然被其玩弄得心甘情愿,真坍尽了天下男子汉的台!但一读再读,又渐渐悟出:掉入情网的男人无法抵抗的无限娇媚、无限深情。再从张无忌性格来分析,他纵然学成了盖世武功,当上了明教教主,其实他本性软弱,天生没有主张,遇到什么事都从好的、善的方面去忖度,一旦吃了亏,又善于原谅对方的种种恶行。这种男人处事犹豫不决,如果遇上一个柔顺的女孩子,也未必能做出什么大事业来。赵敏与他相处,正好弥补了他的不足。

  金庸写赵敏,一方面写她的丽色生春与一往情深,比如她爱张无忌,就会不顾一切地去追求,甚至不择手段地占有这个男人。殷离在张无忌手上咬了一口,她也在张无忌手上猛咬一口,目的是让张无忌不会忘记自己;另一方面又极写她的机智过人,张无忌几次遇骗,都是赵敏及时识破对方伎俩,如陈友谅的偷袭与伪装,可以把张无忌蒙骗在鼓里,但却骗不了赵小姐的“火眼金睛”,因此,张无忌纵然对殷离、周芷若、小昭都有爱怜之情,但与他真正相爱的女人,却只有一个赵敏。

  还值得指出的是,赵敏的所作所为都是主动的,不仅仅因为她是任性的千金小姐,还因为她身上有蒙古人的血统,与中原女子的温柔性格大不相同。

  殷离

  殷离是个性格倔强的伤心女子。她的悲剧缘于她的个性太强,一方面表现在她为母亲复仇上,另一方面表现在她对张无忌的一片痴情之中。

  她本来生活极为优裕,她是魔教四大护法之一“白眉鹰王”殷天正的孙女,父亲殷野王武功也十分了得。后来殷野王娶妾,殷离为母亲报仇,跟随金花婆婆闯荡江湖。为了修炼歹毒无比的“千蛛绝户手”,朝夕与毒蜘蛛相伴,久而久之,容貌变丑。殷离热衷这邪门功夫看来不可思议,其实是她从母亲的悲剧中汲取的。殷离的母亲原来也练这功夫,已练至一百只花蛛,为了保持容貌美丽,弃功不练,但她依旧牵不住丈夫的心。殷离亲眼目睹母亲的伤心遭遇,就狠心苦练。她要练成这门功夫,与其说为了母亲,还不如说为了惩罚天下的薄幸男子。

  殷离心目中薄幸男子,原来是多情善良的张无忌。她随金花婆婆在蝴蝶谷见到张无忌,就有了朦胧的爱情,她只想把这个俊俏的男孩子带回灵蛇岛,与他一起玩耍。不料张无忌不肯,还在她手背上咬了一口,于是,处世简单的殷离对张无忌便又恨又爱。后来,张无忌成了曾阿牛,殷离也成了“蛛儿”,两人互不相识。殷离对关心她的阿牛百般挑剔,时时流露出对张无忌的情爱,令人感到又可惜又可怜。

  金庸塑造殷离这个人物,可以说处处有伏笔。比如张无忌一见蛛儿,便说她像他母亲殷素素;殷离还以为无忌取笑她太老,其实正是暗中写出殷离的身世,原来无忌的母亲正是殷离的姑姑。又如写张无忌情急之中咬了殷离一口,却对后面戏的发展起了那么大的作用,这都是写书人的巧妙安排。殷离的结局也大出意外,张无忌见蛛儿昏死过去,为她立了木条墓碑,不料殷离未死,她从墓中走出,方知待她十万分好的曾阿牛正是她朝思暮想的张无忌。殷离在尾声中飘然而去,心中却仍然保留着那一份幼年时的感情。

  我对殷离既同情又不大喜欢。殷离伤心的遭遇,虽是经历所致,但一大半还是个性太强造成的。她恩怨之念太分明,处事会走极端。比如她因为母亲求美而得不到爱情,就把自己的美貌毁了;又如张无忌说一个人貌美并不可爱,可爱的是心地善良,她又以母亲的悲剧来把善良说得一无是处。尽管她本质上还是一副好心肠,但像这类古怪偏激的女子,除了张无忌,恐怕其他男子都吃不消。

  小昭

  我曾经在拙著《古龙小说艺术谈》中谈到新派武侠小说与旧武侠小说(指狭义的武侠小说)有很大差别,差别之一便是对爱情所取的不同态度。以《三侠五义》为代表的旧武侠小说渲染忠义而排斥爱情,或者说这类小说中的爱情关系,只是侠客生活的一个点缀。新派武侠小说则不同,书中男女主角具有强烈的爱情吸引力,《倚天屠龙记》中的张无忌便是一例。

  同时爱上张无忌的四个女子:殷离、周芷若、赵敏、小昭,都是绝色佳人,又都爱得死去活来。殷离、周芷若、赵敏已另文谈过,这里再来谈一谈小昭。

  小昭出场时,带点神秘感。她容貌奇丑,又是跛子,杨逍见她可怜,便让她当女儿杨不悔的丫头,后来杨逍发现这一切都是伪装的。杨逍那日教杨不悔练武,小昭居然识得六十四卦之方位。杨逍是机智过人的高手,他一眼看出小昭大有来历,疑心她来明教卧底,便饿了小昭七天七夜,小昭依然不露半句口风,只得用玄铁镣铐把她锁住。后来,张无忌动了善念,让这个丑丫头服侍自己。小昭随张无忌上灵蛇岛之前,张已察觉小昭非寻常女子:自己行步如飞,小昭居然能和自己并肩而行。当然更出意料的是,小昭的本来面目是混血的美人,她后来又成了波斯明教总教的教主。

  小昭到光明顶卧底的故事,很落俗套。因为她的母亲黛绮丝遇上银叶先生,因情生爱,叛教嫁人,生下小昭。黛绮丝为了赎罪,让女儿乔装改扮混上光明顶,盗取乾坤大挪移心法。这个故事有点离奇荒谬,其中值得回味的只是突出了杨逍的成熟与老练。

  小昭光彩夺目之处,是她真心诚意地爱上了张无忌。她纵然也骗过无忌,但从未下过毒手。她和赵敏、周芷若都有做作功夫,但她对人并不残忍。小昭的可爱远远胜过赵敏与周芷若。她知道自己要与张无忌分手,便说出了一段感人肺腑的话来:“公子,这件事我一直在骗你。但在我心中,我却没对不起你。因为我决不愿做波斯明教的教主,我只盼做你的小丫头,一生一世服侍你。我跟你说过的,是不是?你也应允过我的。”她与张无忌含泪诀别,并将倚天剑与屠龙刀一起交给了张无忌。金庸比较了几个女子对张无忌的爱情之后,在此书《后记》中写道:“我自己心中,最爱小昭,只可惜不能让她跟张无忌在一起,想起来常常有些惆怅。”

  小昭爱张无忌什么呢?是爱他的善良还是爱他的英俊?我实在想不出来。对这样一个在爱情上毫无主见的男子,有那么多女人肯倾心相爱,除了说明爱情本来是不可思议的, 答案便是金庸太会编故事。

  

  黛绮丝

  金庸写武侠小说喜欢异想天开,比如把洋美人搬来充当中国小说中的侠客,即为一例。

  《碧血剑》 iis7站长之家中塑造了一个苏菲亚,纵然媚态十足,毕竟没有高明的武功。《倚天屠龙记》中的黛绮丝则不同。她是明教“四大护法”之一,排名还在“白眉鹰王”、“金毛狮王”、“青翼蝠王”之前。她初次亮相是在蝴蝶谷,她扮作一个老态龙钟、久病缠身而又出手怪异的金花婆婆,胡青牛与王难姑死于她手,足以显示她的心狠手辣。她再度亮相是在灵蛇岛与谢逊相见,此时金花婆婆才显出“紫衫龙王”的真面目;但且慢,“紫衫龙王”还是她的乔装改扮,她真正的身分是波斯明教的教主之一。这个“圣处女”原来是位徐娘半老的绝色佳人。

  在明教“四大护法”之中,黛绮丝虽然身居首位,其实她除了水底功夫出众之外,论武艺还算不上一流高手。令人惊叹的是她很有心机与善于伪装。黛绮丝的动人之处,是因情下嫁银叶先生,但她热情如火的恋爱生活,金庸并没有细致交代。在我的印象中,银叶先生是书中子虚乌有的人物。黛绮丝后来为了免受火禁之刑,居然让自己女儿扮作丑女,混上光明顶卧底,这似乎与中国传统的母爱大相违背,我只能从她的波斯人血统去圆金庸的想象之说。

  黛绮丝扮作金花婆婆与谢逊斗法一段,更令读者不可思议。她一方面命令女儿小昭去偷学“乾坤大挪移法”,另一方面又想争夺屠龙刀,这一切好像都是为了她可以向自己背叛的波斯明教有一个交代,将功赎罪。

  但黛绮丝从未想过要返回波斯,试想中原之大,她完全可以隐姓埋名,与女儿小昭舒舒服服过日子。这些念头在初读《倚天屠龙记》时我也没有想过,但掩卷之后,总觉得金庸写黛绮丝这个人物是个败笔。

  武侠小说的人物与情节,应该讲究一点离奇与惊险的味道。平铺直叙,没有波澜起伏与意料之外的东西,读者一定大失所望。但为了吸引读者,就故弄玄虚,使意料之外不在情理之中,读者对这类人物的可信性便大生怀疑。我读“紫衫龙王”黛绮丝的故事,便有如此感受。

  吴霭仪女士在《金庸小说的女子》一书中,也认为金庸对黛绮丝所作所为的答案解释得十分勉强。我则进一步认为,黛绮丝是金庸笔下失败的人物形象之一。

  谢逊

  一部《倚天屠龙记》跌宕起伏,波澜丛生,皆由一把“号令天下,莫敢不从”的屠龙刀引起,而屠龙刀的得主是金毛狮王谢逊,因此,谢逊在书中的地位,决不在张翠山、张无忌父子之下。

  谢逊初看是个威猛凶狠的粗人,其实他粗中有细。他身材魁伟,满头黄发,两眼发光,威风凛凛。他一出场,就将白龟寿、常金鹏、麦鲸等四大帮主毙命,一声长啸,几十个人都成了白痴。后来他在冰火岛上几乎杀死张翠山与殷素素,但更令人震惊的是,武林中许多凶杀悬案居然也是他假冒师父成昆之名制造的。谢逊一生杀人无数,许多无辜者死于他手下,连仁慈的空见大帅也未幸免。金毛狮王的所作所为,足以令人发指。

  但细读全书,谢逊却又是一个值得同情的英雄。他憎恨人类,连及苍天,都是事出有因。他本是一个正直善良的人,因为师父成昆见色动心,强奸了他的妻子,残杀了他一家,连他的幼子也被成昆摔成血团。一个人遭受了家破人亡的巨大痛苦,岂能性格不变!谢逊在痛苦的煎熬下终于成了叛逆者,他要夺取屠龙刀,为他父母、妻子报仇雪恨,这是可以理解的。

  谢逊给世人的印象由可憎变为可爱,是因为他听到张无忌一声啼哭之后,不由得想起自己的儿子,于是洗心革面,重新做人。谢逊在后半场戏中,成了读者崇拜的英雄。他双眼已瞎,明明可置成昆于死地,却不杀死对方,他对成昆说道:“你杀我全家,我今日毁你双目,废去你的一身武功,以此相报。师父,我一身武功是你所授,今日我自行尽数毁了,还了给你。从此你和我无恩无怨,你永远瞧不见我,我也永远瞧不见你。”

  这种境界,正是佛家所推崇的“宽恕”。

  应该说,谢逊的思想转变,是因为受到善的影响,空见、张翠山、张无忌的品行,都曾对他改变性格产生了很大作用。从谢逊身上,一方面体现了恶的诱惑,另一方面又表现了善的感召力量。

  作为一个艺术典型,谢逊是个力量型的武林高手。他的倔强、刚猛、凶狠使人生畏,但他又不仅仅是一员猛将。谢逊有思想而且有见解。他曾例举岳飞被宋高宗错杀,中原百姓惨遭屠杀,来说明上天的不公正,好人未必有好报。正因为他看到了这一点,他才愤世嫉俗,敢于向人类和苍天公开宣战。

  谢逊练成了绝技,又夺得了屠龙刀,但他一生却是在品尝种种痛苦与悲愤。他的复仇也只是为了解脱痛苦,但最后还是佛法无边,使他回头上岸。这显然是金庸对佛教的理解。

  朱长龄

  《倚天屠龙记》中的朱长龄与《笑傲江湖》中的岳不群,应该属于一种类型,都是做功十足的伪君子。不过,岳不群是一派掌门人,气度不凡;而朱长龄却以忠良后代自居,貌似忠厚,言谈恳切。这两种假象都值得世人去玩味。

  朱长龄出场之际,正是张无忌危急之时。朱九真与她表哥卫璧和她的情敌武青婴,三个人围攻一个不会武功的张无忌。卫璧是恼怒张无忌没有输得服服帖帖,朱九真是见自己心爱的表哥没有取胜,武青婴也是为心爱的师兄出气。三个人一起下毒手,想置张无忌于死地。就在这时,朱长龄出手相援,救下张无忌,并把他送到家中养伤。他一番忠义之词说得何等慷慨激昂,令人肃然起敬。

  后来,朱长龄连用苦肉计、美人计,又自毁庭院,设下张翠山恩公的画像,把张无忌与读者都骗得晕头转向。无忌在吐露真相之后,无意中洞察了朱长龄的险恶用心,原来这个忠良之后的厚道长者也是为了夺取“武林至尊”的屠龙刀而设下层层圈套,其骗术之高明,委实令人咋舌。

  

  世间恶事之源,大抵皆因贪婪。朱长龄因为贪心二字,费尽心机,玩足花样,最后又死得尴尬可笑。这自然是个老套的故事,但由于金庸善于写戏,朱长龄外忠内奸的个性被写得淋漓尽致,其下场又处理得极妙。

  张无忌识破其伎俩,投崖自尽;朱长龄为了屠龙刀,居然也一起摔下山崖,险而不死,为捉拿无忌,在窄洞内进退两难,一呆五年,最后仍为贪心所害,活活困死在荒山野岭。这个结局实在用意颇深,对世上贪婪之人无疑是一帖灵丹妙药。

  金庸塑造朱长龄这类人物,另一寓意是想写出血统论的可笑。朱长龄本是辅助一灯大师的朱子柳之后代,朱子柳品行之高,在《神雕侠侣》中表现具足。不料他的后裔朱长龄、朱九真父女,品行如此恶劣。这虽然是艺术创造,其实历史上这类例子并不罕见。岳飞是有名的忠臣义士,但他的后裔岳钟琪,在清代当总督时,贪婪凶残,搞了一个“曾静狱案”,不知屈死了多少无辜百姓。大奸臣秦桧的曾孙秦子野,舍命抗金,为国尽忠,因其事迹感人,被列入《宋史》的《忠义传》内。由此可见,人之忠奸, 非门第可定, 而世情之变迁, 又是一门难测的学问。

  

  朱九真

  吴霭仪女士在《金庸小说的女子》一书中,曾把小龙女与王语嫣列为第一、二号可讨厌的女子。对此我不敢苟同,我心目中讨厌的女子,朱九真可算是一个。

  朱九真是华厦庄院的大小姐。她未出场时就先传其声。张无忌路遇十余条身高齿利的恶犬围扑,他在群犬利齿乱咬之际,忽听几声清脆娇嫩的呼叱。待他在昏死中醒来,才知那群恶犬的主人居然是一位美艳无比的少女。他本来以为那位少女是他的救命恩人,后来才知自己遍体鳞伤居然是美貌少女的“恩赐”。那位朱大小姐养了一群恶犬,给每条狗取了“折冲将军”、“平寇将军”等名字,令它们扑咬假人,以此训练它们的凶猛。

  这个容貌娇媚、又白又嫩的女子自己出手极狠,打得一条恶犬鲜血淋漓,还轻描淡写地说:“你瞧这些畜生贱么?不狠狠地打上一顿鞭子,怎会听话?”这寥寥几笔,把一个美丽却又狠毒的朱九真写得跃然纸上。

  说朱九真可厌,还不仅仅因为她性格凶狠,出手无情,仗势欺人;更因为她是骗人的好手。因为她美丽,骗人更有很高的命中率。她是张无忌平生第一次见到的绝色佳人,张无忌和他老子张翠山一样,见了美貌的女子便禁不住心中怦怦乱跳,以致差点被骗了性命。

  朱长龄用“美人计”,朱九真又有上乘表现,表现得又温柔又多情,但这种温柔多情的背后却是极其凶残与无情。她乘张无忌睡着时暗暗点了他五处大穴,不提防张无忌会解穴,跟随她出外,听她亲口说出:“我侍候这小鬼,这些日子来吃的苦头真不小。要到踏上冰火岛,杀了谢逊,时候还长着呢,不知道要受多少罪。等你取到屠龙刀后,我可要将这小鬼一刀杀死!”一个女子利用她的美貌害人不择手段,已经十分可憎,但朱九真不仅手段凶狠,其心地之毒如蛇蝎,不在其父朱长龄之下。

  我以为朱九真之可厌,还因为她的爱情观也很乏味。她追求的表哥卫璧,也是名门之后,卫璧一方面爱千金小姐朱九真,一方面又爱自己的师妹武青婴。朱九真充当“二女争宠”的角色之一,一点没有温柔的情分,而是富而矜持,贵而造作。她对张无忌、殷离毫无同情之念,对卫璧的爱情虽然专一,但终究没有成功。她死在殷离之手,也与情理相合。

  朱九真的狠毒,与赵敏相比,只是小巫见大巫,但赵敏身上毕竟有许多优点,朱九真只是一个令人可厌的小角色而已。

  杨逍

  现在有些女孩子谈恋爱,居然不爱与他们年龄相近的男孩子,而钟情于中年男子。这看来不可思议的爱情其实古已有之。《倚天屠龙记》中纪晓芙爱上明教大魔头“光明左使者”杨逍,即是一例。

  金庸在《倚天屠龙记》中写杨逍,其表现手法与他在《笑傲江湖》中写令狐冲有点相仿,都是通过女子的回述。但仪琳追述令狐冲,是极写令狐冲的种种好处,而纪晓芙口中的杨逍,其行为则不够光明磊落。

  纪晓芙是峨眉派掌门灭绝师太的得意门生,她本来已许配给武当七侠之一的殷梨亭为妻。不料她在途中被一个说话疯疯癫癫的中年男子跟踪,此人武功极高,强行占有了她的身子,而且让纪晓芙生下一个女儿。

  据纪晓芙说:“力不能拒,失身于他,他监视极严,教弟子求死不得。”

  由此可见,这段姻缘是强制下的“生米煮成熟饭”。

  但问题是,纪晓芙失身之后,不仅不恨杨逍,还把女儿取名杨不悔,表示对这段姻缘永不后悔。而且,灭绝师太获悉此事,没有对纪晓芙重责,反而要让纪晓芙当峨眉派掌门的继承人,条件是要纪晓芙回到杨逍身边卧底,乘其不备杀了“光明左使者”。但是,纪晓芙宁可死在师父掌下,也不愿意充当杀杨逍的凶手。读到这里,我们不能不对杨逍这个人物发生兴趣。

  杨逍是怎样一个人呢?从灭绝师太嘴里知道,他武功高不可测,当年手执倚天剑的武林高手孤鸿子与年轻的杨逍交手,连拔剑的机会也没有就败于杨逍手下;而那把武林高手争夺已久的倚天剑,杨逍居然看也不看,飘然而去。可见他的傲慢比武功更令人赞叹。在张无忌的眼里,他约摸四十来岁年纪,相貌俊雅,不言不语,神色漠然,似乎心驰远处,正在想甚么事情,他仰天长啸,凄然苦笑。这是写一个中年男子的孤独感。另一方面,金庸又通过几次惊心动魄的厮杀,写出杨逍的智谋远远高出韦一笑、周颠等人;他对当时形势的分析也足见其人有雄才大略。总之,杨逍处处显示出一个中年男子成熟的风采。连张无忌也不得不承认,杨逍在女孩子心目中比六叔殷梨亭更具有吸引力。

  杨逍表面上看来冷漠孤傲,其实内心热情如火。他爱上纪晓芙,尽管不择手段,但他对纪晓芙确有深挚的爱。当得知纪晓芙的死讯,他居然突然晕到,差点丧生于何太冲与班淑娴的双剑之下,这一细节活现出杨逍原来是个多情的男子。至于他与纪晓芙生下的女儿杨不悔,愿与身受重伤的殷梨亭结为夫妻,杨逍的应允,一方面是尊重女儿的选择,另一方面也是他对殷梨亭内疚的补偿。

  一个风度超群、行为邪气的中年男子为年轻女子所青睐,其原因何在,也许只有纪晓芙之类的女人心中最清楚了。

  范遥

  武侠小说中常有一些武林高手隐姓埋名、忍辱负重,暗中到对手眼皮底下卧底。这类角色大概与现代惊险小说中的间谍相似,武功与智谋极高,又有可怕的忍耐性与克制能力。金庸笔下的范遥,便是这样一个成功的艺术典型。

  范遥的身分是光明右使。早在他出场之前,金庸就设下多处伏笔,写阳顶天失踪,明教内部分裂,光明右使也不知去了何方;又侧笔写出光明左使杨逍武功与谋略都在“四大护法”之上。由此可以推想,光明右使也必定是个出类拔萃的人物。

  赵敏出场之后,才发现这位郡主身旁高手如云,其中之一便是哑巴苦头陀。这个相貌丑陋的男子居然就是光明右使范遥。他因为怕成昆认出自己的本来面目,自毁潇洒容貌,又扮作哑巴一呆十几年,这番苦心可见其人识见与毅力的非凡。他与杨逍、韦一笑等人相认,也是先试了新任明教教主张无忌的武功之后,才肯露出其庐山真面目。后来他又在万安寺救明教与各大门派武林高手,一靠机智,二靠诈骗,比如他乱说灭绝师太是他的情人,周芷若是他与灭绝师太生下的私生女,都可见其人半正半邪。他行事之诡秘莫测,确可和杨逍相配,难怪世人称他们二位是“逍遥二仙”。

  如果说杨逍是天上人物,范遥则是地下人物。杨逍以冷漠傲视世间万物如粪土,范遥则敢于自进坟墓潜伏。他们智勇双全,不是寻常武林高手可以比拟的。

  金庸写杨、范二人,其实是写明教中人的特点。在金庸看来,明教与武当、少林、峨眉这些名门正派的区别之处,就是他们做事只要成功,可以不择手段。杨逍得到纪晓芙的爱情是如此,范遥救人也是如此。范遥进一步宣称,仁义道德之类的伦理,可以完全不顾,什么杀人灭口、嫁祸于人,只要达到目的,都可以一试。这一点分明与出身武当派的张无忌相违。后来张无忌被赶下明教教主的宝座,这与朱元璋用计有关,但毕竟还因为张无忌与范遥他们不是同一类人。范遥归顺张无忌之后,也有一些不凡的表现,但以后的戏就不如万安寺那一幕精彩了。还有范遥的形象不及杨逍光彩夺目,可能是因为他的感情世界不如杨逍丰富,可见武侠小说写武写侠之中,如果没有一点罗曼谛克,这个人物形象难免显得苍白。

  

  灭绝师太

  《倚天屠龙记》讲的是两件神秘兵器引出的一段武林故事。这两件兵器,一曰倚天剑,一曰屠龙刀。关于屠龙刀的故事,是由俞岱岩涉足引起的,后来又由谢逊充当主角,从而引起武林一场顷争夺。相比之下,倚天剑的故事比较平淡。

  关于倚天剑与屠龙刀的关系,江湖上曾流传着一个神秘的口诀:“武林至尊,宝刀屠龙;号令天下,莫敢不从;倚天不出,谁与争锋。”这几句话虽人人皆知,但其中的奥秘,知之者甚少,灭绝师太是知情者之一。

  据她所说,郭靖与黄蓉认为兵法与武功是两大法宝,他们把兵法藏在刀中,武学秘籍藏在剑内。只有一个人独得两件兵器,并将刀剑互斫,才能获取这刀剑中的秘密。郭靖黄蓉夫妇将屠龙刀传给儿子郭破虏,将倚天剑传给女儿郭襄,寄托了他们的良苦用心。

  郭襄与张三丰分别之后,独创峨眉派。她逝世之后,倚天剑传给峨眉派第二代掌人风陵师太,后来又传到第三代掌门人灭绝师太手中,于是灭绝师太便成了《倚天屠龙记》中不可缺少的角色之一。

  

  灭绝师太本人极有个性,她不仅武功极高,出手极狠,而且性情刚烈,举止很有风范。她要杀张无忌,说好让对方接她三招,三招未能取胜,便就此罢休。即使她在生命危急之际,也不肯占他人便宜。她被赵敏用“十香软筋散”困在万安寺内。赵敏让武林高手比武,加以羞辱,只有灭绝师太一个人自行绝食,可见她抱定“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必死之念。最后以自杀决绝,其情甚为惨烈,可见其行与其名相符。

  灭绝师太的戏,一是做在她的性格上。作者以刚烈、固执、冷酷、无情来展示其个性的各个方面;二是做在她的信念上。灭绝师太杀死纪晓芙,又迫使周芷若发下毒誓,其目的就是消灭明教。在她看来正邪不两立,峨眉、少林、武当派是代表了灭绝之人。另外,灭绝师太对男女之情视为空幻,她不理解纪晓芙为何爱上杨逍,又以她心目中的神圣事业去拆散周芷若与张无忌的爱情关系。

  吴霭仪女士在分析灭绝师太这一艺术典型时,曾猜测灭绝师太的背后,似乎有太多没有说出来的隐秘故事。换句话说,金庸没有像写《天龙八部》中叶二娘那样深刻地揭示古怪行为背后的内在因素;于是,令人费解的现象只能留给读者自己去忖度了。

  金庸写正邪两派人物,常常写名门正派也有恶行,如身为名门正派掌门人的灭绝师太居然教唆女弟子纪晓芙去用色相引诱杨逍然后杀之,这种手段实在与光明正大的宗旨背道而驰。可见,嘴巴上标榜正义二字的人,内心世界也未必是一片纯净,这一笔

  何足道

  看西域痴人何足道的出场,便知金庸写人的手法何等高明。

  《倚天屠龙记》开卷时,写郭襄为寻杨过上了少林寺。当时少林寺正发生了一件怪事。有人闯入罗汉堂,在降龙罗汉佛像手中放了一张纸,那纸上写了两行字:“少林派武功,称雄中原、西域有年。十天之后,昆仑三圣前来一并领教。”那少林寺罗汉堂日夜有八名弟子轮值,竟无人发现有人进来,可见“昆仑三圣”武艺高超。这一纸笺引起了少林寺的一片混乱。

  后来,郭襄遇见三个武林高手,误以为是“昆仑三圣”。郭襄武艺不弱,但不是他们的对手。正在这时,来了一位长脸深目、瘦骨伶仃的白衣男子,此人出手不凡,奏琴之际,居然连败三个武林高手。原来此人才是号称“昆仑三圣”的何足道。

  何足道以琴、棋、剑为三绝,他自负才高,上少林寺论剑,风度脱俗,清纯不染;引郭襄为知音,本是奇缘,可惜金庸没有写下去。他在少林寺比武,虽败犹荣。他孤寂而不盛气凌人,处世中有书呆子气,这种独特的艺术典型,在金庸笔下可谓绝无仅有。

  我最欣赏何足道空山抚琴一幕。其琴音招来百鸟相伴,又划地为局,自己与自己对弈。那种对艺术专注入神的迷恋,看似怪异,其实却说明何足道秉性善良,胸无杂念。他受一个不相识的人委托,居然千里迢迢从西域赶到少林寺。他的出场颇为好看,但后来再无戏做,因此读者难免怪金庸写何足道有点虎头蛇尾。

  何足道多才多艺,又自怜自叹,一腔知音难觅的书生意气。他眼界很高,这才给自己取了何足道的名字。像这类男人一旦遇上真心相爱的女子,是会倾心去爱的,但郭襄与他只有一面之缘,他重返西域,能否寻到知音,大可怀疑。平庸的人会有许多朋友,而何足道的结局可能是寂寞一生而已。我想金庸有意给何足道安排这样一个来去匆匆的人生,也许正蕴含了这层寓意。

  如果从哲学上去观察何足道的人生观,读者也许会从他身上得到一点有益的启迪。

  胡青牛

  武侠小说极尽写人之能事,可谓花样百出。有的剑快如风,有的力大无穷,有的擅长暗器,有的则用起毒药来得心应手。既然有人用毒药,那么就有人妙手回春。这种相生相克的关系,金庸当然不会不知道。

  金庸写过好几位如扁鹊再生、华佗复活之类的神医,写得最有趣的便是《倚天屠龙记》中的胡青牛。

  胡青牛是明教中人。他外表神清骨秀,又住在蝴蝶谷,我忖度他是个极风雅的“医仙”。但他一出场,我就觉得此人不可亲近。他性格怪僻,近似蛮横。张无忌危在旦夕,他居然见死不救;常遇春为之求情,他连自己的师侄常遇春的生死也置之不理。他发起脾气来双眉竖起,执拗异常。

  他后来救张无忌,并不是存心让无忌活命,而是因为无忌受“玄冥神掌”

  的毒,是他从未见到过的,他想先治好无忌的病,然后再把无忌弄死。

  一个人性格怪僻,往往不是天生的,而是与他的经历有关。胡青牛不肯救武当派的张无忌,因为他少年时救活了一个中了金蚕蛊毒的名门正派的武林高手,此人却恩将仇报,害死了胡青牛的妹妹;而胡青牛见死不救他人,又因为他不肯得罪妻子王难姑。王难姑外号“毒仙”,中她之毒者一旦被胡青牛救活,她就要恼怒生气。胡青牛对他人冷若冰霜,正是因为不敢得罪自己的老婆,由此反衬这种爱得不得了的夫妻关系。由于这两个原因,胡青牛才变成一个“见死不救”的怪人。

  《水浒传》中有地灵星神医安道全,写一个神医,其实没有多少戏可写。但金庸写胡青牛,却令人目不暇接,写蝴蝶谷中奇事迭涌,叫人读了又惊又怕。尤其是胡青牛后来与王难姑假戏真做,差点骗过了老谋深算的金花婆婆。这对夫妻又恩爱又赌气的故事,读来令人发噱。而那个蛮不讲理的胡青牛原来并不蛮横,真正不讲道理的却是那个一心逞能的王难姑。

  至于写胡青牛与张无忌的关系,也很有意思。胡青牛不肯救张无忌,但最后他自己的性命却是张无忌救的;自比百世未遇的“医仙”,却有如此一幕戏,不是金庸这样的大手笔恐怕写不出来。

  胡青牛与王难姑终于还是死在金花婆婆手中,他们在人间的赌气相争不知在死后还会不会继续下去。只有一点可以告慰“医仙”:他毕竟还是与他所爱的女人同日而卒了。

  射雕英雄传

  郭靖

  《射雕英雄传》在大陆风靡一时,至今令无数武侠小说爱好者如醉如痴。倪匡兄认为:《射雕英雄传》奠定了金庸武侠小说大宗师的地位。

  这评价是有道理的。

  在一部文学作品中,正面形象往往比反面形象难写,稍有偏差,作者的意图会适得其反。如罗贯中在《三国演义》中“扬刘抑曹”,但读者并不觉得刘备比曹操英雄;弄得不好,戏就被反面人物夺去。但《射雕英雄传》中的郭靖却能自始终令人佩服。

  这个郭靖本是个寻常男儿,他既无陈家洛的书卷气,又无袁承志的公子味,他也不像胡斐调皮得有趣。他出身农家,皮肤黧黑,天性愚钝,说话木讷。这个貌不出众的少年却成了人人佩服的大英雄,其魅力何在,颇可令读者玩味。

  我以为金庸写郭靖,不同于写胡斐。胡斐的可爱是从剑拔弩张中体现的,而郭靖却是从一件件小事上来见其个性。写郭靖如何做人,如何对朋友讲义气,如何不说假话,不贪生怕死,不贪图钱财,看来都是微不足道的做人规范,但以小见大,处处显出一个铮铮男子汉应有的风度与襟怀。

  郭靖这个人的最可爱之处,一是他非常刻苦,他是“笨鸟先飞”的典型,天资并不高,却兢兢业业,不甘自弃。这自然是令世人叹服的。二是他极讲原则,说一不二,纵然固执,但交上这样的朋友,一定是靠得住的。

  与郭靖交朋友,也有遗憾之处。第一,郭靖的社会责任感太重,做什么事都要与报国这个大题目联系起来,未免令人感到不自在。第二,郭靖不擅长言谈,与他聊天,他必定是听得多讲得少,你征求他的意见,他不是摇头便是点头。

  郭靖是个厚道的男人,他在工作中会受人器重,但恐怕不是理想的丈夫。幸亏金庸给郭靖介绍了黄蓉,黄蓉能言善语,又智变百出,很会玩花样, 这样的家庭自然不会寂寞。金庸这个媒人做得妙极!

  黄蓉

  金庸笔下的女主角,女中丈夫甚多,但若论文武双全者,当推黄蓉为第一。

  黄蓉来头不小,乃“东邪”黄药师之女,北丐洪七公的女弟子。虽然武艺未能“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但其聪颖才智却不在父亲与师傅之下。

  黄蓉在《射雕英雄传》中出场时,女扮男装,活像一个衣衫褴褛的小叫化,把郭靖骗得好苦。她天性调皮古怪,略施小技,便将“黄河四鬼”吊在树上。她后来闯荡江湖,如鱼得水,铁掌帮主裘千仞被她戏弄得无地自容,“西毒”欧阳锋也栽在她手下。我最佩服黄蓉面对险境能镇定自若,又能急中生智,实非寻常女子可比。

  在《神雕侠侣》中,黄蓉已为人妇,有了二女一男,性格上似乎成熟了许多,不再刁蛮任性,却依旧缠绵万状。后来她当上丐帮帮主,则有大家风范,当断则断,又深谋远虑,不愧为金庸笔下光彩照人的女首领。

  作为一个妻子,黄蓉是较为理想的。她是天生的美人,白皙娇艳,笑靥生春;又能体贴丈夫,爱怜儿女。她读书不多,却有文学天赋,虽对诗词谜语一知半解,但记忆力惊人。她还烧得一手好菜,常在灶台上别出心裁,巧手制作各色点心,让每一餐各不相同。郭靖有了这位贤内助,想必是前世修来的。

  黄蓉自然不是古代的淑女,她口没遮拦,敢作敢为,一肚子古怪念头;但她也非“小东邪”,她珍惜感情,面对现实,渴望享受人间的种种欢乐。在道德规范上,她最终还是为儒家思想所支配。由于她生性敏感,又有江湖阅历,对人难免多所戒备,层层设防。聪明的女人总是多一个心眼,她的不可爱之处,是她性格上有支配欲,她时而左右丈夫,时而娇宠女儿,处世太好逞强,幸亏她有个厚道的丈夫,使她的缺点不至于破坏她一家人的人际关系。

  黄药师

  武功与弈棋一样,是一门厮杀的艺术。作为艺术,就会产生各种流派。日本棋手武宫正树开创的“宇宙流”,如天马行空,潇洒好看,他有时为了追求一种美的布局,宁可败北而不失其追求的风格。看黄药师的武功招式,如同观武宫正树之弈棋。

  黄药师初次亮相,便知他是一个脱俗的智者。他貌相清癯,丰姿隽爽,萧疏轩豁,湛然如神。他居住在诗情画意的桃花岛上,那地方如同仙境。其实在这幽深的艺术天地中,却暗伏重重杀机,如同他的“落英掌”

  与“兰花拂穴手”,表面上看来姿势优美,但却是置人于死地的杀手。

  金庸笔下的正面人物,大致可分两类,一类是刚猛厚道,如乔峰、郭靖;另一类是洒脱机智,如令狐冲、胡斐。前者堪称江湖上的一流高手,后者的武功虽然不错,但还排不上高手之列。黄药师却是例外,他风流自赏而又有盖世武功,他的造诣恐怕与他的天赋有关。

  黄药师眼界极高,见识又广,上知天文,下通地

  理,又精于阴阳五行与八卦术数。至于琴棋诗画更是无所不晓。正因如此,他以抚琴吹箫、听潮烹茶为乐事,他寓武功于艺术之中,又在艺术中从容地展现他的武功绝技。

  在《射雕英雄传》里的五大高手中,黄药师号称“东邪”,荣居首位。这一方面是说他武功之高,另一方面又点出他处世不合俗流。他身怀绝技而不慕功名利禄,但他又自恃武功,目空一切。他为人极为自负,对江湖上颇有名气的“江南六怪”视而不见;听说郭靖是洪七公的徒儿,硬逼对方过招,差点要了郭靖的命。他任性得似乎蛮横,听说郭靖与华筝早有婚约,便要郭靖去杀了华筝。由此可见,黄药师纵然武功可横行天下,但识见实在不高。

  最可令人惋惜的是,黄药师的是非观念模糊。他看中欧阳克而不喜欢郭靖当女婿,原因是欧阳克也出自名门;他鄙视“西毒”欧阳锋的为人,却又觉得与他成为亲家才门当户对。他的门户之见,其实是他托大自负的表现。郭靖说伤了陈玄风,他明知陈玄风不对,却说:“陈玄风虽是我门下叛徒,自有我门中人杀他,桃花岛的门人能教外人杀的么?”由此可见,黄药师过高地看重自己的大宗师地位,在是非观念上并未真正脱俗。

  黄药师的可爱,是对妻女而言的。他是好丈夫,亡妻冯蘅与他一别十余载,他对她的深情不减,做了花船,想携她的玉棺去大海寻魂。他也是一个好父亲, 对女儿一味迁就。总之他是个性情中人。

  

  “东邪”的性格近于怪异,一言不合即大动干戈,但他毕竟为人正直。洪七公斗败欧阳锋,欲与他一比高低,黄药师却说:“你适才与老毒物打了这么久,虽说不上精疲力尽,却也是大累一场,黄某岂能捡这个便宜?咱们还是等到正午再比,你好好养力罢。”俨然是武林大宗师的气派。

  

  洪七公

  拿号称“北丐”的洪七公与“东邪”黄药师相比,你便会觉得与洪七公打交道有趣多了。洪七公是武林五大高手之一,又是丐帮帮主,但这位洪帮主在服饰与举止上实在不像一代武学大宗师。他长得粗手大脚,身上衣服东一块西一块打满补丁,手执一根绿竹杖(他自称打狗棒),背上负着个朱红的大葫芦,脸上一副馋涎欲滴的表情。黄蓉丢给他一只鸡屁股,他居然在片刻之间,风卷残云般吃得干干净净,其气度自然比不上桃花岛主黄药师的威严;如论琴棋诗画,他更是一窍不通。

  但这位洪帮主自有可爱之处。第一,他不看重门第,也从不板起面孔来教训人。第二,他辈分很高,却从不依仗帮主身分与盖世武功居高临下;因为徒弟黄蓉喜欢郭靖,他放下架子(其实他也没有架子),亲自跑到桃花岛去扮演媒人。第三,洪七公救了欧阳锋反遭其偷袭,这说明洪帮主几无城府又有善心。他在受制之际,言辞大方,置生命于度外,非一流高手,委实难以有如此心胸。

  洪七公一生杀人无数,他自称杀过二百三十一

  人,但他颇为自信地宣布:“我所杀之人,皆是恶徒,个个死有余辜。”

  洪七公有没有错杀人?金庸没有细表,但金庸写洪七公不杀裘千仞。裘千仞自有可杀之处,洪以为裘不可杀,即可反证洪七公杀人杀得必有一定道理。

  在《射雕英雄传》中,洪七公有几场好戏。他折欧阳克锋芒,一根打狗棒驱走成群毒蛇,露了一手绝技。他后来帮助郭靖比武招亲,也极为风趣。但金庸写洪七公的最妙处,是写他的嘴馋。他与欧阳锋比武,一指点出,欧阳锋用嘴来咬,黄药师吃过这个亏,众人都为洪七公捏了一身汗,但洪七公安然无恙,原因是他当年因贪吃误了救人,悔恨之余,将自己食指发狠砍下,这一笔正点出这位“美食家”的因祸得福。还有写洪七公喜欢黄蓉,原因是黄蓉会烧一手好菜。他为了每日都能一饱口福,便把天下无双的“降龙十八掌”传授给郭靖。至于洪七公一见佳肴美味,顿时现出一副猴急馋相,大可令人发噱。

  洪七公是个可亲的长者。他洒脱中略显滑稽,机智中又兼有宽厚之风。交上这样的朋友,你一定会感到很有趣。

  周伯通

  周伯通出场时年纪已过花甲,辈分又颇高。他是天下武功第一的全真教主王重阳的师弟,马钰、丘处机这些高手都是他的师侄;他的武功也属大师级的,与“东邪西毒南帝北丐”不相上下。可是这位周伯通一会儿装个鬼脸,一会儿胡言乱语,一听说郭靖会降龙十八掌,就想拜他为师,后来又生出一个怪念头,逼着比自己辈分低两辈的郭靖与他义结金兰,于是,周伯通就有了一个“老顽童”的爱称。

  金庸在《射雕英雄传》中写“东邪西毒南帝北丐”四大高手,各有各的特点,东邪黄药师的任性自负,西毒欧阳锋的阴险狠毒,南帝段皇爷的宽恕仁慈,北丐洪七公的热心滑稽,都恰到好处;但我以为写得最为成功的是周伯通。

  周伯通的天真好玩,不受天地人伦之拘禁,已经成为自由王国中的神仙中人。他学武功纯粹是为了好玩,因为武功好玩,他才成了一流高手。

  他从不知功名为何物,因此黄药师等人故意不把他列入高手之列,他不仅没有半点不快,而且欣喜异常。

  有意思的是,周伯通与刘贵妃(瑛姑)有一段“情

  缘”,刘贵妃还为他生了一个儿子,因为儿子的夭折,刘贵妃差点置南帝于死地,但周伯通对此也不留恋。他后来遇见黄药师,听说黄药师因为爱妻逝世,心智失常,周伯通便说:“你是习武之人,把夫妻之情瞧得这么重,也不怕人笑话?你死了夫人,正好专心练功,若是换了我,那正是求之不得!老婆死得越早越好,恭喜恭喜!”这番话倘若叫刘贵妃听见了,岂不教这个深情的女人气死!也因为这几句话,黄药师与他打了一仗,结果周伯通被囚在桃花岛上一关十五年。可是,周伯通对此并不后悔。他在囚禁的岁月中,居然练成了更高深的武功。由此可见,周伯通的天性确是与众不同。

  金庸写周伯通对常人迷恋的功名与爱情看得毫无价值,其实是写老顽童的反叛性格。在周伯通看来,一切建功立业与爱恨别离都是身外之物。一个人只有顺从天性,游戏人生,才能获得最大的快乐。周伯通的处世之见,当然未必行得通,但他无疑是金庸笔下最可爱、最有趣的人物之一。

  因为只有这样的人才能永葆青春,永存赤诚之心,对于周伯通的胡闹与闯祸,世人也只能宽容地给予谅解了。

  欧阳锋

  一部《射雕英雄传》,充满了惊涛骇浪。“老毒物”欧阳锋是书中一个不可缺少的反面主角。

  欧阳锋与黄药师、段智兴、洪七公并列,合称“东邪西毒南帝北丐”。

  “东邪”、“南帝”、“北丐”都是正面人物,因此,“西毒”欧阳锋的戏就显得特别重。

  欧阳锋的厉害之处,是有一肚子毒计。他城府极深,谋略极高,口蜜腹剑,喜怒不形于色,且口才极好,谈吐风雅。至于武功更是十分了得,其“蛤蟆功”当可独步天下。他先后与“东邪”黄药师、“北丐”洪七公、“老顽童”周伯通交手,彼此不分高低。后来华山比武,输给洪七公,其实是洪七公与黄蓉联手,胜之不武,也不公平。

  金庸塑造欧阳锋这一反面典型,并没有简单化。欧阳锋自称大丈夫一诺千金,他为人自信,老谋深算,偶尔也偷袭洪七公,违背诺言,但总体上说,欧阳锋确实是个人物,不乏高手风范。连黄药师也认为西毒与自己是“门当户对”,洪七公最后也称他为锋兄。欧阳锋虽然不择手段,但气度却是他的侄子欧阳克所无法比拟的。

  欧阳锋鼓动侄子欧阳克向黄蓉求婚,其实也是为了自己。一来欧阳克是他的私生子,二则他千方百计想夺取《九阴真经》,使自己成为天下第一高手。最后他学经走火入魔,成了疯子。他的发疯与慕容复殊途同归,都是为名利所惑,以致自毁前途,落个可悲的下场。

  “西毒”欧阳锋有几场好戏,除桃花岛与华山比武之外,还用蛇毒驱走上千鲨鱼。他用毒固然高明,但更令人寒心的是欧阳锋在危险时表现出冷静自若、诡计百出的心机。这般恶人,自然令人难忘。

  欧阳锋虽为恶人,但与《笑傲江湖》中的岳不群与左冷禅相比,他既比不上岳不群虚伪阴险,又及不上左冷禅凶残狠毒,因此他还算不上恶人中的大恶人。

  穆念慈

  《射雕英雄传》中的穆念慈,她的戏其实并不多,但却是一个有血有肉的女性。她自幼失去双亲,随着义父杨铁心闯荡江湖,既无惊人绝技,也不够聪明灵活。她的可爱之处是秉性善良,心地正直,即使对所爱的人,也很讲究原则。

  穆念慈的戏是单线条的,是杨康的陪衬。一个纯情少女,意外中遇见了英俊风流的男子,自然芳心萌动,再说杨康生来会花言巧语,逗得穆念慈扑出心来爱他,这与情理相合。后来这位痴情女子吃尽千辛万苦,终于找到被囚禁的杨康。在旧版《射雕英雄传》中,杨康曾奸污了捕蛇少女秦南琴,南琴怀孕生子,后托给郭靖抚养,这一情节,穆念慈看在眼中,却仍执迷不悟。金庸大概认为这有违常情,就一笔删去了。新版《射雕英雄传》中的穆念慈,戏更少,令人难忘的无非是杨康被陆庄主擒住关在小屋中,穆念慈见了杨康,喜出望外,恨不得立即救了意中人远走高飞。杨康说出真相,要她当大金国王妃,穆念慈也顿时又气又急,心中十分矛盾:

  一方面爱他是个了不起的英雄,一方面又恨他认贼作父,这种矛盾心态写得跃然纸上。她逼着杨康立誓,不卖国求荣,这说明她良心未泯,但投入情网中的女子终究还是被情所毁。杨康中毒而死,穆念慈以自尽解脱爱情之苦。这令读者既惋惜又无法可想。

  金庸写穆念慈之苦,其实是爱情之苦。一个痴情女子若爱上了奸滑的小人,终会无法自拔,其下场也必然与穆念慈相仿。倘若杨康不死,依我看,穆念慈日后也未必能过上称心如意的日子。

  穆念慈的外形,金庸没有细细描绘,但黄蓉曾悄悄耽心:“穆念慈既无丈夫,旁人多管闲事,多半又会推给郭靖承受,那就糟了。”由此可见,穆念慈姿色不在黄蓉之下,不然黄蓉为什么会暗中吃醋呢?看来聪明的女人对待丈夫总有点小心眼,这一笔既写出黄蓉的心机,又点出了穆念慈的动人。

  穆念慈的名字,也暗喻她自幼失去慈母。古人对“念慈”的理解,便是怀念双亲的慈爱。

  杨过

  我总觉得金庸有点偏爱杨过。

  我不喜欢杨过,不仅不愿和他交朋友,而且在我的社交圈中,一旦遇到杨过这类人物,只能退避三舍。

  杨过不是坏男人,至少在多情女人的眼中,他还是一个理想的丈夫。

  他刚猛放肆,敢作敢为,比郭靖更有男子味。爱情本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奇妙感情,小龙女倾心于他,是符合女人心理特点的。

  从心理分析,杨过是个反叛少年。有人认为他的叛逆性格,乃幼年父母双亡、从小受到压抑所致,我却以为这是遗传因子在作怪。他的父亲杨康就是一个偏执而报复心极重的人,有其父必有其子,杨过至少在血液中继承了杨康的某种劣根性。当然,杨过比他老子可爱,他有热情,有主见,在委屈中显出多姿多采的性格特征。

  郭靖夫妇待杨过不薄,但杨过一直仇视养父母。因为他是一个看重感情而轻视原则的人,他吃谁的奶,就对谁好。如杨过认恶人欧阳锋为义父就是善恶不分的表现。杨过处处与社会规范对立, 为了报私仇,可以不择手段。他天性狡猾,长大后心胸极狭窄,所以做出种种违背常理的事来,也就不足为怪了。

  有人同情杨过,因为他一生很不幸,一出生就背上了父亲是卖国求荣的小人的包袱;后来住在窑洞里,为郭靖夫妇所收养,他又与郭靖的处世观相对立,黄蓉对他处处设防;再后来投在全真教下,受尽种种歧视;他与小龙女的恋爱,也是多灾多难;因此同情杨过,无可厚非,但有人推崇和赞扬他的叛逆性格与爱情至上的精神。我认为这从感情上去理解,完全可以成立,但并不值得推崇。我并不否认杨过的叛逆具有反世俗的进步意识,也肯定他对小龙女的感情十分深挚,而问题的实质是,为了至死不渝的爱情,杨过却可以随意伤害他人,比如他为救小龙女,便想用卑鄙的手段去杀死郭靖,甚至让满城婴儿惨遭屠杀,这种爱情观不是大成问题吗?

  杨过是个有独特光彩的艺术典型,但并不是生活中可交的朋友。

  

  小龙女

  小龙女,不是金庸笔下最出色的女性,但她个性之鲜明,却能给人留下难忘的印象。据倪匡兄说,有读者读金庸小说,最羡慕小道士尹志平,原因何在?因为尹志平与小龙女有过一次欢娱,可见小龙女自有吸引男人的特殊魅力。

  我分金庸笔下人物为三等,即天上人物、人间人物与地下人物。小龙女应列为第一类。她自幼在古墓中修炼,琴音为言,玉峰为友,清静寡欲,心无世尘。她本是天上仙女,若不是遇见情深如海、敢作敢为的杨过,她禁欲之门是撞不开的。后来,她终于成为至爱主义者的典型,显示了爱情的伟大力量。

  小龙女武艺虽高,但她远离江湖,缺少应敌经验。她师姐李莫愁的恶毒伎俩,她一辈子也无法理解;而在机智多变上,她也远逊于黄蓉与任盈盈。她若算得上是一员女将,也只能听人调遣,而调遣她的人是杨过。

  离开了杨过,小龙女的绝技恐怕很难全部施展出来。

  她外貌淡雅绝俗,白衣飘飘,略显娇弱与病态,个性又有点古怪,很容易令人想起《红楼梦》中的林妹妹,但两者却有很大的区别。小龙女是个能容忍一切的女子,她可以忍受岁月的磨蚀,又能忍受痛苦的煎熬,她善于谅解对方,无论是爱她的人还是恨她的人,她都以善心去对待,这说明她的精神世界是受佛教观念支配的。她因杨过而下凡,但其神韵仍留在天上,或者说她始终是个古墓中的美人。

  金庸让小龙女始终不老,这是冲虚的生命境界,有点类似神话中人物。她在绝情谷中不食五谷,吸风饮露,祛毒修身,这似乎与庄子笔下的神女相差无几。

  郭芙

  在《神雕侠侣》中,郭芙算不上主角,但她的戏举足轻重。杨过与小龙女的姻缘波折贯穿全书,那层层波澜,与郭芙的鲁莽任性有关。郭芙用淑女剑斩下杨过一条手臂,又用毒针伤了小龙女,致使这对恩爱夫妻一别十六年。郭芙罪名不小。

  郭芙在金庸笔下的女子中,很有个性。她心胸狭窄,又无头脑,是个不知天高地厚的鲁莽姑娘,这性格自然与家庭环境有关。她是名门之女,父亲郭靖是一代大侠,母亲黄蓉是丐帮帮主,外公黄药师更是名震武林,再说她成年时,妹妹郭襄与弟弟郭破虏还未出世,一个独生女儿由宠爱而变得任性刁蛮,也不奇怪。

  但郭芙的不可爱之处,还在于她生性浮躁,沾染上了仗势欺人的恶习。她幼年与武氏兄弟学武,调皮中带点撒泼,这还不失为顽女的天真;后来她在襄阳城中误伤杨过,或许也有情可原。但过了十六年,三十而立的郭芙带了弟妹外出,其识见居然在妹妹郭襄之下。她说话傲慢无礼,一张嘴便教训人,动不动就出手伤人,我实在为郭靖、黄蓉夫妇有这么一个不讲道理的女儿而深感遗憾。

  郭芙的任性,粗看与其母黄蓉酷肖,少女时代的黄蓉又何尝不调皮刁蛮?但黄蓉所作所为,毕竟很有分寸,她对恶人毫不留情,对善者又有同情之心,并且黄蓉的聪明与武功,也是郭芙所比不上的。郭芙不看场合,对任何人都会耍脾气,自以为姑娘天下第一。这与父亲郭靖不擅管教、母亲黄蓉处处护短有关。养不教,父母之过也。

  郭芙的结局,表面上看来很幸运。她嫁给了英俊而有地位的耶律齐,耶律齐又轻而易举地当上了丐帮帮主。郭芙的后半辈子自然会很舒服,但从她的精神世界去探索,郭芙却不是一个活得很高兴的人。她虽然要啥有啥,一呼百应,但内心深处却充满了烦恼。她常常在别人高兴时自己很不自在,究其原因,是郭芙随心所欲惯了,她这种以我为中心的性格,与大环境必然不会合拍,而这种性格上的阴影,会让她染上心理孤独忧郁症。

  在今天这个世界上,我们还可以看到类似郭芙这样的人产生的心理悲剧。

  

  郭襄

  郭襄是连接《神雕侠侣》《倚天屠龙记》的奇女子。她所占笔墨不多,但此女之风采,已足够令读者赞叹。

  在“风陵夜话”一节中,郭襄与其姐郭芙同行。郭芙长她十六岁,但处世幼稚鲁莽,反衬出郭襄的大家风度。如果说郭芙集父母之短,那么郭襄恰恰集父母之长。她既有其父郭靖的诚实宽容,又有其母黄蓉之机智深情。她初见杨过,杨过戴着面具,丑陋无比,她却无半点名门闺秀的傲气。作为一个女性,郭襄比黄蓉、郭芙更讨人喜欢,这不是她外貌俊俏,而是她胸襟开阔,善解人意,又处处为他人着想。这美好品行在古代女子中并不多见。

  更难得的是,郭襄是一个荣辱不惊的少女。她屡涉险境,举止自若,置个人安危于度外;当她生日那天,杨过为她准备了隆重的贺仪,场面之大,众人大为惊羡,可郭襄本人却丝毫没有得意忘形之态。这种气度与风采,恐怕在金庸笔下的女将中,仅此一人。

  郭襄性情如何,只消看她在断肠崖一幕。杨过与小龙女一别十六年,赶到断肠崖不见小龙女,悲从心生,乃投谷自尽。郭襄面对此景,居然舍身跳下,为救杨过,反以杨过允她三个心愿来求他不可殉情。这番深情,自然是写郭襄心中敬仰杨过。黄蓉曾经以为郭襄为杨过诱惑,一度怀疑女儿与杨过有私。当她偷听了郭襄的三个心愿,才深知女儿心地纯洁。后来,杨过与小龙女团圆,郭襄欢喜中又有一点茫然若失的惆怅,她既说:“只有龙姐姐之样的人物,才配得上他(杨过)。”又心中自语:“欢乐趣,离别苦,就中更有痴儿女”。这份痴情,岂不是郭襄心中对杨过的深深依恋?郭襄不知不觉中爱上比她大二十岁的杨过,在现实生活中也可找到这类深情少女,但郭襄痴情而不嫉妒,又极力成全自己意中人与旧恋人团聚,这委实不大容易做到。

  金庸写郭襄情蕾初开,点到为止。郭襄在《倚天屠龙记》中的亮相,已成了出世的女子,其心态几近佛的境界。这是进一步刻画郭襄的洒脱俊爽,拿得起又放得下。她终于成为一代女侠,当上峨眉派的开山之祖。

  郭襄在《神雕侠侣》中的重要性,不妨看她出世时那场惊心动魄的厮杀。她在李莫愁等人的争抢中,屡次落入险境,又吸兽奶为生。这近乎夸张,但这一节已点出郭襄的来历不凡,日后必有一场好戏可看。从郭襄的例子,可知金庸武侠小说构思之精妙严谨。

  一灯和尚

  一灯大师,与天南一帝段智兴本是一人。大理国的皇帝怎么会皈依三宝,剃度做了和尚?原来有一段伤心的故事。

  这位段皇爷年轻时醉心于名誉地位,他为了夺得天下武功第一,整日习武,少近妇人,连皇后也数日难见一面。被他冷落的妃子中,有一位绝顶聪明而又多情的刘贵妃,她爱好习武,无意中与周伯通亲近,两人有了一段短暂情缘。周伯通被师兄王重阳察觉后一顿责备,便一走了事。哪知刘贵妃已有身孕,生下一个男婴。段皇爷知道后,也不骂她,反而待她更好。不久那个男婴遭人暗算,刘贵妃怀疑段皇爷暗中下了毒手,便求段皇爷医治。段皇爷见那男婴痛苦万状,却无怜悯之心,其原因是他消释不掉人所常有的妒恨,自己的老婆与人私通,已是奇耻大辱,要救那个使他蒙受“绿帽子”耻辱的私生儿,段皇爷武艺纵高,却无如此博大的胸襟,于是他冷漠地看着那男婴惨死。

  这件事,对于女人来说,是极大的痛苦。身为母亲的刘贵妃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儿子在痛苦万状中惨死,她因悲愤而头白,由一个软弱的妃子变成了一个复仇的女人。她后来明白自己的孩子是裘千仞假扮侍卫下的的毒手,但她仍然不肯原谅段皇爷,于是她改名瑛姑,在黑龙潭潜心苦修,终于练成泥鳅功绝技,目的是为了刺段皇爷一刀。

  这事让郭靖知道了,他假扮段皇爷挨了一刀。

  瑛姑苦修十余年,却不知段皇爷在十余年中已发生了脱胎换骨的变化。那个孩子惨死之后,他的内心受到了莫大震动。他为了忏悔自己的罪孽,抛弃荣华富贵,出家为僧,从英武豪迈的南帝一变为眉带愁苦的老僧。

  他心甘情愿受瑛姑一刀,因为他要以自己的痛苦来了却多年的恩怨,因此,段皇爷一变为一灯大师,令人同情,也令人肃然起敬。

  更难能可贵的是,他跳出了私人感情的天地,以博大的胸襟去大彻大悟,从而懂得了“宽恕”这一崇高境界,他的思想已从武学进入了宗教的范畴。

  南帝的一阳指,威力无比,但在《射雕英雄传》中并无具体详尽的描写。金庸只写西毒欧阳锋在神志迷乱中脱口喊出:“段皇爷,我不怕你的一阳指!”他说不怕,其实却是怕得厉害,这正好用侧笔点出南帝在武林中的大宗师地位。

  裘千尺

  嫉妒是人类最难克服的天性之一,而女人的嫉妒往往表现在吃醋方面。比如妻子见自己所爱的丈夫另有所爱,就会暴跳如雷,甚至不顾性命去与他拼个你死我活。这类闹剧在金庸小说出现过不少,《神雕侠侣》中的裘千尺也是这类成功的艺术典型。

  裘千尺是武林高手“铁掌水上飘”裘千仞的妹妹,她从小脾气怪异,与哥哥一言不合就掉头而去,嫁给绝情谷的公孙止。公孙止的武功不及妻子,于是处处受妻子摆布。裘千尺对丈夫要骂就骂,要打就打,随心所欲,根本不把丈夫当人看。公孙止自然受不了,便背着妻子与侍婢柔儿偷情,并想带着柔儿远走高飞,但这一计划未及实现,便被一向对丈夫管束甚严的裘千尺察觉,于是,她便采取了极其恶毒的办法对待丈夫与情敌,让他们每人服下一颗毒丸,然后又拿出解毒药,让公孙止自己决定,给柔儿服下还是自己服下。公孙止是个薄幸的男人,为救自己性命便杀了柔儿。事后,公孙止又恨极裘千尺,骗妻子服下迷药,把裘千尺的手足筋络挑断,抛入深穴。这对夫妻都是狠毒之人,因此想出来的办法一样叫人寒心。

  后来,裘千尺顽强地活在世上,无法走路,十多年来靠爬行苟生。

  为了向丈夫复仇,她居然又练成了绝技。这个因爱生恨的故事过于残酷,因此,吴霭仪女士称公孙止与裘千尺是“恩怨夫妻”,但我总觉得双方无恩可言,只有从嫉妒的膨胀中滋长出来的怨毒与仇恨。

  在这对恶毒的夫妻之间,有两个善良的女子做了无辜的牺牲品。一个是柔儿,另一个是他们的女儿公孙绿萼。

  自然,裘千尺的故事只不过是金庸的虚构,为了取得强烈的艺术效果,未免有些过甚其辞,但是,蕴藏其中的,却是一个万古常新的普遍真理:嫉妒是必须加以克服的恶德,否则,它就会变成一个魔鬼,害人害己害社会。

  雪山飞狐

  胡一刀

  新派武侠小说与旧派武侠小说之间的区别之一,便是倒叙形式的运用。在王度庐、朱贞木的武侠小说中,交代往事往往用“花开两枝,各表一头”的套话,对书中人物过去的经历也总是运用一大段甚至一章的回叙。这种手法虽然可以把事情的来龙去脉交代清楚,但总觉得太煞风景。

  开创新派武侠小说的金庸则不同,他巧妙运用人物对话,通过一问一答,把人物的过去经历全部追溯交代,令读者如身临其境。这办法实在聪明,也实在不易。更令人赞叹的是,有些人物的典型性格,居然也能在对话中塑造得光彩夺目。其中写得最成功的便是《雪山飞狐》中的胡一刀。

  胡一刀的故事是通过几个人物轮流倒叙的。胡一刀初次亮相,是用一枚金钱镖打倒十几个壮士。范帮主虽然学过三十六道大穴的解穴法,却对此一筹莫展。还是胡一刀再次打出十几枚铜钱,才为那些壮士解开了穴道。由此可见,胡一刀的武艺惊人之极。

  胡一刀夫妇的外貌,也由宝树和尚(阎基)倒叙出来。他初见胡一刀吓了一跳。胡一刀有一张黑漆脸皮,满腮浓须,头发蓬松松,生相凶恶之极,而他那个娘子却是艳丽的美人。用阎基的话说:

  这对夫妻是张飞娶了貂蝉。但胡夫人不仅敬重丈夫,爱慕丈夫,而且还是女中丈夫,她在胡一刀与苗人凤交手之际,看出了对方的破绽。难怪苗人凤见到胡一刀夫人之后,在自己漂亮的妻子南兰面前要夸奖不已。

  胡一刀与苗人凤的交锋,也是金庸写武打最为精彩的场面之一。比武的经过是通过宝树与苗人凤女儿苗若兰分别倒叙的。一个用刀,硬劈狠斩;一个使剑,轻灵变幻;打了四天,居然不分高低,而且越打越默契,越打越是惺惺惜惺惺。田归农见苗人凤有落败之势,暗中用弹弓偷袭,却被苗人凤一剑拨开,又上去把田归农的弹弓一折两截;而胡一刀听说商剑鸣要与苗人凤比武,就在夜里换了四五匹马来回跑了三百里,用苗家剑法取了商剑鸣的首级来送给苗人凤。后来田归农与范帮主见胡、苗二人不分胜负,在夜里派人去扰乱,想使胡一刀睡不好,苗人凤当即将田、范二人痛斥一顿:“不要脸!算什么男子汉!都给我滚开!”这场生死之搏原来可以化敌为友的,但因小人用计,致使胡一刀死于非命,而胡夫人因为敬重苗人凤的为人,居然违背了丈夫的重托,也殉情而死,临终前把儿子胡斐托付给苗人凤。这场面悲壮之极,也感人之极。

  胡一刀虽然死于苗人凤之前,但个豪迈的男子汉居然能得到美艳女子的垂青,又生了一个了不起的儿子。一个人能做到胡一刀这样也死而无憾了。

  苗人凤

  苗人凤这个人物很值得一写,因为他的故事给世人诸多回味。

  自古英雄爱美人,这话并不错。刘邦娶戚夫人,李隆基迷杨贵妃,曹操为了一个邹氏兵败宛城,长子曹昂、爱将典韦死于敌手。历代英雄无不见美人而折腰,但美人是否真心爱慕英雄,这就很难说了。比如《飞狐外传》中那个苗人凤,打遍天下无敌手,称得上是武林英豪,但他娶了美人儿南兰,却不知如何爱惜她、欣赏她,结果让田归农乘虚而入,南兰弃苗大侠而走,这便是美人不爱英雄的典型一例。当然我还可以举出阎婆惜背叛宋江的例子作旁证。

  苗人凤为南兰所弃,这恐怕不是他对南兰用情不专,而是由他性格上的弱点所决定的。苗大侠是个沉默寡言、性格内向的男子汉,他既没有英俊的外貌,更缺少一种女人喜欢的倜傥风流的个性。在感情世界中,苗人凤属于粗线条的,他对南兰不知道如何体贴,正如他对付敌手,只知在武艺上一试高低,而少了一点机智与谋略。苗人凤也许可以公平地打赢胡一刀,但在小人偷袭中却几次受挫。比如他误中蒋

  调侯的“绝门毒针”,又比如他中了刘鹤奸计,被信中的毒药差点害成瞎子。由此可见,苗人凤纵然武功卓绝,却并无防人的应变之术,因此他成为悲剧中的主角,也就势所难免从苗人凤的故事中还可悟到:一个人名气越大,处世越危险。苗人凤被各路武林高手视为攻击目标,就因为他有一个“打遍天下无敌手”的称号。人往往为盛名所累,为盛名所害,古往今来,莫不如此。大概因为“树大招风”的缘故,许多聪明的武林高手,都不得不隐姓埋名,不露锋芒,这或许说是一种老练的处世艺术了。

  凤最让人钦佩的是两点:一是他襟怀坦荡,行事光明磊落,所作所为都具备一个大丈夫的气度。比如他明明见爱妻南兰为田归农所夺,他可以杀死田归农,却不动手,他不想用武功让南兰伤心。又叫他与胡斐一见如故,把自己的女儿托给对方,说明他有过人的胆识。第二,苗人凤是个好父亲,他失妻之后,把全部感情倾注在女儿身上,尽管身受重伤,危在旦夕,还怕惊醒爱女。这份深沉的父爱之情,令人感之叹之。

  

  田归农

  吴霭仪女士在《金庸笔下的男子》中没有把田归农列入。我倒以为此人很值得一写。

  关于李自成之死,有五种不同说法。金庸取的是《澧州志》的记载,认为李自成兵败后逃到夹山出家为僧。这一记载至今未有定论,但小说家尽可以借题发挥。

  《雪山飞狐》便是金庸的想象:据说李自成手下有胡、苗、范、田四名卫士。李闯王被困九宫山,苗、范、田三卫士突围求援,胡卫士留下保卫闯王。后来闯王被害,那个胡卫士又将闯王首级献给吴三桂,于是当了大官。苗、范、田三个卫士联手,欲杀吴三桂,结果又被胡卫士撞见。

  胡、苗、范、田四个卫士本来情同手足,苗、田、范三人见义兄不义,便将他杀了。胡卫士临死之时只说出了“可惜大事未成”几个字。

  事实的真相当然不是如此。李自成出家做了和尚,胡卫士为了蒙骗朝廷,宁可背上不义之名,用另一个人的头颅当成李自成首级去献给吴三桂。他假意在吴三桂手下当差,其实是离间清廷与吴三桂的关系,挑动他们火并,他说的“可惜大事未成”,即指这件“大事”。

  关于李自成的故事,小说家写得很多,影响最大的便是姚雪垠写的《李自成》。经查考,李闯王的部属中未见胡、苗、范三人的记载,倒有一个忠厚的儒将叫田见秀。如果推想成立,田归农即是田见秀的后代。金庸喜欢推倒“老子英雄儿好汉”的结论,忠良之后却成了奸佞之徒。田归农的所作所为,也可说是金庸理论的一个实例。

  田归农是个相貌英俊、谈吐风雅的中年男子,他还有低声下气、柔言蜜语讨女人欢喜的本事,结果把苗人凤的妻子南兰诱骗到手。《飞狐外传》中写商家堡一场戏中,南兰与田归农神态亲密,似是一对恩爱伉俪。

  后来苗人凤突然现身,欲置田归农于死地,但因为南兰情之所钟不是丈夫,才使苗人凤心头一颤,满怀无限痛苦与嫉妒之情匆匆离去。

  俗话说“朋友妻,不可欺”。苗人凤不解人意,不会与妻子调情,南兰投入田归农怀中,也许自有女人的苦衷。或者田归农也有可谅之处,但他的形象总不够高大。在《雪山飞狐》中,田归农偷袭胡一刀,用计暗害两个大侠,更是彻头彻尾地暴露出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无耻小人。

  原来田归农爱南兰,不是爱她的美貌与柔情,而是想夺取藏宝之图。

  南兰与他相处日久,终于察觉他的野心,她在悔恨中死去,临终前把藏宝之图还给了丈夫。田归农知道了这一切,他才发觉自己彻底失败,他要苗人凤杀了自己,苗人凤笑道:“我何必杀你,一个人活着,就未必比死了的人快活..这张地图在你身边这么多年,你始终不知,却又亲手交给我。我何必杀你?让你懊恼一辈子,那不是强得多么?”

  苗人凤一走,田归农长叹一声:“兰啊兰,你为我失足,我为你失足!”

  说罢,便自尽了。

  其实,田归农的失足与南兰的失足大不相同。南兰为爱情而失足,而田归农却掉入了贪欲的陷阱。南兰虽然爱他一时,最终还是回到了粗莽的丈夫身边, 田归农获悉此情, 岂能不死在绝望之中?

  

  飞狐外传

  胡斐

  《雪山飞狐》《飞狐外传》的相继问世,使新派武侠小说走上了一条光辉夺目的道路。其书中主角胡斐这一形象的诞生,不是陈家洛、袁承志所能比拟的。

  金庸擅长写小孩,比如韦小宝,又比如段誉,都写得呼之欲出,但我最喜欢的还是胡斐。

  胡斐是个顽皮而机灵的乡下小子,他不像袁承志那么懂事拘谨,也不像韦小宝那样刁滑有趣。他天性纯朴而倔强,从小善恶分明,极富侠义精神。他的起点颇低,几乎没有什么武功,但天生不怕吃苦,好打抱不平。

  由于历经磨难,吃尽苦头,便令读者大生好感。在“商家堡恶战”一场戏中,他的所作所为,足以令人刮目相看。他屡次受挫,明写胡斐经验不足,暗写他心地善良,不知世情险恶难测。金庸还写活了一个程灵素,以其聪睿来补胡斐的诚实,这一对比手法,功力不弱。

  到了《雪山飞狐》中,长大成人胡斐少了一点调皮,也就少了一点趣味;多了一点江湖经验,也就多了一点世故,幸亏他善心未泯,终究是个好人。

  《雪山飞狐》写在《飞狐外传》之前,想来金庸也对这乡下小子大感兴趣,于是就补写《飞狐外传》,描写胡斐的少年生活。不料这一补写,反而把个少年英雄写活了,也显示了金庸独特的艺术风格。

  我是从读《雪山飞狐》《飞狐外传》起爱上金庸小说的,其结构和语言,都堪为武侠小说之精品。倪匡兄将《飞狐外传》排名金庸小说第十一位,我以为有欠公正;他认为胡斐这一形象写得很不成功,我也不能赞同。胡斐这一形象当然有欠缺,就是他莫名其妙地爱上袁紫衣,但自古以来爱情往往是盲目的,很难从理论上给予解释。

  有人问金庸:“你最喜欢自己哪一部作品?”金庸表示很难回答,但又补充说:“其中也许只有《雪山飞狐》一部,是在结构上比较花了点心思的..有点一气呵成的味道。”

  程灵素

  金庸笔下的女主角,几乎个个月貌花容,或妖艳妩媚,或明丽端秀,《飞狐外传》中的程灵素却是例外。

  程灵素在貌不出众,身材矮小,双肩如削,头发稀疏,肌肤枯黄,脸有菜色;小小年纪,不见一点青春气息。唯一引人注目的是她有一对墨黑如漆、精光四射的眸子,这大概是练武之后的奇迹。

  但这个丑女子的心灵却美得动人。胡斐初见她时,她只是一个瘦弱的村女。胡斐向她问路,她却让胡斐为她浇花担粪,看似不近人情,其实却显出她的心机。正因胡斐厚道,终于让程灵素暗暗爱上了他。她爱得坚贞,处处帮胡斐大忙:布局使师兄妹和解,又巧手治好苗人风的眼睛,在掌门会上大显身手,舍身救了胡斐。这一路读来,谁不对这个貌不出众的女子大为赞叹与佩服!

  可惜丑女子的命运比女强人更不如,胡斐受尽她的恩惠,只是对她感激不尽,却从未对她有一丝爱意。程灵素眼睁睁看着胡斐苦恋袁紫衣,心中痛苦万状,表面上还要声色不露。更难能可贵的是,她至死没有怨恨胡斐,临终前为了不让胡斐内疚,居然找了一个理由,让心上人在世上快活。这种痴情女子的心态,岂不让人叹为观止!

  程灵素的武艺不能算第一流,但她精通药草,既是个下毒的行家,又是个治病的高手。她的名字灵素,正是取自《灵枢》与《素问》两本中医学经典。看她给苗人凤治眼中之毒,冷静自若,顷刻之间妙手回春。她的智商极高,又能临危不惧,急中生智,连胡斐也不得不夸她:“这位灵姑娘的聪明才智,胜我十倍!”

  不知读者可曾注意,程灵素也有容光焕发的一现。当胡斐说她是好人时,她一笑之下,犹如春花初绽,枯黄的脸上也显出红晕。可见爱情能使人变美。

  在爱情长河中,心地善良而有思想和程灵素,只是一个旁观者。她的感情结局,大可令世人去回味,去思索。

  马春花

  马春花本是个寻常女人。她父亲马行空是飞马镖局的总镖头。马行空号称“百胜神拳”,其实在一部《飞狐外传》中,马镖头的武功只能列入中下之流。马行空带了女儿与徒弟徐铮护送三十万两银子,在途中遇到阎基劫镖,于是引出一个波澜曲折的故事。在这个故事中,马行空没有起多少作用,戏剧性的人物却是他的女儿马春花。

  马行空本来想把女儿配给徒弟徐铮为妻。马春花对性格厚道的师兄原有好感,但商家堡的一场恶战,引起了她感情的变化。她先是认识了英俊少年商宝震,就不把徐铮放在眼中;后来又被权倾天下、富甲万户的福公子所勾引,为他生下两个儿子。福公子离她而去,马春花只得有孕之身当了徐铮的老婆。这个故事的高潮还在后头。马行空死后,徐铮带了马春花再次当保镖,他们只保了几千两银子,居然在途中遇到各大高手袭击,其目的并不是银子,而是夺取马春花和她的两个儿子。

  原来福公子回京之后,无聊中想起那艳遇。他玩够了宫廷女子,突然心血为潮,又想起那个有点武功又有点野性的马春花来。他一声令下,派出几十名武林高手,要把马春花带回宫中去重温鸳梦。结果,商宝震杀死了徐铮,马春花又杀死了商宝震,她又心甘情愿地到福公子府中去充当情妇的角色,最终死于相国夫人之手。

  马春花的悲剧,是由她的无知自酿的。她本是民间女子,因为生得颇有姿色,稍稍开了眼界,就先爱上了面目英俊的商宝震,但福公子一出场,商宝震就在她心目中失去了吸引力。福公子不仅相貌堂堂,而且气派非凡。大凡一个女人有了虚荣心,就抵制不了富贵与权势的引诱,当然福公子还有玩弄女人的经验与技巧,一个单纯的镖局女流,怎能不落圈套!

  马春花除了无知之外,还是一个情种。她对胡斐说过,她与福公子是一见钟情,而且至死没有想到自己只是达官贵人的消闲玩物,她把自己的悲剧归为前生冤孽。

  由马春花还可想到那个南兰。她们都不爱厚道的丈夫,一个嫌徐铮粗莽,一个怪苗人凤不解人意。她们都需要一个欣赏自己的男人,如遇到一个有细腻感情的男人,她们都可以为了爱情而献身,不惜抛弃一切。这两个女子的经历,或许对今天的男人有一点启示,那就是在寻找对象之前,先要衡量一下自己有没有征服女人的魅力,万万不可一见美貌女子就匆匆求婚, 即使“ 生米成了熟饭” , 也难保她红杏不出墙。

  

  侠客行

  石中坚

  中国有句俗话叫“歪打正着”,《侠客行》中的石中坚的一生,便是对这句话最好的解释。

  石中坚是石清与闵柔的儿子,因为石清不爱梅芳姑,梅芳姑便因爱生恨,把他掳去收养。石中坚长在荒山野岭之中,到十二三岁,既不识字,更不知世事,只知道自己的名字叫“狗杂种”。这样一个小孩子,后来被牵连到凶杀迭起的武林纠纷之中,是因为捡了一个烧饼,那个烧饼中正好藏有玄铁令,于是他差点成为各派高手攻击的目标。他被摩天居士谢烟客骗上摩天岭后,又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谢烟客因为发过重誓,怕他提出要求,就让他学大悲老人的绝世武功,并故意引他走火入魔,让他练内功练得岔气而送命。不料,因为他的弟弟石中玉当上了长乐帮帮主,结果他被长乐帮救了,并把他当作帮主来供奉。期间石中坚死过一次,因为贝大夫为了保全自己性命,将错就错,出手相救;后来展飞因妻子被石中玉强奸,便想结果他性命,不料这一掌正好打在他的“膻中穴”上,让他内息龙虎交会,逼他吐出毒血,这歪打误撞,反而让石中坚练成了一门亘古未有的古怪武功。

  这些描写不算太稀奇,好戏还在后头。当许多武林高手被逼上侠客岛之后,这才明白侠客岛石壁上有一门绝世武功,但这古诗图解令众人疑惑不解。白自在、温仁厚、天虚道人、丁不四以及龙、木两位岛主都精娴武术,却苦思良久而不知如何破谜。这个谜底居然叫目不识丁的石中坚给破译了,石中坚终于成为武林第一高手。

  这种“歪打正着”的故事,多少有点令人难以相信。但因为是故事,读起来却叫人感到扑朔迷离。细细一想,金庸对石中坚的安排也合乎读者的愿望,因为只有像石中坚这样一个天性厚道的人,才配得上做一个真正的大英雄。

  石中坚身上最可贵的品行是淳朴、善良与勇敢无畏。他见大悲老人被三人围攻,便不顾知身安危,挺身而出。长乐帮的米香主连劈三十二刀,把石中坚的头发削得不成模样,石中坚居然为维护大悲老人的安危,在刀风中一动不动,这种勇气令人可敬可叹。谢烟客对他的凶残,他反而以善心去理解。闵柔因为送了他一锭银子,他就想报恩。后来与谢烟客在路上吃饭,他把银子全部给了对方。这种极其可贵的品质,正说明了石中坚尽管没有受过良好的文明教育,但他的本性是:不贪财,无私心,处处想到他人。尤其在那个尔虞我诈的世俗社会中,石中坚确实是一块纯朴的好玉。

  他无意之中洞悉了武功秘籍,这仿佛体现了老

  子“无为而治”的思想。再进一步去研究,“无心插柳柳成荫”的奇妙结局绝非只发生在武林之中,机缘可以造就意想不到的结果,这恐怕也合乎唯物辩证法的观点。

  谢烟客

  摩天居士谢烟客的戏并不多,但他却是《侠客行》中必不可少的穿线人物。

  他容貌清癯,脸上隐隐有一股青气。他出场时见各派武林高手在争夺一枚玄铁令。金刀寨寨主安奉日的武艺不能说不高,雪山派弟子更是众志成城,再加上使黑白双剑的石清、闵柔夫妇,这些武林高手在谢烟客面前比武,好像是小孩子玩游戏。他一出手,就收了一把金刀与七柄长剑。

  石清夫妇的双剑虽未被夺去,但虎口发麻,长剑几乎脱手。这一场面,足以显出摩天居士的武功盖世。

  谢烟客当年将三枚玄铁令分赠三位有恩于他的朋友,并发一重誓,无论谁得了玄铁令,都可求他去做一件事。因为谢烟客是个武艺高强又言而有信的枭雄,引起江湖上人人都想得到玄铁令,不料这玄铁令却偶然为目不识丁的少年石中坚得到。谢烟客怕他受人挟持,于是把他带上摩天岭。石中坚的离奇故事便由此拉开了惊心动魄的序幕。

  平心而论,谢烟客绝对不是仁厚的君子。他脾气古怪,性子暴躁,手段凶狠。他自称不是好人,也不承认自己是坏人。

  他喜欢玩一点小花招,比如冒充石清夫妇夺回双剑,让雪山派与黑白双剑结仇;又冒充白自在杀人,嫁祸与雪山派。其实谢烟客是自作聪明而毫无见识,他考虑问题往往失之偏颇。他几次想难倒石中坚,结果自己反而被对方难倒。后来石中坚托他管教石中玉,他无法拒绝,只有认命。有趣的是谢烟客明明自己输了,还要安慰自己,用“幸亏”的字眼来自我安慰,足见其智力之低。

  谢烟客的可爱之处,是他极重承诺。比如他发了誓,就一定要去办。

  这一方面是他自恃名气,看重江湖上的“信义”二字;另一方面他相信天命,他收下石中玉便是一例。谢烟客在与石中坚相处之时,多少也受到了一种善心的诱导。他处处想作弄石中坚,其结果是让他自惭不已。后来他遇见石中玉,以为是石中坚,他脸上有了喜色,可见他表面上凶狠,内心还是懂得好坏的。他之所以对世情看得十分冷酷,是因为自己曾教了一个徒弟,那孽徒害得他好苦,那段经历养成了他的暴戾之气。

  一生行事任己好恶的谢烟客,虽然武艺极高,但一辈子都在提心吊胆过日子。他怕石中坚让他自断手臂,又怕石中坚要他去天涯海角找石中坚的妈妈与阿黄。这些联想都令人好笑之极。

  我想,金庸可能想告诉世人一个道理:一个人一旦背上了十字架,无论做什么都不可能随心所欲;有人入了情魔,有人掉入了名利的陷阱。

  谢烟客只为一个然诺,日子就过得很不自在了。

  梅芳姑

  金庸小说中塑造了许多痴情女子的形象,《侠客行》中的梅芳姑便是令人感到别开生面的一位。

  女人的痴情,一类是温情脉脉,坚贞不渝,一旦不能得到对方的爱,也就非常宽容地谅解他,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感情去成全对方,让他快乐;另一类则为了爱一男人,感情浓烈到不顾一切,爱到极处反成恨,得不到对方就把对方视为仇敌,破坏他的前程,下定与他玉石俱焚的决心。

  梅芳姑的所作所为,与这两类痴情女子都有一点差别。

  梅芳姑出身于武术世家,父亲丁不四有一套希奇古怪的武功,母亲梅文馨又继承了家传的颇为厉害的“梅花拳”。梅芳姑不仅武艺甚高,而且会做诗填词,精于女红,又是一个天生美人。她看上石清,以为石清定会被她所吸引,但石清偏偏不爱她,却爱上了一个各方面都不如她的闵柔。梅芳姑一气之下,自毁容貌,又将石清与闵柔所生的双胞胎中的一个掳走。以后,变成丑女子的梅芳姑形影相弔地居住在荒山野岭之中,把自己的爱化作强烈的恨,把石清的儿子叫做“狗杂种”,一味冷落和折磨一颗童心。她不许他求人,说人家心里想给的,不求也可以得到;人家不想给的,就不要去求人家。这其实正是梅芳姑发泄自己对石清的一腔怨愤。可怜石清的儿子十一二岁,对世事还一窍不通,却为父亲忍受了种种非人的迫害与辱骂。

  从本性去探索,梅芳姑并不是很凶残的女人。她虽然掳走了石清的儿子,但并没有杀害他,只是送去一具血肉模糊的童尸欺骗石清夫妇,让他们好伤心。她因为爱石清,几十年守身如玉,自己折磨自己,一旦听石清亲口说出“我和你在一起,自惭形秽,配不上你”,就决定自尽。因为一个在爱的幻想中构筑空中楼阁的女子,一朝梦醒便无所寄托,死了岂非比活着好?

  梅芳姑之死,论情论理,石清都不必负任何责任,因为爱的发生可能是单方面的,而爱的完成却须由双方共同合作。梅芳姑当然是一个有个性、有爱的欲望的女人,可惜她热得不是地方,强加于人,爱得人家危机四伏。这种单相思的痴情方式,很不浪漫,只能落得一个可怜可笑的下场。

  不过,梅芳姑的爱情悲剧至少可以告诉我们:一厢情愿的爱情只是苦了自己,天下的多情男女应以梅芳姑为戒。第二,石清的选择并没有错,一个成功的男人找一个温柔的女子。反而过得惬意之极,倘若他真的与强过自己的梅芳姑配对成双,他们之间真会合得来吗?我至今对此持怀疑的态度。

  闵柔

  闵柔这个人物,在《侠客行》中并非十分重要,但金庸在此书《后记》中写道:“我所想写的主要是石清夫妇爱怜儿子的感情,所以石破天和石中玉相貌相似,并不是重心之所在。”如果作者的意图在书中得到体现,那么闵柔的母爱很值得探讨一番。

  《侠客行》的故事是以一对孪生兄弟的经历为线索展开的。石中坚被梅芳姑掳走之后,吃尽苦头,后来巧得玄铁令,又被推上长乐帮帮主的位子。他由于兄弟石中玉做尽坏事,替石中玉背上黑锅,几涉险境。最后真相大白,石中坚成了一代大侠,石中玉却跟了谢烟客去经受磨练。

  这个故事似乎告诉我们:从小得不到父母之爱的石中坚,能在恶劣环境中摔打磨练出淳朴善良高尚的品行;而为父母所宠爱的石中玉却变成一个劣迹斑斑的浪子。两相对照,可见优裕的家庭条件与父母宠爱,其结果往往适得其反,而造成愿望与现实背道而驰的责任,主要应由其母闵柔来承担。

  闵柔是个天性温存外貌美丽的女子。石清与她是同门师兄妹,一刚一柔,一个是丰神俊朗的美男子,一个是文雅清秀的贤妇人,配在一起,无论是武艺还是性格,都组合得天衣无缝。她说话轻声轻气,态度谦和斯文,性格温淑可亲,即使在刀戈相见的生死搏杀之际,仍不减平时温雅娴静的风度。最难得的是,她处处尊重丈夫的意见,又扑出心来爱自己的儿子,是女侠中标准的贤妻良母。她对石中玉爱之甚深,因为她生下的一对双胞胎,被人抢走一个,剩下一个,自然要加倍宠爱了,但这种宠爱,却滋长了石中玉的顽劣与不诚实。石清夫妇不得已,才把儿子交给雪山派去管教,哪知闹出事端。对于这一切,闵柔还是以深沉的母爱去庇护儿子的种种劣行。当石破天求谢烟客把石中玉带去管教,闵柔内心实在舍不得。可见母爱的宽容与执著本是只论情而不讲理的。

  石中玉身上的奸诈浮滑,一方面固然与其天性有关,另一方面却是后天环境造成的。这一点作为父亲的石清早有足够的认识,他对妻子说:

  “师妹,玉儿为什么会变成这等模样?..你对玉儿本已太好,自从坚儿给人害死,你对玉儿更是千依百顺,我见他小小年纪,已是顽劣异常,碍着你在眼前,我实在难以管教,这才硬着心肠送他上凌霄城。岂知他本性太坏,反而累我夫妇无面目见雪山派诸君。谢先生的心计胜过玉儿,手段胜过玉儿,以毒攻毒,多半有救。”我以为石清这番话说得不错,可惜闵柔听了还是流泪躭心,躭心从小娇生惯养的儿子,怎会煮饭烧菜,怎会..

  这种爱岂不是害吗?

  史小翠

  一个狂妄自大的男人,配上一个刚烈无比的女子,倘若他们学的又是同道,其婚后生活决计不会平淡无奇。白自在与史小翠的戏剧性故事,太令人叹息、发笑。

  史小翠年轻时美貌如花,武林中青年子弟大有为之倾心者。但史家父母看中了白自在的名望与武功,便把女儿嫁到凌霄城。小翠因为丈夫傲慢自大,心中不大喜欢,尤其是婚后两人谈论武功,数言不合便动手试招,小翠不敌丈夫。白自在武学上有过人之处,但对女人的心理一窍不通,一招得手便自吹自擂,引得妻子越发反感。小翠未嫁时,丁不四也曾追求过她,她就当着丈夫的面埋怨父母,说是当年如嫁了丁不四,决计不会有无穷的苦恼。为了气气丈夫,她还故意将自己爱慕丁不四的感情添油加醋地夸张,气得白自在妒火如焚。婚后第二年,史小翠生下白万剑,总算太太平平过了几十年平静生活。

  石清夫妇把逆子石中玉送到雪山派那里学武,石中玉想强奸史小翠的孙女阿绣,阿绣投崖自尽。白自在性格本来暴躁,一怒之下,打了妻子一记耳光。史小翠这口气怎忍得下,出了凌霄城,无意中救了孙女阿绣。她本来只想离家一段时间,气气丈夫,不料途中遇到丁不四,说起别情,丁不四为了史小翠,至今未娶,苦苦求小翠到他所居的碧螺山上去盘桓数日,还说只要他的心上人双足沾到碧螺山上一点绿泥,死也甘心。他见史小翠不去,又用武力苦苦相缠,幸亏石破天解围。

  后来,丁不四上凌霄城,捏造谎言,说史小翠曾到过碧螺山。白自在顿时醋性大发。便动起手来,丁不四受伤下山。白自在自觉男人的自尊心受到莫大伤害,怨气攻心,居然成了疯子。

  这些事当然怪不得史小翠。她后来返家,得知丈夫发疯,心中也好生难过,并把自己未去碧螺山的事一一说明。白自在后来点了史小翠几处大穴,也是为了自己去侠客岛,不让小翠去冒险。这对夫妻又吵又闹,各不相让,其实骨子里还是挺恩爱的。

  史小翠这个女人最有趣的是死也不服丈夫。她授艺给石破天,让他与儿子白万剑比武,其实是为了争面子,用她的刀法去胜丈夫的剑法。还有她出口粗俗,骂起人来比鲁莽男子还要俗不可听,叫人又好气又好笑。

  她粗中有细之处是,只有她才真正了解丈夫,她让石破天用内功打败白自在,就是用心药治心病。这便应了一句老话:“知夫莫如妻。”

  

  石中玉

  在旧武侠小说中,常常有一些官宦子弟仗着权势玩弄良家妇女。《三侠五义》中的花花太岁严奇便是一个典型。严奇在京城内无恶不作,强抢民女,占为已有。一来是他仗了自己是威烈侯葛登云的外甥,二来是他学了点三脚猫的武功,又雇了几十个彪形大汉当保镖,也就可以横行一时。

  到了新派武侠小说崛起,严奇这类脓包人物就无戏可唱了。金庸、古龙的小说不以忠奸为主线来构成故事中的正反面主角。新派武侠小说家着重写江湖上的帮派之争、夺宝之争,而书中的武林高手根本不买官府的帐。一个富家公子想横行不法,只怕不是对手。于是金庸便塑造了另一种花花公子来。《侠客行》中的石中玉,便属这类典型的代表人物。

  石中玉身上的劣性比严奇有过之而无不及。他天生好色,嫖妓逼奸,无恶不作,这当然只是表面现象,其内心的奸诈浮滑与不诚实,都可令人发指。他虽然没有严奇的权势,但他仗着父母石清与闵柔在江湖上的名声,一样可以在外作威作福。他最卑鄙的是居然要强奸年幼的小师妹,致使师妹跳入万丈深渊,又让师父为此断了一条手臂。

  这种行为连禽兽也不如。

  与严奇这类花花公子相比,石中玉身上有更可怕的诱惑性。他相貌不差而口齿伶俐,他的拿手好戏是用花言巧语来讨女人欢喜。那个丁当姑娘明明知道他有许多情人,依旧爱得他发狂。这类油头滑脑的男人能骗女人上钩,在大千世界中也算不上什么希奇事,因为有些女人一旦钟情于她心目中的男子,见了陷阱也会毫不犹豫地去跳的。那个丁当姑娘后来错把石中坚当作石中玉,就恨他太老实、太厚道,没有嘴巴上的花功。她对石破天说:“你倘若真是个骗子,说不定我反而会喜欢。”由此可见,石中玉的恶行有市场可推销,一半也是那些女人自愿作他玩物的结果。

  我讨厌石中玉这类无行的浪子,是憎其丧失了一个人最基本的道德观念。他见谢烟客与长乐帮为了自己要火并,心中暗暗高兴,恨不得他们同归于尽,自己便可溜之大吉。他与石中坚虽为双胞胎,但两人的品行相差何其远也!金庸为了追求对比的艺术效果,才塑造出一君子一小人这一对孪生兄弟来。

  在《侠客行》中,石中玉亮相甚少。他的种种恶行的暴露,一是通过王万仞的含愤控诉,二是通过展飞的杀石破天,还有便是丁当姑娘的自述与回忆,由此可见,武侠小说写人写事,也极讲究调动各种艺术手段。

  如果我们读金庸小说只讲娱乐性,恐怕便辜负了作者创作的一番苦心。

  

  鹿鼎记

  韦小宝

  在金庸的笔下,韦小宝是个最有争议的人物。

  倪匡兄曾为这个小家伙舌战“群儒”,为他做辩护律师。据说,不喜欢韦小宝者,举出三条理由:一是他用下三滥的手段对付他人,比如用石灰撒在对方的眼睛里;二是他好赌,赌的手法中又用了骗术;三是他先后有七个老婆,比段正淳还风流。这三条理由,倪匡兄一一加以驳斥。看来倪匡与金庸一样,十分偏爱这个小家伙。

  我的看法,韦小宝确是金庸笔下最成功的艺术典型之一。他的机智、精灵、调皮、世故与无赖功夫,使他脱颖而出,独具个性。韦小宝是个见过大世面的顽童,他几乎不懂武术,却凭着三分机智和七分运气,做出了一番虽不辉煌却令人叹为观止的事业,以致他的名字至今还在香港大出风头,不少年轻人视他为流氓英雄。

  但我却不喜欢交韦小宝这样的朋友。因为他小小年纪,就在那个环境中沾染了油滑、虚伪、好用权术、善于作弊的种种恶习。韦小宝做起坏事来无所顾忌,他的所作所为,透现出人性中的自私与邪恶。这一艺术形象的优点,就是淋漓尽致地撕下了人类的假面具,很真实地写出了人的欲念。他尽管良心不算太坏,但这些叫人头疼的毛病,是让人感到很难与他成为知交的,至少我不愿意。

  我不喜欢韦小宝,还因为他是康熙的朋友。我一向对皇帝没有好印象,吴霭仪女士评曰:“康熙是经过美化的君主,韦小宝是个经过美化的小人。”我颇赞同。

  单就艺术典型而言,韦小宝确是不可多得。他的语言极有特色,关于他的故事也跌宕起伏,扣人心弦。韦小宝以他过人的急智,绝处逢生,化险为夷,读来颇为好看。他的恶作剧也是异想天开,只有像他那样刁钻古怪的头脑,才敢于在戒备森严的皇宫中走钢丝,这点恐怕不喜欢他的人也只能佩服他。

  韦小宝实在是个有趣的小人。

  双儿

  《碧血剑》 iis7站长之家中的韦小宝,艳福非浅,前后有七位女友。阿珂美艳,曾柔温柔,苏荃妖娆,建宁公主刁蛮,沐剑屏稚气,方怡则工于心计,这六个女人虽然个个漂亮,却不可爱,写法上多半有一点漫画化。真正令人爱怜的,却是那个小丫头双儿。

  双儿姓甚名谁,书中没有交代。只知她祖籍江南,父母被贪官杀掉。

  她原是庄夫人的丫鬟,因为韦小宝杀了庄夫人的仇敌鳌拜,庄夫人就把双儿当作礼品送给自己这位恩公。

  双儿跟了韦小宝,百依百顺,只是在知道韦小宝是清朝大官、为康熙皇帝做事的时候,想起自己那惨遭不幸的父母,才伤心地哭了,但很快又为韦小宝的花言巧语所蒙骗,破涕为笑。这种女人极好摆布,她只讲奉献,不图报答,一不会像方怡那样出卖男人,二不会像建宁公主那样耍脾气。此外,她还有一身好武艺,可以在男人遇到危急之时,充当贴身保镖。

  有这样的女人同行,韦小宝岂不快乐死了!

  但韦小宝却不值得双儿去爱。

  以爱情而言,韦小宝既不如令狐冲正直无邪,也

  比不上杨过深挚专一,甚至不如好色的段正淳对女人有情有义。他与建宁公主、方怡、沐剑屏的爱恋,纯粹是肉欲享受。可悲的是双儿对他的庐山真面目一点也不知道。她只知道自己是一个低人一等的丫鬟,从未认识到女人自身的价值,也从未想到应该为自己而活着。

  在现实生活中,也往往可以找到双儿这种类型的女人,她们或者有出众的外貌,或者有过人的才干,或者有精湛的武技,照理说,她们完全可以掌握自己的命运,但封建观念却使她们甘于奴仆的地位;而女人一旦处于奴仆地位,她们就自以为矮人一等,视自己为男人的附庸。

  先进思想的重大意义,通过双儿所走的道路,又得到一次形象的证明。谁说武侠小说只有娱乐价值而没有认识价值呢!

  海大富

  我把金庸笔下的人物归纳为三类,一类是天上人物,一类是人间人物,还有一类是地下人物。《碧血剑》 iis7站长之家中的海大富,便属于第三类。

  海大富出场时,脸色蜡黄,弓腰曲背,连连咳嗽,说起话来尖声细气,活像个痨病鬼。但江北泰州大盗茅十八出手推他,却被震得跌出数步,全身发烫,如火烧一般,才知这个老太监原来是一流的武林高手。后来,韦小宝捣鬼,在药中做了手脚,海大富瞎了双眼,又因练功受了重伤,躺在床上动弹不得,尽管如此,韦小宝几次想害他性命,却又不敢。

  海大富是个厉害的角色。他武功极高还在其次,最可怕的是深沉阴险与极端冷酷。他明知服侍他的小太监被韦小宝杀死,来历不明的韦小宝假冒了小桂子,居然佯装不知,让这场假戏做下去。他教韦小宝武功,让他与小玄子(康熙)交手,从中找出潜伏在宫中的“神秘杀手”。这种老谋深算的涵养功夫,决非寻常之辈可以比拟。

  倪匡兄誉《碧血剑》 iis7站长之家为“千古第一奇书”,这只能算一家之言。我认为在金庸十五部作品中,《碧血剑》 iis7站长之家的艺术成就绝对比不上《笑傲江湖》,还在《天龙八部》《飞狐外传》之下,但我也承认《碧血剑》 iis7站长之家是一部成功的文学作品,书中的人物形象鲜明而有特色,尤其是对话艺术,完全可以和一些著名的纯文学作品的媲美。

  海大富对茅十八说那段话时,面带微笑,开口“阁下”,闭口“老兄”,但几句话就套出了对方的真话。他说要放茅十八走,但临走之前又废了茅十八一只眼珠子,茅十八走到门口,又被海大富用一块小木块制住了穴位。

  再读海大富夜访慈宁宫,与假太后毛东珠的口舌较量,更显出这个老太监的阴森可怕。他嘴上说:“奴才海大富,给你老人家请安来啦!”

  但语气殊无恭敬之意。他说是要告密,却欲言又止,把盛气凌人的皇太后牵着鼻子走。毛东珠虽非等闲之辈,又自恃皇太后的身分,可是在海大富面前屡次失态,一会儿喘气,一会儿发怒,尽管厉声恶语,却始终遮掩不了她内心的虚弱。而海大富则在恭敬中显出他的成竹在胸,运用他的逻辑推理,句句紧逼,把毛东珠逼到无路可走的地步,最终被迫出手。尽管海大富死在太后的纯钢蛾眉刺之下,但这场恶战的真正胜利者却是海大富,因为他无论在气势上还是谋略上都占尽了上风。

  读海大富的故事,只觉得阴沉恐怖。他活在人间,其灵魂早在阴间,用毒药治病,用化尸粉消尸灭骨,真令人不寒而栗。他说话阴森森的语调使人联想到地狱中的可怕人物。

  作为一个太监,海大富却是值得称道的。他从不擅权,是个极忠实的奴才。顺治帝因为心爱的妃子被害,因情而伤心,去五台山当了和尚。

  海大富忠于主子,才在宫中潜伏下来,为了查明真相,苦练绝世武功,结果受了极重的内伤,他后来与太后对质,完全置个人生命于度外。这种忠心耿耿的太监,在清朝皇宫中倒是罕见。

  海大富的戏并不多,但他与太后较量的一场戏,却是《碧血剑》 iis7站长之家中最为精彩的一幕。比如他明知自己的眼睛是韦小宝弄瞎的,居然不动声色;又比如他早知教康熙武功的是高手,却故意不露自己的武功套数,教韦小宝的武功错漏百出。毛东珠与海大富,两人眼睛一明一盲,但实际上海大富料敌甚明。可惜他机关算尽,居然被一个不懂武功的韦小宝害了性命。倘若他双眼不瞎,那么慈宁宫的生死之搏,死的应该不是海大富而是毛东珠了。

  毛东珠

  毛东珠是清宫中的“神秘女杀手”。

  她出场时,是个不显眼的女人。一个三十多岁的贵妇人,虽然没有倾城之貌,却也端庄而有气度。谁能料想这个太后竟是假的,她的真实身分是神龙教的女教徒。

  让毛东珠与海大富较量,这是旗鼓相当的好戏。海大富阴险古怪,毛东珠冷酷诡秘,他们交手之前的唇枪舌剑,十分精彩,把各自的个性表现得淋漓尽致。尽管毛东珠在计谋上不是海大富的对手,但她出手凶狠,在变招中突然拔刀,也显出这个女人手段不凡。

  毛东珠用“化骨绵掌”杀死了顺治帝的宠妃董鄂妃以及其他皇后妃子,又把真太后禁锁在寝宫的大柜内,让真太后过着非人的生活。为了盗取秘密,毛东珠这个女人什么手段都用得出来。

  清宫本来是一个阴森森的地方。皇子之间的明争暗斗,妃子之间的争宠用计,已经够血腥味了。金庸又编造出一个“神秘女杀手”,让她制造更多的宫廷凶案,这就使人越发感到“人上人”生活的不自由与不安全。尽管毛东珠这个人物纯属子虚乌有,但艺术地构设这样一个神秘人物,应该是对清宫戏的一大发明。

  毛东珠的典型性,在于她的神秘性,而一旦揭去了神秘的外衣,她也就无戏可演。后来写毛东珠与情人幽会,误死宫中,读来令人乏味。

  古人对侠客与刺客是有区别的。侠客不仅武艺高强,而且有高尚的品格,有宽厚仁义之心,有正直无邪之行。刺客则不然,为了达到个某个目的,可以不择手段。毛东珠的所作所为,只能归于刺客之列。她杀害无辜的妃子,多少表现出一种残忍性。她所属的神龙教,也不是一种名派正教。尽管邪教中也有好人,但毛东珠的行为,只能说明她并不是一个善良的女人。金庸杜撰毛东珠是清朝大臣毛文龙的女儿,这是小说家的一种附托。

  清代的后妃悲剧,大概仅次于明代宫妃的惨闻。封建社会越向高级发展,后妃的命运就越不幸,于是终于产生了慈禧那种女强人,这或许是历史发展中必然产生的一种奇特现象。至于毛东珠的厉害与冷酷,与西太后相比,只是小巫见大巫。假冒的太后能一时乱真,毕竟比不上有政治手腕的女人能左右天下。

  陈近南

  金庸小说中有不少悲剧人物,如《天龙八部》中的乔峰,又如《碧血剑》 iis7站长之家中的陈近南。尽管乔峰与陈近南有不少相似之处,比如武功超群,又有组织能力,但造成他们悲剧的原因截然不同。乔峰的悲剧是由客观因素导致的,而陈近南的不幸却是由主观意识决定的。

  天地会创办人兼总舵主陈近南一亮相,就显示了他与众不同的风采。他在月夜中救三位反清义士顾炎武、吕留良、黄宗羲,大有侠士之风。

  后来他出场见茅十八、韦小宝,更是英气逼人。韦小宝一向油滑好说谎,但见了陈近南居然不敢乱说乱动,只能吐露真情,作者以此反衬陈近南的政治家风度远在康熙之上。后来又写陈近南具有远见卓识,收韦小宝为徒,又指挥众弟兄反清,调度有方,显示了一个政治领袖的谋略与目光。

  但陈近南虽然文才武功卓绝,却死在一个鼠目寸光的郑克塽手下。有人深表遗憾,依我看来,这个悲剧是迟早要在陈近南身上发生的。

  吴霭仪女士曾把陈近南与红花会首领陈家洛作过比较,认为陈近南政治能力比陈家洛成熟得多。我以为未必。二陈之弱点极为相近,虽有令人钦佩之处,却都不是真正的政治领袖。陈近南在遭郑克塽偷袭而死之前,就表现出诸多弱点,比如归二侠要进宫杀康熙,陈近南想阻止,又无法把对方说服,结果只能听从韦小宝的馊主意,用掷骰子来碰运气。他说:“古人占卦决疑,我来掷一把骰子,也是一般意思,大家不用争执,就凭天意行事罢。”他后来知道这掷骰子也是做假,居然默认了。又比如陈近南处处顾全大局,这是一个优点,但他往往不能决断,也就是缺少一个政治领袖果断坚决的处事风度。第三,也是陈近南身上最大的弱点,他感情色彩很浓,宁可当屈死的岳飞,也跳不出“愚忠”的阴影。郑成功之子郑径与他关系非同寻常,他就以郑家旧臣的忠君意识来左右自己的行动。郑克塽是个无能小子,陈近南听凭他作威作福,在正义与邪恶之间,他难以分辨是非。为郑克塽所害,完全是由他的性格酿成的。

  由此看来,陈近南纵然极有才干,终究缺少一种独立的人格。他反清是为了复明,说到底是为了“郑家王朝事业”,直至郑克塽本人堕落为清朝爪牙,陈近南还是一往情深地跟着打转转。由他领导的天地会岂能不败在心狠手辣的康熙手下!

  大凡历史上成功的政治领袖,除了他具有组织能力与统帅能力之外,还与他们天生冷酷无情的个性有关。“宁可天下人负我,我不负天下人。”有这种愚忠与善良天性的人,只能演一幕陈近南式的悲剧。

  

  连城决

  狄云

  金庸笔下的主人公,大抵受苦受难极深,历经种种磨难。《侠客行》中的石中坚是如此,《笑傲江湖》中的令狐冲也是如此。但石中坚、令狐冲受人冤枉,历涉险境,还可入目,他们与《连城诀》中的狄云相比,实在是幸运多了。

  狄云是金庸笔下受苦最深、经历最惨的男主角。他本是农家子弟,一个毫无心机的“乡巴佬”,随师父戚长发学艺,既无野心,又不想闯荡江湖。他落入万圭师兄弟设下的圈套之中,只因为他的师妹戚芳有些姿色,万圭看上戚芳,就诬陷狄云强奸万家小妾桃红,以此来离间戚芳与狄云的感情。万圭把狄云送入大牢,用金钱买通县官,用铁链穿了狄云的琵琶骨,这一段遭遇可谓惨不忍睹。后来,狄云无意中穿了恶僧宝象的袍子,又被水笙误当恶人,纵马踹断了他的一条腿。在雪谷中,大侠水岱断了双腿,怕受血刀僧的污辱,恳求狄云杀了自己。狄云被迫下手,又被众人指为杀人凶手,这一段情节也叫人不忍卒读。其实,狄云还未懂事之际,就中了奸计,第一个蒙骗他的人正是他尊敬的师父戚长发。戚长发有意把武功套路教错,让徒弟与女儿戚芳大上其当。

  《连城诀》我读得最苦,苦得我透不过气来。读《连城诀》,让人在悲愤与痛苦中去体味世道的贪婪、欺诈、卑鄙与残酷。

  狄云不仅仅在肉体上受到无情摧残,而且在精神世界上也受到了莫大的创伤,使一个厚道淳朴的好心人面对人世之恶,不知所措,茫然叹息。

  尽管如此,狄云还是始终保持一颗正直善良之心。万圭与他有夺妻之恨,又让他在牢中受尽折磨,但当他看到万圭中毒已深,居然动了善心,留下解药;戚长发一直蒙骗他,他却在关键时刻出手相救。金庸这样写,是让人体味狄云的心地厚道。但金庸又让万圭获救后杀死他深深爱恋的师妹戚芳,又让戚长发刺了他一匕首。这个令人读之不寒而栗的故事似乎说明了这样一个道理:人性皆恶,善心人决无好报。

  当然,故事的结尾是恶人受到惩罚,受尽磨难的狄云走出了混浊的世界,见到了水笙的笑脸相迎。这是一条光明的尾巴,但还是无法让人摆脱“人性皆恶”的阴影。

  金庸写狄云的惨痛遭遇,一方面是因为恶人作弄与陷害,另一方面又是因为偶然因素导致他蒙上“恶人”名声,从而使人共憎之。金庸这样用笔,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但作为一部小说来读,又未免让人的内心太压抑,使读者难以接受如此悲惨的现实。

  雨果的《悲惨世界》中的主人公冉阿让也是受苦受难极深,但他与狄云相比,面对悲惨的现实只是小巫见大巫了。

  东方人的卑鄙与人性的邪恶,在《连城诀》中可谓表现得太淋漓尽致了。

  戚芳

  戚芳和他的师兄狄云一样,本来是个心地善良、毫无处世经验的乡下人。她的不幸源于她父亲戚长发留给她的唯一遗产——稍有姿色。

  读戚芳的故事,既不新鲜,也算不上精彩。一个乡村少女因为稍有姿色,给万圭看上了,万圭用奸计害狄云坐了五年大牢。她始终被蒙在鼓里,还以为万圭一家是好人。她从没想到是万圭陷害自己的师兄,更没想到公公万震山对她父亲戚长发下了毒手。随着岁月流逝,她安下心来准备过一辈子少奶奶的享乐生活。她敬重公公,爱恋丈夫,偶然在回忆往事时触动一点对师兄狄云的淡淡思念,暗中保佑他找到一个好妻子。这是一个平庸女人的处世观。

  戚芳的单纯,一方面缘于她的个性软弱,另一方面也缘于她父亲戚长发善于伪装。戚长发外号“铁锁横江”,意思是“叫人上也上不得,下也下不得”。他处世精明绝顶,满肚子坏水,表面上却伪装得老实厚道。

  纯洁的戚芳一直到“东窗事发”,才明白自己嫁给万圭,狄云坐牢五年,父亲戚长发失踪,都是万家设下的圈套。这一连串令人不可思议的残酷现实活生生地摆在她面前,戚芳不由不茫然若失。照理来说,戚芳在狄云出手相救之时,应该从噩梦中惊醒,离开罪恶的万府,但戚芳没有醒悟,她把夹墙中的万圭救了出来,结果却死在丈夫的利刃之下。

  戚芳的悲剧,暴露了女人天性上的弱点。戚芳嫁给万圭之后,就一直想做一个贤妻良母。丈夫中毒之后,她心神不宁,朝夕躭忧。为救万圭,她费神尽力。后来,万圭的师弟吴坎贪恋她的美色,以解药敲诈她,求一时之欢。戚芳毫不犹豫加以拒绝。当她在床底下无意中偷听了丈夫与公公的奸计,她居然撇不下夫妻之情,还出手相救丈夫。她一度犹豫不决,不愿随狄云离开万府,还因为她牵挂自己心爱的女儿。这一切都说明,戚芳被母亲与妻子的双重责任蒙住了眼睛。女人的本性让她分不清善与恶、是与非,最终害了自己性命。

  戚芳是诱发狄云悲剧的直接因素,这责任当然不应该由她个人来承担,但读她的故事,总觉得她欠狄云太多。故事的结局让狄云去抚养她的女儿“空心菜”。这对戚芳来说,足以使她安心长眠;但对狄云来说,他又怎样照料这个恋人之女又是仇人之女的孩子呢?我想,他一定会好好照料她长大的。男人的宽容大度与博大胸襟,确实不是女人所能比肩的。

  丁典

  狄云的师父是个戚长发,但真正教他认识人生的老师却是丁典。

  丁典出身武术世家。他是一个血性汉子,武艺虽不高,却爱打抱不平。后来闯荡江湖,偶然中发现武林高手梅念笙被他的三个徒弟合力围攻。梅念笙感激丁典的出手相救,临死前把绝世武功“神照功”传给了丁典。丁典年轻时勇武有余,心计不足。他安葬了梅念笙,又为老人立了一块墓碑,却不知道这一块墓碑给他引来了终生麻烦。各路武林豪客寻访而来,要探出梅念笙留下的秘密,丁典不得不亡命江湖。他在汉口赏菊时偶遇荆州府知府凌退思的女儿凌霜华,两人一见钟情。这本是一件很美满的姻缘,不料那个凌退思原是江湖大盗,一心想得到绝世神功,设计陷害丁典入了大牢,又用女儿来逼迫丁典。丁典是个硬汉子,宁可在牢中受摧残,也不愿交出梅念笙留下的“连城诀”。

  狄云受诬入狱,丁典以为他是派来的奸细,对狄云拳打脚踢。狄云获悉师妹戚芳做了万圭的妻子,一气之下上吊自尽。丁典见死不救,直到狄云真死后才用“神照功”将他救活。他们结为义兄弟,丁典为狄云剖明了蒙冤的真相,让狄云认识他师父、师伯的奸诈,以及万圭的手段卑鄙,并通过自己的亲身经历,给狄云上了人生一课。

  应该说,狄云获得这方面的启蒙教育,完全是丁典的功劳。

  以丁典的个人遭遇而言,并不比受苦受难的狄云幸运,但他蒙受的摧残却是因情而生,不像狄云是不明不白陷入圈套。丁典知道恋人凌霜华被其父逼死,动了真情,用嘴唇去亲棺材,不料人面兽心的凌退思居然在女儿的棺木上涂了毒药,一个身怀绝技的武林高手终于不敌小人的卑鄙手段。

  丁典的可爱,在于用情很专。他在临终前回忆自己与凌霜华的恋情,表白得又深情又令人感动之极,他对义弟狄云唯一的嘱托就是让自己死后与凌霜华合葬在一处。这个刚武的汉子,也可说是武林中的“情种”了。

  读丁典的故事,同样可以让人认识人性之恶。凌退思的“贪、嗔、痴”,远远胜过万震山、言达平、戚长发师兄弟。俗话说:“虎毒不食子”,凌退思比野兽更加无情,他为了获得梅念笙留下的秘籍,居然活埋自己的亲生女儿,并利用女儿达到自己卑鄙的目的。这样的构思未免太狠毒,我真怀疑世上竟有这样狼心狗肺的父亲。

  丁典与凌霜华的爱情故事,确实是武林中的“梁山伯与祝英台”,不过比传统的爱情悲剧更令人不忍卒读。

  花铁干

  一个人的品行,在寻常的谈笑风生中是很难辨别的。只有在生死考验之际,才能照出他的灵魂是金子还是泥沙。

  《连城诀》中花铁干的故事,足以说明这一点。

  花铁干本是江湖上的大侠,他与陆天抒、刘乘风、水岱,合称“落花流水”。行侠锄强,义薄云天,这是绿林中人对他们的赞誉。他见刘乘风与血刀僧交手,想上前夹击,又怕影响自己在武林中的声望地位,可见他一出场就很有心机,一言一行都夹杂着私心杂念。他的武艺不错,擅使一条钢枪,江湖人称“中原无敌”。他失手伤了义弟刘乘风,心中有说不出的难过。读到这里,读者会认定他是一个正人君子。

  但当陆天抒舍身相救义弟之女惨遭不幸,水岱又中奸计断了双腿时,花铁干面对血刀僧的淫威,居然变成了另一个人。他不敢与血刀僧动手,反而卑躬屈膝,跪下求饶。他忘记了自己的大侠身分,忘记了情同手足的结义之情,平生豪气化为乌有,内心世界中的龌龊邪念占据了上风,于是在正义与邪恶之间选择了后者。

  邪念在花铁干心中一生根,他后来的所作所为就更加卑鄙无耻。他与狄云、水笙争食死鸟,又为了活命,竟掘出义兄弟的尸体当食粮。雪谷雪化之后,花铁干竟诬陷忠贞的水笙,命人追杀善良的狄云,恬不知耻地编造自己手刃血刀僧的英雄事迹,并再度以大侠的光辉面目去面对众人的赞誉。花铁干这个反面艺术典型,某种程度上比血刀僧之类的恶人更令人深恶痛绝。

  金庸层层挖掘了花铁干的思想蜕变过程,旨在说明人性变态的奥秘。他把“人性”与“侠义”之间的关系同样剖析得极为深刻。花铁干这一形象,可以作为我们认识社会与人生的一面镜子,以之洞察他人的内心世界,当然也可照出自己的本来面目。

  能否拔刀相助,视死如归,这是判别侠与非侠的一个标准。狄云虽然不会武功,但他在大是大非前站稳了脚跟;而花铁干却选择了“好死不如赖活”,他为了自己的生存,可以不要名誉、气节、友情与做人的尊严。

  “侠”对于他来说,是一件炫耀的衣服,他的灵魂深处没有一点侠气。他的卑劣与无耻,归根结底只能说明他是一条无情无义的软骨虫。

  碧雪剑

  袁承志

  《碧血剑》中有两个主角,一个是正面人物袁承志,另一个是半正半邪的金蛇郎君夏雪宜。相形之下,袁承志大为逊色。

  我以为,《碧血剑》并没有跳出《书剑恩仇录》的框框。我们不妨把袁承志与陈家洛略作对比:两人都有高贵的门第,都是亦文亦武,都是年少英俊而当上了武林盟主,最后都因起义失败而退出政治舞台。袁承志带着青青与众英雄移居海外,陈家洛则退隐回疆,可谓殊途而同归。

  当然,袁承志与陈家洛也有不同之处:陈家洛温和谦恭,袁承志却过于自负,正人君子味浓于陈家洛的书卷气。袁的成名,是靠其父袁崇焕的光彩,尽管金庸花了不少笔墨,写袁承志急公好义,与江湖中人同道,但其重要言行却不免游离于绿林好汉的性格之外。他有时极高傲,有时却很自卑。李自成对他发怒,袁承志居然躬身道:“属下不敢!”其思想境界与李岩相去甚远。又如袁承志一见绝色佳人陈圆圆,便动了声色之念,又不敢表露出来,这个人物写得有点不伦不类。

  袁承志的爱情生活,也写得很乏味。青青对他使小性儿,一会儿娇嗔,一会儿发怒,一会儿热情如火,一会儿冷若冰霜。他对女友的无理取闹,只好不作声。另外几个女人,除了描绘她们各自的动人美貌,也缺少对她们内心世界的刻画。

  袁承志形象的失败,我想原因是金庸没有放开笔墨去写袁承志的自身磨练。没有惊涛骇浪式的经历,终究难以体现大英雄的本色。他的对手金蛇郎君又太有戏。结果作者便犯了罗贯中的毛病,虽旨在扬刘抑曹,但读者心中佩服的,却是曹孟德而不是刘皇叔。

  温青青

  你要知道女人变脸之快,不妨与温青青交个朋友。

  据倪匡兄排名,《碧血剑》在金庸小说中居第十二位。其中的人物写得出色的不多,除了金蛇郎君夏雪宜,温青青也算是个有特点的女性典型。

  金庸写女主角出场,喜欢让她女扮男装:黄蓉初见郭靖,扮作小叫化;温青青初见袁承志,则扮作富家公子。温青青外表斯文俊秀,动起手来却泼辣凶狠,杀人手段近乎残忍。只是在恢复女儿身之后,才显出她原是个情绪极不稳定的少女,或喜或嗔,或哭或闹,一会儿温柔缠绵,一会儿又尖利刻薄。

  其实温青青的偏激,缘于她的身世。她父亲金蛇郎君死在阴谋之中,母亲温仪始终抬不起头,青青则寄人篱下。一个个性极强的女人,处在这种环境之下,有些“歇斯底里”自无足怪,但她毕竟是个内心需要爱抚的女子,一旦对男人动了真情,自会扑出命去。只是具有这种性格特征的女人射出的爱情之箭,男人不敢轻易接受。幸亏袁承志性格温和,又有心机,才能越出常轨给温青青以安慰,把她宠得如娇女一般。

  这样的女子往往会多愁善感。温青青明知袁承志喜欢自己,但高兴了一阵,又生出许多古怪的念头,于是便无缘无故地耍脾气,变着方法来考验袁承志对她的爱是否牢固。表面上看温青青占了上风,其实袁承志却是爱情上的胜利者。

  温青青的长辈都是极霸道的,但母亲温仪却极为善良。温青青从母亲的遗传因子中继承了善的一面,对心爱的男人爱得十分执著;同时,又从做强盗的父亲那里继承了蛮横的遗传因子,具有叛逆性格。先天与后天的种种条件,塑造出了一个与众不同的女性典型。

  吴霭仪女士评点温青青,把她比作《红楼梦》中的林黛玉。我以为并不很正确,原因是林黛玉有了委屈便去葬花,便自己对自己怄气;温青青却不同,她心里有气憋不住,易哭易闹,这种泼辣劲文静的林妹妹决然使不出来,自然这与青青是武侠世界中的女性有关。

  夏雪宜

  通过对话倒叙的方式来塑造一个人物的性格并交代他的经历,这是金庸最独特也最擅长的艺术表现手法。在《雪山飞狐》中刻画胡一刀是如此,在《碧血剑》中写活金蛇郎君夏雪宜也是如此。

  有关夏雪宜的故事,金庸主要通过两个爱他的女人来分别倒叙。

  何红药讲了夏雪宜前半生的经历,温仪讲了夏雪宜后半生的经历。

  两个女人讲的故事,正好组成了金蛇郎君的一生传奇。温仪叙述在前,何红药叙述在后,这样有意颠倒次序,读来更加跌宕起伏,让读者通过颠倒了的次序来认识这个半正半邪人物的真面目。

  《碧血剑》的第一主角是袁承志,但袁承志的戏大部分并不精彩。

  他比较好看的戏是与温青青的感情纠葛,但牵动这场戏的主角却是已经死去多年的夏雪宜。袁承志无意中得到“金蛇秘籍”,引起武林震惊,可见金蛇郎君在江湖上是个大名鼎鼎的人物。后来袁承志一使“金蛇剑法”,就遭到温家人的围攻,通过温南扬与温仪之口,讲出了一个动人心魄的故事。从温南扬口中得知,夏雪宜是个长得很俊的年轻汉子,他性格傲慢而怪异。因为他一家五口被温家杀死,夏雪宜便想出了一个极残忍的报复方法,比如把温方禄碎尸八段,又用见血封喉的毒箭藏在包袱中致人死地。夏雪宜还写了一封信向温家挑战,说是因为温方禄当年污辱其姐,又杀了夏家五人,如今血债要十倍回报,杀温家五十人,污温家女子十人,不足此数,誓不为人。这段回叙既写出夏雪宜的不幸,又写出他报复手段的残忍。后来又让温仪继续倒述,进一步刻画出金蛇郎君多姿多采的性格。夏雪宜因为发了毒誓,就把温仪抢走,温仪自知必定被污,想一头撞死,居然没有死成。这似乎与杨逍爱纪晓芙一节相同,其实不然。杨逍是先强奸了纪晓芙才让纪晓芙爱上自己,夏雪宜则更有风度,他怕温仪自尽,日夜守着她,又煮了好东西给她吃,唱山歌给她听,还捉了许多小鸡、小猫、小乌龟逗她笑,这使温仪感受到从未有过的快乐。他先在心理上占有了温仪,并把动了情的温仪送回家去。温仪回到家中,反而成了罪人,她得不到家人的谅解,又日夜思念夏雪宜,这才偷偷出来献身给这个与温家有仇的男人。最后夏雪宜为了温仪,又死在温家的阴谋诡计之中,并至死不悔。于是金蛇郎君形象便立了起来。

  何红药回忆夏雪宜,则勾勒了金蛇郎君复杂性格的另一面。夏雪宜为了替家人报仇,去五毒教偷取毒液,不慎中了蛇毒,幸得何红药相救。

  当时的何红药绝顶漂亮,又极多情,救了这个小白脸,便被夏雪宜利用,盗走三宝。夏雪宜玩弄了何红药,却轻易把她抛弃,这原因当然可以归根于他复仇心切,也一笔写出夏雪宜年轻时的放荡不羁。何红药因为盗宝受罚,变成一个丑女子,但她心中并不恨夏雪宜,还对他存有一片痴情,待到发现情郎已死,又大为悲伤。只是见了夏雪宜死时咬着温仪的金钗,这才大发醋劲。哪知夏雪宜早已料到,在尸骨中埋了炸药,何红药竟被炸死。何红药的死当然比起温仪之死要委屈得多,也不幸得多。

  真正动情的故事恐怕都有点哀怨的味道。何、温二女与夏雪宜的经历不是足以让人感叹不尽吗?

  温仪

  男女相恋,确有许多无法言喻之处。欲明此理,不妨看《碧血剑》中的温仪。

  温仪生于石梁温家。石梁温家是江南出名的强盗窝,他们偷盗奸淫,无恶不作。他们与金蛇郎君夏雪宜结了仇。夏雪宜因为父母兄姐五人死于温氏之手,便决心报仇雪恨,一连杀了温家好几口,又把温仪掳到他藏身的洞穴之中。一个天真善良的女子落入虎口,自知难免受辱,便想撞死来保住清白。不料夏雪宜竟不让她死。温仪撞昏后醒来,得到夏雪宜种种照顾。他捉了小鸡、小猫、小乌龟来给温仪解闷,后来又看在她份上,决心停止报复行动,并把她送回家去。

  温仪回到家中,她的家人不但不爱怜她,反而怀疑她失贞,对她十分冷淡。温仪在此时反而想念起夏雪宜对自己的种种好处,终于与冒险来看她的夏雪宜发生了关系,并有了他们爱情的结晶——夏青青。

  这以后,温仪的日子更加难过,家里人对她的岐视变本加厉,但她却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毫不后悔。她的母亲骗她送一碗有毒的莲子羹给夏雪宜吃,夏雪宜毫无戒心,结果中计惨死。温仪为了女儿,忍辱偷生,心中却时时思念与温家有血海深仇的丈夫。

  温仪的故事很动人,她主动爱上强迫她的男人,并至死不悔,可见爱情的产生是很神秘的,不能以常理去忖度。夏雪宜是个半正半邪的武林高手,但他在温仪眼里却是个多情多义的男人。当她得知夏雪宜临终前口中还着咬她的金钗,她便认为作为一个女人,她的爱是值得的。

  金庸写温仪与夏雪宜的爱情悲剧,只能说明一点:爱情本来就没有模式。;

  何红药

  要知女人如何为情所毁,且读何红药的故事。

  《碧血剑》中的何红药出场时,是一个脸容奇丑的老乞婆。她满脸伤疤,钩鼻深目,相貌凶恶。她站在侄女五毒教教主何铁手身边,一言不发。待到温青青脱口说出金蛇郎君是她的父亲,那老乞婆突然动火,她仰天长笑,声音凄厉。那副神态,令读者猜想她身世之中必有一个凄惨动人的故事。

  何红药的故事是由自己回叙的。她见自己侄女何铁手爱上女扮男装的温青青,便一味阻止,原因是怕侄女再次上当。

  原来她早先也很俊美,是万妙山庄庄主,经管蛇窟,巧遇夏雪宜来盗宝。夏雪宜被毒蛇咬伤,危在旦夕。她见那个少年英俊,便动了春心,舍身相救,把五毒教的镇山之宝金蛇剑盗出来给了夏雪宜。夏雪宜取了宝剑,一去不还。何红药只能依着教中规矩,自入蛇窟,身受毒蛇咬啮之灾,以后又被罚讨饭三十年。这段故事虽然过去了二十多年,何红药因为讲给侄女听,未免对当年深爱夏雪宜的经过说得轻描淡写。但何红药明知盗剑后果之严重,仍然舍身成全情郎,单就这一点,就可知道这老乞婆当年是个情种。

  女人的爱情比男人持久。这点也可从何红药身上得到验证。

  何红药被毁容貌,心中不怪夏雪宜。她明知他对不起自己,但对他的负心薄幸却给予原谅。她一路乞讨,寻到江南,后来得知夏雪宜为温家所擒,已成废人。何红药依旧一往情深,发誓为他报仇。她找到夏雪宜,偷偷与他相见,临别时想亲亲他的脸,忽然闻到他胸口有女人香气,她搜到一只香荷包,顿时动了怒,非要夏雪宜说出香荷包的主人是谁,不然不救他,夏雪宜居然闭口不言。何红药把温家人吓走之后,又用刺荆鞭打负心情郎,逼他说出情人的姓名,夏雪宜这才说了心里话。他说他一生中玩过不知多少女人,但真正放在心中的只有一个温仪;又说他不喜欢何红药,原因并不是她的脸给蛇咬伤了,而是他从未真心喜欢过她。夏雪宜最后说道:“我爱那女子胜过爱自己的性命。”何红药听了气极,便把夏雪宜双足打折了。

  夏雪宜虽然说出了真相,但何红药仍然执迷不悟,她一方面恨他负心,另一方面又难以克制自己对他的痴情。二十年后,她对温家人大动干戈,不是爱夏雪宜的另一种表现吗?她对青青说得明白:“你父亲虽是个坏蛋,可是我不许别人折辱他。”可见,情孽一旦生根,痴情人就一辈子无法摆脱。

  何红药最后死得不明不白。但让她活着,岂不让她更痛苦?金庸让她死在情郎的尸骨旁边,也许是

  何铁手

  苗家女子何铁手被吴霭仪女士列入妖女之列。

  我想,她的“妖”,一是指她外貌妖媚,软语迷人。她身穿一身粉红色纱衣,凤眼含春,长眉入鬓,嘴角时露轻颦浅笑,瞧起人来长袖掩口,天生一副媚态。二是指她行事邪气十足,出手狠毒无比。她与袁承志交手时出语温柔,还故作撒娇之态,其实手段厉害,用起毒器来毫不留情。齐云璈背了九刀来求饶,何铁手却不肯一次拔尽,目的是让对方多吃一点苦头。其心肠毒如蛇蝎,不愧为是邪派五毒教的教主。

  何铁手未出场时就显出她教主身分的威严。独眼神龙单铁生也算江湖上的行家,但一听到五毒教主之名,就慌得赶紧避开。何铁手亮相之后,就让属下请出“五圣”,这“五圣”原来是青蛇、蜈蚣、蝎子、蜘蛛、蟾蜍。这些毒物互相争斗,其状惨毒之极,旁人皆大惊失色,但何铁手却欣赏得津津有味。这场戏,勾画了何铁手怪异狠毒的性格。

  后来何铁手拜在袁承志门下。袁承志原不肯收她,她居然用袁承志与阿九同睡一床的事来胁迫,也可见其人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之极。

  她虽然在《碧血剑》尾声中自称已改邪归正,但她与华山派弟子交手时,还是用了五毒教对付人的手段。袁承志为她取名“惕守”,是怕她徒有其名而本性难改。

  何铁手的有趣之处,是她错把温青青当作男子,陷入相思之苦,并为此叛教。后来她明白青青原来是个女子,又羞得无地自容,想一死了事,幸亏袁承志及时察觉救了她。由此可见,何铁手毕竟是个无用黑心人。她入了情魔,就如一个普通女子一般,无法自拔而觉得万事皆空。金庸后来写她认温青青为师娘,这转变之快,大有戏剧性,但仔细咀嚼,又觉得有点不可信。

  至于在《碧血剑》 iis7站长之家中出现的何惕守,实在无戏可做。因为她本来很有特点的个性,一旦离开了五毒教教主的位子,实在显不出什么作为来。

  至于感情上的纠缠,本来也可以顺其个性而发展出新套路,但《碧血剑》 iis7站长之家中美人多矣,还轮不上人到中年的何铁手来当主角。我以为安排何惕守在《碧血剑》 iis7站长之家中出现,实属多此一举。

  相比之下,何铁手还不及她姑姑何红药有戏,比起金庸笔下的其他“妖女”如黄蓉、殷素素来,也大为逊色,就是与演同一台戏的温青青相比,其个性的刻画也相去甚远。这恐怕与何铁手的身世不及温青青哀怨曲折有关。

  阿九

  阿九出场时,我便认定她是一个有神秘色彩的女子。

  袁承志带了十箱金银珠宝赴京,途经山东,遇到两伙劫镖人:一伙首领是阴阳扇沙天广,另一伙头子是青竹帮帮主程青竹。这两伙人为了十箱珠宝一对一比武,比到第七阵,青竹帮中走出来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女,手里没有兵刃,只握着两根细细的竹竿。看她弱不禁风,出手却又快又准,把黄石坡褰主秦栋打得不知所措。后来她在分财物时,又把属于自己的一箱宝物送给袁承志。这种气度与那些贪得无厌的盗贼显然有云泥之别。

  后来,袁承志获悉她是青竹帮帮主程青竹的徒弟阿九,不禁心中纳闷。因为在她身上自有一种颐指气使的派头,举止之间,气度高贵,像是豪门的娇女。至于她的美丽,在一部《碧血剑》中竟压倒众多女子。温青青、何铁手也算是明媚娇艳,但在阿九面前却矮了一截。她容貌清丽,如同明珠,那种高雅的风采确非寻常美女可比。温青青一直自负美貌,但相比之下,只有自惭的份儿。

  阿九自然大有来历,她原来是崇祯皇帝的女儿长平公主。因为请人算命,说她如在宫中娇生惯养,必定夭折,崇祯帝便让女儿去闯荡江湖。

  阿九在江湖上遇见袁承志,并爱上了他,回到宫中便画了袁承志的肖像日夜思念;又因为曹化淳捉寻刺客,阿九在情急中把袁承志藏在自己锦被内,与相爱的人有了片刻缠绵。虽然她后来出家当了尼姑,但总算有过春心萌发、春风一度之时。

  阿九的可爱,一是她比父皇能看清世道。她闯荡江湖,洞察民情,劝父皇多行仁政,让天下百姓衣暖食足,可惜崇祯帝对此充耳不闻。二是她虽然被父亲斩去一臂,还念父女之情,不让袁承志伤害崇祯帝。三是她无论处在何种环境,始终保持一种高贵脱俗的气质。金庸给她设计了一袭白狐裘装,越发显出她清丽万方。

  改名九难的阿九又在《碧血剑》 iis7站长之家中亮相。金庸通过陶红英的心态来衬写长平公主依旧气度不凡。但此时的九难却少了阿九的天真可爱。当然这是经历再塑了她的性格。

  查《明史》,长平公主确有其人,年十六,原配周显,因李闯王发难,故未及时嫁出。崇祯帝自缢前用剑斩其左臂。后来嫁给周显,虽荣华富贵,但长平公主心情忧郁,逾年病卒。至于长平公主闯荡江湖、后为尼姑之事,则是小说家的想象与创造了。

  鸳鸯刀

  周威信

  金庸笔下的镖头有好几位,如《飞狐外传》中的马镖头马行空,《笑傲江湖》中的林镖头林震南,《书剑恩仇录》中的童镖头童兆和,《倚天屠龙记》中的都镖头都大锦,这些镖头都是书中配角。让镖头唱主角的,便是《鸳鸯刀》中的那个“铁鞭镇八方”的周威信周总镖头了。周威信在《鸳鸯刀》中算不上一流高手,但金庸着墨,是极写此人的心理活动,展示镖局中人的特定身分与个性特色。

  周威信是老江湖,他保过四十万两银子,因此保十万两银子对他来说是小事一桩。但周威信这次保镖分外谨慎,原因是他背上藏有一对鸳鸯刀,此刀名声极大,据说藏着武林的大秘密,得之者可无敌于天下。周威信受川陕总督大人嘱托,从西安护送此刀至北京。他深知一旦成功即可升官发财,但因鸳鸯刀名扬江湖,各路武林高手莫不为之眼红,弄不好就要丢脑袋。当他看见“太岳四侠”拦路抢劫,也不知对方武艺如何,就一个人捧刀悄悄溜走。后来又想“外松内紧”,哪知半夜里说梦话,把秘密泄露无遗。这一段描写,把周威信心神不宁、患得患失的性格刻画得入木三分。

  金庸写周威信,还写出了一个老江湖的处世之道。他自信“善者不来,来者不善”,又抱定“忍得一时之气,可消百日之灾”(他肚皮里的江湖俗语实在太多),但这些“江湖妙诀”却一点不灵。他后来遇上任飞燕夫妇,对方见他背上包袱沉重,问他藏有什么东西,周威信竟然冲口而出:“鸳鸯刀。”这一节描写说明一个人一旦背上沉重的“思想包袱”,他往日的经验与老练的处世之道往往会全部化为乌有,结果是弄巧成拙。

  凭周威信这点本事,当然担当不起护送鸳鸯刀的重任,因此金庸又让大内高手卓天雄及时出场,这就增加了“护刀”一幕戏的分量。周威信在戏中自然不是反面角色,但他私心极重,一心想护刀进京,变周镖头为周大老爷,这也就从一定程度上写出镖局这一阶层向上爬与向官府靠拢的倾向性。

  周威信凭着江湖妙诀行事,屡次失风,最后又败在师伯卓大雄的鞭下。他不怪自己本事太差,反而拿出江湖妙诀“万事不由人计较,一生都是命安排”来自我安慰。周威信大出洋相,为金庸笔下的那幅“江湖谐趣图”增色不少。

  鸯刀》称不上金庸作品中的力作,但其喜剧性的场面和喜剧性的人物都自有特色。读武侠小说,令人读得如此轻松快活,《鸳鸯刀》在这方面可谓独步古今。

  太岳四侠

  “太岳四侠”是金庸笔下的四个有趣的浑人。

  武林中有句俗语,叫做“真人不露相”。自称“太岳四侠”的四个浑人却是“露相不真人”。盖一鸣等四人一出场就口出狂言。当周大镖头问他们是哪一路好汉时,盖一鸣道:“说给你听也不妨,只是小心别吓坏了。咱大哥是烟霞神龙逍遥子,二哥是双掌开碑常长风,三哥是流星赶月花剑影,区区在下是八步赶蟾、赛专诸、踏雪无痕、独脚水上飞、双刺盖七省盖一鸣!”这些绰号与盖一鸣的说话气派,把周大镖头果真吓了一大跳。但若动真刀真枪,这“太岳四侠”实在是武艺低劣,不过是江湖上不入流的龙套角色。

  盖一鸣等人的盎然趣味,在于他们身手平庸却能自命不凡,结果闹剧迭出。他们为了给晋阳大侠萧半和祝寿送礼,便想打劫,又偏偏找的对象是萧半和的女儿萧中慧。更有趣的是盖一鸣想安绊马索,结果尚未安好就被萧中慧发现了。萧女侠问他们干什么,盖一鸣干脆直说:“绊你的马儿啊!”萧女侠说:“你们要留下我马儿,还不是要欺侮我吗?”逍遥子居然振振有词地诡辩: “ 我们不欺侮你, 只欺侮你的坐骑, 一头畜生,算得什么?”他们与萧中慧一交手,常长风手中的石碑先砸了自己的脚趾。逍遥子更不行,用烟管打穴位,却打错了地方,被萧女侠随手提起。逍遥子大喊:“你抓住了我的风池穴。”萧中慧将刀刃有意抵错他穴位,逍遥子大叫:“姑娘错了,还要上去一寸二分!”

  临危还在研究穴道,可见这个浑人可笑之极。

  “太岳四侠”虽武功不济,但若论为人之道,确有侠士风范。萧中慧抓了逍遥子,盖一鸣等三侠不愿独活,情愿一起被杀,还大声表白:“有谁皱一皱眉头,不算好汉!”袁冠南与他们开玩笑,要他们相助十两纹银,常长风一拍胸脯,说:“大丈夫为朋友两肋插刀尚且不辞,何况区区十两纹银!”他们把身边仅有的银子全掏出来给了袁冠南。小说的尾声,任飞燕与他们开玩笑,让“太岳四侠”到污泥河中捉“碧血金蟾”。这四个浑人信以为真,结果歪打正着,把卓天雄抓了回来,又使鸳鸯刀物归原主。

  金庸在小说中塑造主角极显功力,但他写配角也驾轻就熟。这四个插科打诨的角色一会儿大言不惭,拦路打劫,一会儿义薄云天,济困扶危,读得人忍俊不禁。

  “太岳四侠”虽是四个人物,但其个性与“桃谷六仙”一般,四个人浑然一体,我便合起来介绍了。

  白马啸西风

  李文秀

  《白马啸西风》是金庸小说世界中别具一格的作品,像一篇优美感伤的武侠散文诗。

  一座存满珠宝的高昌迷宫,引来武林中人的眼红与争夺,于是发生了生死搏斗。但这只是小说家的故弄玄虚,金庸真正想在作品中表达的是一种人性的美。这种人性之美恰如其分地体现在一个善良的小姑娘身上,这个小姑娘就叫李文秀。

  李文秀的父亲是白马李三,母亲是金银小剑上官虹。这对侠客夫妇因藏有高昌迷宫图,为“吕梁三杰”追杀。李三之死,表面上看来是为贪欲所害,其实是死在情孽之中,致他于死地的一箭,正是他的情敌史仲俊所射。史仲俊与上官虹为同门师兄妹,他因心上人另有所爱,因情入魔。

  他射死李三,是为了夺妻,但上官虹却利用史仲俊的痴情,为丈夫报了仇,同时自尽而死。这三个人都死在情孽之中。

  幸存于大沙漠中的李文秀,得到一位计爷爷的保护。在她与华辉交手时,眼看危在旦夕,计爷爷出手相助。计爷爷在临终时才露出真面目,他原来是个壮年英俊男子,他叫马家骏,是华辉的徒弟,因为华辉要杀死一褰哈萨克人,马家骏不忍投毒,怕师父报复,用毒针先下了手。他隐姓埋名多年,但为了李文秀还是舍命相助。马家骏之死,岂非也为了一个“情”字?华辉临终时,还想置李文秀于死地。

  李文秀只问了一句:“阿曼的妈妈很美丽吗?”顿时触动了华辉的情弦,这个恶人居然心头一震,下不了手。由此可见,《白马啸西风》实在是一出情孽戏。

  《白马啸西风》只是一部六七万字的中篇,其容量不能与金庸的鸿篇巨制相比。但就人物刻画而言,李文秀这一形象丝毫不见逊色。

  李文秀是金庸人物谱中最可爱的女主人公之一。她天性善良,品行端正。父母惨死之后,她在荒漠中关心计爷爷,爱上了哈萨克少年苏普,苏普的父亲死在汉人手中,她为了不让苏普被祖父鞭打,强忍痛苦不见苏普。后来苏普与阿曼相爱,李文秀救了阿曼,还成全了他们的婚姻。华辉要她杀死苏普,她却说了这么一段话:“师父,你得不到心爱的人,就将他杀死;我得不到心爱的人,却不忍心让他给人杀死。”这个有深情与爱心的少女能经受这种痛苦,谁不为之赞叹而生爱慕之心!

  李文秀的可爱,还在于她永远以善心来对待世上一切人。华辉在临终时要向她下毒手,她居然一无所知。她虽然很幸运地走出了凶杀之地,但她内心深处经受的情孽之苦,岂不更加深重!

  因情生孽, 自古而然。这永远是一个美丽而感伤的主题。

  书剑恩仇录

  陈家洛

  金庸原籍浙江海宁。海宁乃江南观潮胜地,苏轼、周密、苏曼殊皆写过“钱江巨浪排空来”之盛景。金庸念及故乡,必有眷恋之情,但小说家往往更留意故乡名人行踪,如乾隆帝南巡至海宁,野史又载乾隆本是汉人,是海宁陈阁老的亲骨肉。此说虽查无实据,但是可为文学家留下驰骋想象之天地。金庸的第一部武侠小说《书剑恩仇录》,即取材于此。

  陈家洛是金庸笔下的第一个正面主角,一个充满矛盾的大英雄。他出身富贵而投身武林,有志报效国家,为人重情重义,二十来岁的富家公子,居然已当上红花会的总舵主。红花会的宗旨是替天行道,与官府为敌,但偏偏官府的总后台乾隆皇帝又是陈家洛的亲哥哥。导致陈家洛矛盾心理的另一个缘由,是他自身性格软弱而极重感情,决策又欠果断,一遇上私情与公德相违,便进退维谷,优柔寡断。陈家洛虽率众起义,但依我看,他还是清代的宋江,一心只想受招安。他在统治阶级面前,过高估计情义的力量,其失败自然势所难免。天真的幻想孕育了红花会的一场悲剧,陈家洛的出路只能是退隐回疆。

  我不喜欢也不欣赏陈家洛这号男人。他虽与乾隆有同胞之情,但他把与自己爱恋甚深的香香公主送给乾隆,就此斩断情网。用心爱的女人去换取事业的成功,这种男人纵然有出息,也未必让人佩服。后来香香公主为他而死,陈家洛只能一生背着沉重的十字架。他在事业与爱情上都是失败者。

  陈家洛不是成功的英雄,他的失败也是金庸的失败,这恐怕与作者只有三十多年的阅历有关。陈家洛起点太高,年纪轻轻就当了江湖领袖,儒雅有余,豪迈不足。但陈家洛从庄子学说中悟出了武学的精髓,这显然说明金庸写武侠小说时已有新的追求:他把人生的至高境界渗透到传统的侠客义士身上去了。

  《书剑恩仇录》令世人知道香港有位写武侠小说的新作家金庸,倘若金庸就此搁笔,其武侠小说泰斗的地位只能拱手让于他人。幸亏金庸不是平庸之辈,他在《书剑恩仇录》初露锋芒之后便一发不可收了。

  文泰来

  奔雷手文泰来在《书剑恩仇录》中出场不多,但他是一个关键人物。

  文泰来出场前,三道沟的安通客栈门口发生了一场恶战:四个恶汉斗一个以死相拼的少妇。那个少妇不是别人,正是文泰来的妻子骆冰。文泰来身受重伤,骆冰倘若没有陆菲青师徒出手干预,差点送命。后来,陆菲青推荐文泰来夫妇去投奔铁胆庄主周仲英,导致周家祸从天降,儿子死于非命,妻子出走,铁胆庄烧成一片废墟。陈家洛率领红花会众弟兄几次救文泰来,屡涉险境。由此可见,文泰来确是《书剑恩仇录》中的牵线人物。

  文泰来的重要性,就在于他知道了乾隆帝的秘密,于是乾隆既不敢杀他又不敢放他。一个是蔑视一切的天子,一个是大字不识几个的草莽英雄,但乾隆几次审问阶下囚,却半点不占上风。文泰来泰然自若的冷言冷语,居然让皇帝出了一身冷汗。乾隆原以为只消把文泰来一刀斩了,他的身世之谜就不会外传,不料文泰来说:“你一杀我,哈哈,你的秘密就保不住了。” 因为文泰来一死就有人把物证公布于天下, 急得乾隆连连搓手,焦急之情见于颜色。他想用武力杀人灭口,用金钱收买证人,都无济于事,这一场戏,把九五之尊的皇帝弄得束手无策,狼狈不堪,当然,也让一个铮铮硬汉的豪迈与机智跃然纸上。

  后来,文泰来脱离险境,重展奔雷手的威风,那几个场面也颇好看。

  可惜金庸写余鱼同把自己暗中爱慕骆冰的心事向文泰来吐露,文泰来只说他早已知道师弟依恋自己的妻子,这场戏似乎没有做足。此处写文泰来内心世界的起伏,也未曲尽其妙,不如余鱼同这个人物有情有味。

  陈家洛救文泰来,是表现一个“义”字,骆冰舍身爱丈夫,是写一个“情”字。反过来说,文泰来也是一个有情有义的侠士好汉。他外貌平平,照余鱼同看来,文泰来实在配不上皮肤白腻、外貌俊美的骆冰,但文泰来自有男人的阳刚之气,他勇武刚烈,是一条硬汉。尤其在危难之际,更显出他镇定冷静、不屈不挠的个性。这样的男子,自有吸引女人的魅力。

  金庸写余鱼同爱恋骆冰一往情深,骆冰不为所动,又写骆冰与文泰来的夫妻之情,让男人风头出足,男读者恐怕下辈子都愿意当一回文泰来。

  余鱼同

  金笛书生余鱼同一出场,就喜欢咬文嚼字,性格有点轻狂又有点清高。他自称在红花会中是个小角色,坐的是第十四把交椅。他面对北京名捕快吴国栋与三名公差,把笛子扬了一扬,道:“你们不认识这家伙么?”

  可见其人之自负。

  余鱼同的戏,是围绕一种非理性的爱展开的。他暗中爱上了师兄文泰来的妻子骆冰,他明知这种感情是非分之念,但又排遣不了,于是一时必热,居然乘骆冰沉睡之际,把她抱在怀里,作一深吻。骆冰醒来羞怒交加,狠狠打了他一掌。掉入情网而不可自拔的余鱼同却没有被打醒,反而求骆冰杀了自己,他颤声说道:“这五六年来,我为你受了多少苦!我第一次见你,我的心就不是自己的了。”余鱼同想躲避骆冰,但哪一天哪一个时辰不想骆冰几遍!他恨自己心如禽兽,每次恨极就用匕首在手臂上刺一刀,结果一条手臂刺得满是伤疤。这份痴心,不能不叫人可怜。

  爱一个人是没有任何理论可解释的。刻骨相思之苦,会让人失去理智。余鱼同无疑是武侠世界的“情种”。他认为骆冰与文泰来不相配,骆冰美貌,文泰来相貌平平,年纪又大。但骆冰却是一个刚烈的女子,她的爱心不变,只能让余鱼同痛苦一辈子。

  金笛书生后来将功补过,为救文泰来差点送了命,又毁了面容,一个英俊后生变成一个丑男子。读到这里,读者也许会原谅他的一时放纵。

  吴霭仪女士在评论余鱼同时,初觉他太无耻,后来有了阅历,才对他的看法有了改变。我读《书剑恩仇录》时,早已过了而立之年,因此我对余鱼同的暗恋骆冰,一开始就不觉得奇怪。因为爱本来不是理性的产物,过分理性的爱织成的爱情故事,我想一定很乏味。

  余鱼同与李沅芷的结合,是那个女孩子痴心的结果。余鱼同真的爱那个女孩子?我看不见得。红花会的事业,使余鱼同还俗结婚,这段姻缘恐怕也未必美满。其实,在现实生活中又有多少真挚相爱、美满如意的伴侣呢?

  余鱼同、骆冰、李沅芷的关系,正应了法国大文豪罗曼·罗兰的一句名言:“你爱人家,人家不爱你;人家爱你,你又不爱人家。”余鱼同的爱情波折,不是一个很好的印证吗?

  骆冰

  一个男人能娶到骆冰那样的妻子,无疑是一种满足。

  骆冰具备女人的诸多好处。

  她皮肤白腻,面目俊美,说起话来清脆柔和,有江南美人的韵味。

  不要说童兆和这类恶棍一见她外貌、一听她声音就着了迷,就是她的同门师弟余鱼同也对她暗生爱恋之心。

  骆冰之美,当然不止于外貌与声音。她性格开朗,从小爱笑,一笑起来就笑靥迷人,对人亲切随和,又极关心他人。这是她性格上的吸引人之处。

  骆冰还具有一般闺阁女子少有的幽默感,她几句俏皮话,居然叫当了和尚的余鱼同还俗,这也是大家闺秀中罕见的。

  骆冰还是武林中的豪爽女侠。她使一对鸳鸯刀,还能放飞刀,武艺不凡,更显出女中英豪的风采。她“纤手执白刃,如持鲜花枝”,可见她出手打仗也是风姿绰约、光彩照人。

  这几点好处已让骆冰独具魅力,但骆冰的魅力还不仅仅于此。她为人随和,却又循规蹈矩,严守一个妇人的忠贞。余鱼同爱她甚深,但骆冰却不为所动。尤其当余鱼同说她丈夫年纪太大,相貌又与她不配之际,骆冰怒目痛斥:“年纪差一大截又怎么了?四哥是大仁大义的英雄好汉!”她把余鱼同狠狠教训了一顿,但并非不给对方面子。

  她见余鱼同茫然失措,心中又觉不忍,便劝慰他说:“只要你以后好好给红花会出力,再不对我无礼,今晚的事我决不对谁提起。以后我给你留心,帮你找一位才貌双全的好姑娘。”说罢,骆冰又“嗤”的一笑,策马走了。

  这起小风波,足见骆冰不仅贤慧,而且为人善良,又有聪明的处事方法。一个轻浮的女子会无法拒绝青年男人的大献殷勤,一个刚烈的女子会对求爱的人不留面子,甚至把这种事捅出去。但骆冰不是这样,既坚持了原则,又不使余鱼同难堪。这也是骆冰的可爱之处。

  《书剑恩仇录》的女子中,骆冰虽不及霍青桐能干,也不及香香公主漂亮,但她无疑是男人心目中最可爱的女人。她有几场戏最令人难忘。

  一是文泰来受伤之际,她一个人拼死斗四个恶汉。二是她与文泰来重逢之后的亲热情态,足见其情意绵绵。三是她在大漠中被清军围困之际,众英雄都很悲伤,唯独她还在开玩笑。这种爽朗性格是一般漂亮女人少有的。

  至于她投奔铁胆庄,一出手就赏庄丁十两金子,那阔绰的气派,不仅因为她父亲骆元通是有名的仁义大盗,她从小就有花不尽的钱财,还因为她生就豪爽洒脱的个性。那种女人,难怪余鱼同爱之甚深。

  陆菲青

  吴蔼仪女士评点金庸笔下的人物谱,没有把陆菲青列入其内,我觉得有点可惜,因为陆菲青算得上是个很有个性的武林人物。

  陆菲青早在雍正年间就做过一番事业,是武当派大侠,又是屠龙帮中响当当的人物。那屠龙帮是反清的秘帮,因反清未成,陆菲青改名陆高止,远走边疆。他不仅武功卓绝,而且智慧极高。他深知“大隐隐于朝,中隐隐于市,小隐隐于野”的道理,觉得绿林、寺院、镖行、武场均非最好的藏身之处,于是扮作一个文质彬彬的教书先生,隐藏在杭州总兵李可秀的衙门内,教李总兵的独生女儿李沅芷学文谈古,以饱学宿儒的面目来躲避清兵搜捕。

  关东魔头焦文期发现陆菲青行藏,约了陕西巡抚府中的两名高手寻仇厮杀。陆菲青力战三敌,毫无惧色,几涉险境,终于用点穴手、大摔碑手、芙蓉金针连毙三敌。这一场戏是极写陆菲青的武艺高强与智谋出众。

  后来,陆菲青援救了红花会,也是极其冷静沉着。他与霍青桐过招,也显示出他气度不凡,三言两语把恼怒倍加的霍青桐说得骄气全消。红花会与清兵周旋之际,陆菲青也屡出奇谋,见识不凡。这些情节都点出了陆菲青的处世之道,也显示了越是武林高手越是不肯轻易露出自己的高超武功,也就越懂得“不战而屈人之兵”。这便是陆菲青高人一筹的地方。

  陆菲青的弱点是天性过分善良,甚至因顾惜同门之谊,处事太天真。

  他与张召重过招,处处留有余地。后来张召重被红花会生擒,陈家洛看在马真、陆菲青的情分上,饶了张召重,陆菲青当即向众人团团作揖:“实在感激不尽!”马真还说,张召重再要作恶,除非他先把我杀了,否则我第一个容他不得!

  马真被张召重杀害之后,陆菲青应该彻底清醒了,但他还是被同门师兄弟的感情蒙住了眼睛。张召重再次作恶,被红花会擒住推入狼城。众人都认为他恶贯满盈,但陆菲青望着张召重双目含泪,不由想起当年与张召重的师兄弟之情,居然跳入狼城,叫道:“师弟,我来救你!”不料张召重和身扑上,双手抱住陆菲青,叫道:“反正是死了,多一个人陪陪也好!”陆菲青失落白龙剑,双臂又被张召重紧紧抱住,一片怜悯之心差点害了自己性命,幸亏被红花会群雄奋力救出。

  陆菲青的性格悲剧,使他被“义”字所惑而失去辨别正义与邪恶的能力。他的天性善良又差点酿成自己的终生不幸。这些恐怕对今人也有诸多启迪。

  李沅芷

  千金小姐李沅芷是个精灵古怪的少女。她一方面活泼可爱,另一方面又任性冷峻。这种性格在千金小姐身上没有多少典型性。但李沅芷毕竟是李沅芷,她有一种坚韧不拔的耐性兼恒心,她要办成功一件事,可以想出许多办法,软磨硬逼,无所不用其极。这种性格的形成,当然与她所处的环境有关。她父亲李可秀是杭州总兵,他对这个独生女儿百依百顺,也就使李沅芷可以为所欲为。

  李沅芷在处世上并非一帆风顺,至少她在追求余鱼同这个婚姻问题上连连碰壁。她想不通余鱼同为什么不爱她,因为她生就一张清秀明艳的脸蛋,浑身透溢出少女的青春气息,她又确实聪明伶俐,善解人意。可是金笛书生偏偏心有所属,暗恋骆冰不成,心灰意懒,出家做了和尚。李沅芷一再屈尊求爱,居然白费心思。一般的少女在恋爱上自尊心大受损害,想来会绕道而走,另择新人,可惜李沅芷不是那种容易气馁的女子,她向新疆的机谋大师阿凡提求计,阿凡提教她一个办法:以冷对冷。一个男子如果遇到一个太热情的女子,反而不爱她,那么唯一办法就是故意冷淡他、疏远他,这样反而会使高傲的男子改变态度。当然这个办法只是让余鱼同略为改变了一下对李沅芷的看法,真正促成“针笛奇缘”的,还是因为余鱼同为了红花会的事业,不惜牺牲自己的感情。当然走到这一步,也不能不说李沅芷的爱心之可贵了。

  李沅芷的可爱之处,一是她勇敢大胆,爱打抱不平;二是她机警百变。她引开张召重、捉弄关东三魔、用巴豆让三魔腹泻,又写了挽联开他们玩笑。这一幕幕戏,当然是写她如何爱余鱼同,但也写出这位千金小姐的心机。后来,她故意让张召重抓住,又把老谋深算的张召重骗得好苦,令人对她又敬又爱。生活中倘若真有这样的女人,你不爱她可千万不要惹她,不然她不让你吃足苦头是不会罢休的。

  对李沅芷与余鱼同的婚姻,我以为金庸写得比较勉强,因为这种组合很难说两人婚后会很幸福。余鱼同是为了为红花会除去张召重才向李沅芷求爱的,而李沅芷尽管对余鱼同脸形变丑不加考虑,但倘若余鱼同婚后依旧无法排遣自己内心深处对另一个女人深恋的阴影,心胸狭窄的李沅芷是不是会后悔却也难说。

  要我来写“针笛奇缘”,倒不如让他们不结婚为好,因为追求的过程比真正获取,在某种程度上更具诱惑力。

  徐天宏

  貌不出众的“武诸葛”徐天宏,我初读他的故事,并不喜欢这个男人。他的机警与心计百出,有点像《三侠五义》中的蒋平。后来重读《书剑恩仇录》,才体味出这种男人也自有他的可爱之处。

  我开始不喜欢徐天宏,因为这个人太聪明。他不是那种风流潇洒的聪睿,而有点近似未卜先知的精明。和一个过分精明人交朋友,总觉得有点不安全感。他从你的一言一行,就可忖度出你内心世界想些什么,会有什么思想波澜。红花会当然需要这样一个足智多谋、料事如神的军师,但生活中交了这么个朋友,你就会浑身不自在。周绮想和他较量,每次捉弄他反而被他捉弄得无地自容。陈家洛对香香公主一动情,旁人都蒙在鼓里,可徐天宏却第一个看了出来。这种正确的判断力在军事上确实是不可多得的。乾隆被捉,霍青桐用兵,无一不显示出徐天宏高人一等的计谋与眼力。幸而这位聪明人是投靠了厚道的陈家洛,要是在曹操帐下效劳,说不定会成为第二个杨修。

  徐天宏用计,往往用计谋加骗术对付敌人。他骗

  韩文冲说喝了毒酒,又骗王维扬去和张召重比武,这些手段未必光明正大,但因为“兵不厌诈”,读者都可以谅解他。而徐天宏对同门师兄弟,却是一片坦诚。由于他处事考虑周密,一切安排皆有章法,红花会要打天下,徐天宏武艺纵然在文泰来等人之下,却是一个少不了的奇才。

  周绮从讨厌他到爱上他,这也是徐天宏的了不起的地方。从外貌上来衡量,周绮下嫁徐天宏,未免委屈了一个美貌少女。但周绮心直口快,性格憨直,倘若嫁个风流后生,未必事事顺心;一般的男人恐怕也受不了周绮的古怪脾气。周绮与徐天宏,一个急性子,一个慢性子,一个毫无心计,一个机变百出,这样的搭配,倒可以成为一对情深意笃的好伉俪。

  周绮下嫁徐天宏,最高兴的还是周仲英老英雄。他为红花会失去爱子,而徐天宏愿当儿子又当女婿,还让第一个外孙姓周,周仲英老夫妇当然悲而转喜了。再说有了这个女婿,周家也无人敢来欺侮,香火可由外孙来继承。这一段由陈家洛出面当媒老爷促成的姻缘,也写得很动感情,徐天宏机智背后的淳朴表现得令人喜欢万分。

  周绮

  《书剑恩仇录》中的周绮,是个极有趣的人物。她有一个外号叫“俏李逵”,一是说她外貌俏丽,二是讲她做事鲁莽。

  文泰来一行去投铁胆庄,正好周仲英不在家,原因是女儿周绮在外闯祸,周老英雄只得亲自出马去收拾残局。其实这也不是头一遭,周绮性格豪迈,好管闲事,经常出外抱打不平,或把人打伤,或闯祸生事,周仲英夫妇为这个宝贝女儿,可算操透了心。

  周绮的有趣是她做事从不动脑筋,她看不惯就要管。虽然她为人正直,但因为毫无心机且又口无遮拦,常常把好事做坏,不过这一点并不影响她为人的善良。她见骆冰病了,马上接对方回庄医治;后来徐天宏生病,她又用刀子去逼医生看病。她从不考虑自己有多大本事,遇上不平之事,扑出命也要管上一管。最有趣的是,十八岁的姑娘听父亲与骆冰提到陈家洛尚未娶亲,就大声嚷嚷,发誓不嫁给陈家洛。其实人家并没有那个意思,她误会了偏偏还要站出来表白一番,真叫人忍俊不禁。至于周大小姐发起脾气来, 也没有少女应有的害羞, 她公开表白什么人也不算嫁,结果把她爱慕徐天宏的心事全兜了出来。

  周绮纵然脾气火爆,但仍叫人觉得可爱。她说过两句心里话,一句是:“你好好待人家,人家自然好好待你”;另一句是:“宁可自己吃亏,决不能欺侮别人”。可见周绮姑娘确实是个善良的女性,尤其在那险恶的江湖中,她能秉承父亲的善良与正直,真是难能可贵。

  徐天宏娶了周绮之后,不知婚后生活如何?金庸没有详写。依我的推测,小事还是周绮作主。大事要听徐天宏安排。小两口有时会争吵几句,周绮表面上占了上风,但最终还是被丈夫安排得服服帖帖。周绮曾对徐天宏刁钻古怪的脾气看不惯,但她要改变丈夫的秉性只怕很难,到头来她也会学一点乖巧。徐天宏与周仲英夫妇相处,当然也会受到一点感染。如果陈家洛真的打下江山,那么徐天宏若能不被名利所惑,立即功成身退,那将是他最大的幸运,也是周绮最大的幸运了。

  霍青桐

  《书剑恩仇录》是金庸写武侠小说的处女作,出手不凡,一炮打响。

  没有《书剑恩仇录》,武侠小说大宗师的地位将非金庸所属。

  平心而论,《书剑恩仇录》在艺术质量上很是一般,倪匡兄尽管对它有所褒扬,但也不得不把它列为中等偏下的位次。这原因很简单,金庸不是生来写武侠小说的,他后来的成功应该归功于不断实践与不断突破。

  他写这部处女作时年仅三十一,初涉武侠世界,无法得心应手。在塑造人物的形象上,写得最糟糕的是第一号主角陈家洛。

  相比之下,霍青桐写得还有特色。这位女中丈夫在“黑水河之役”

  中,充分显示了沉着应战、指挥自如的才能。她的形象也与旧武侠世界中千里独行的何玉凤不同,她是女中将才,智勇双全,不愧为古代的女强人。

  但女强人的爱情命运,自古多舛。霍青桐岂能例外!她心中爱着年少英俊的陈家洛,却不敢吐露心事,只把千缕情思锁在心中,自己折磨自己。当陈家洛爱上她那位单纯美丽的妹妹时, 霍青桐只能接受这一残酷的现实,对陈家洛虚情假意的解释信以为真。她在伤心中病倒,吐血气闷,回到师父身旁,与儿女情长永诀。

  分析霍青桐这类女性的爱情悲剧,我们不妨从陈家洛的反省中寻找答案。陈家洛对霍青桐的内心秘密不是不知道,而是知道了装糊涂。他曾经扪心自问:“难道我心底深处,是不喜欢她太能干么?..陈家洛,你胸襟竟是这般小么?”一个男人自知才干不如女人,或者那个女人的聪明与能力能与他匹敌,他往往对那个爱他的女人只有感激的情分而不想娶她为妻。陈家洛也犯了这种男人的通病。明白了这个道理,女强人也不必自叹薄命了。

  “翠羽黄衫”霍青桐倘若能活到今天,能否在爱河中找到如意郎君,这倒是现代婚姻问题讨论的一个热门话题。

  张召重

  《书剑恩仇录》是金庸的处女作,张召重也是金庸笔下第一个较为成功的反面人物。

  张召重自幼父母双亡,投在武当派学艺,与马真、陆菲青为同门师弟兄。后来,马真当了武当派掌门人,陆菲青当了屠龙帮的头儿,张召重则利欲熏心,堕落成清朝官府的爪牙。张召重外号“火手判官”,不仅功夫凶狠,而且诡计多端。他是老江湖,乾隆用他来对付红花会,确实是红花会不可轻视的劲敌。

  张召重的狡猾与奸恶,一是他做事不择手段,比如文泰来夫妇藏在铁胆庄,他知道逼不出真情,就诱骗周仲英的独生子周英杰,用激将法获知文泰来躲在石亭下的地窖之中。结果引起红花会与周仲英误会,周仲英又在极怒之下打死了儿子。可见张召重的人品太坏。

  张召重更令人发指的是反复无常、恩将仇报。他被红花会擒住,幸得师兄马真救他,他答应不再做官府爪牙,但一回武当山立即变卦,而且乘师兄马真熟睡之际暗下杀手,把马真的两颗眼珠子挖了出来。更歹毒的是他被红花会丢入狼城,陆菲青念及师兄弟情谊,冒死救他,张召重居然拖人下水,死死抱住陆菲青,并说:“要死一起死!”这种狼心狗肺的无耻小人,死在群狼之口,读者无不叫好。

  金庸写张召重时毕竟太年轻,写武侠小说还是初露锋芒,因此挖掘人物内心世界远不如他后来写岳不群、左冷禅、段延庆深刻。对张召重沦为清政府爪牙的原因,只能用利欲二字来作解释,其思想蜕变过程也轻轻一笔带过。还有他随马真返武当山之后的思想活动,一字未表,未免显出作者塑造人物形象的功力不足。尤其把张召重从头到脚都写得劣迹斑斑,也有不可信之处。

  生活中如张召重这类恶人不是没有,他们仗着有一点本事为所欲为,只要有利可图,从不讲究良心与道德,手段之卑鄙不可名状,心地之险恶又无法尽言。欺侮弱者,欺骗良善,直至死到临头,还要玩弄诡计,其人已死,其臭尚存。

  这类人虽然不多,但颇值得世人警惕。对于人中之“狼”,我们切不可有半点怜悯之心,这便是作者通过张召重这个反面教员给我们的忠告。

  阿凡提

  让少数民族的机谋大师阿凡提到武侠世界中去发挥聪明才智,这是金庸的异想天开。

  我小时候就读过阿凡提的故事,很喜欢这个为贫民主持公道、捉弄财主老爷的滑稽人物。读他的故事,一方面是佩服,另一方面是舒心。但在我的印象中,阿凡提是位只动脑子而不动手的智者,就像侦探小说中的波洛而不是擅长搏击的福尔摩斯。不料阿凡提在《书剑恩仇录》中亮相,居然成了回族的武林高手。

  阿凡提的形象,与传说中相仿。他面容黝黑,一丛大胡子遮住了半边脸,眼睛很小,又喜欢笑,和蔼可亲。他骑了一头一跛一拐的瘦毛驴,背上负了一只大铁锅,头戴花帽,有点装模作样,还有点疯疯癫癫。他最初出场是在一座石坟前,当他从坟墓的洞孔中钻出头来,把张召重与关东三魔都吓了一跳。张召重问他是什么人,阿凡提说:“我是这坟里的死人!”

  又说:“出来散散心。”关东三魔要抓他,不料阿凡提身手敏捷,露了一手漂亮的轻功。后来张召重与阿凡提比武,阿凡提居然在对方凌厉的掌风之下,给武林高手张召重脸上抹了五条煤烟。张召重尽管施展无极玄功拳,攻出一连串凶狠招数,却被阿凡提一一躲过。张召重身经百战,从未遇到这样的怪人怪招。那只铁锅在小说中居然成了最怪异的武器。

  金庸笔下的阿凡提,不仅武功高,而且还是一位心理学大师。千金小姐李沅芷苦恋金笛秀才余鱼同屡次碰壁,便有心向阿凡提讨教征服男人的方法。阿凡提即以驴子为例,妙语点化,他说:“驴子要吃胡萝卜,但不给它吃,让它走到我要去的地方,才给它吃。”这就教李沅芷悟出爱一个人不能一味迁就,“我越是对他好,他越是要避开我,不如冷淡他,觉得他对我好时,才来求自己。”李沅芷用了胡子大叔这一招,果然使余鱼同对李小姐有了好感。

  阿凡提最有趣的事,是他有一个三十多岁、皮肤又白又嫩的俊老婆。

  那个女人一见阿凡提就骂:“你这大胡子,滚到哪里去啦?到这时候才回来,你还记得我么?”这骂人的口吻中带了十二分的亲热。阿凡提要吃饭,他老婆又说:“你瞧着这样好看的脸,还不饱吗?”活现出女人的风情。

  后来阿凡提想出去,她居然扭住阿凡提的耳朵说:“我不许你再出去了!”

  当着众人面前打情骂俏,亲热无比,阿凡提真是艳福不浅,看来回族女人爱起男人来别有一种情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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